【内容提要】 文化产业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面临的风险构成复杂,且行业差异大。我国文化产业保险起步较晚,但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
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为内容,运用工业化、商业化方式进行生产和传播的行业。按照产业性质不同,文化产业可分为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产品销售等九大类。文化产业的内涵丰富、结构复杂,其多样性决定了其风险构成复杂、行业差异大的特点,且一旦发生风险,损失往往难以估量。
文化产业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面临的风险构成复杂,且行业差异大。文化产业面临的风险众多,既包括政策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外部风险,也包括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创意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内部风险。位于文化产业链不同层次的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也各异。如,出版业面临着较大的火灾及自然灾害风险,动漫行业面临着很大的创意和知识产权风险,文化艺术品行业面临着较大的盗抢风险,影视行业面临政策风险等。
我国文化产业保险起步较晚,但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在大型文化活动保险方面,早在1990年,中国人保就为北京亚运会提供保险服务。近年来,我国举办的一系列举世瞩目的大型国际活动,如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2010年的世博会和亚运会均由中国人保提供了全面的保险服务。在演艺保险方面,2003年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共同为“滚石”北京演唱会提供了包括意外变故导致的演出取消责任的“偶发事件保险”,后因SARS疫情该场演出取消支付250多万元的赔款。在影视保险方面,冯小刚的《夜宴》剧组借助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的信用保险,获得银行的巨额融资。目前,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用品制造业等行业的文化企业,已广泛投保了财产保险。但从整体上看,受制于内、外部条件,我国文化产业保险尚缺乏专业化、系统化和规模化。
首先,没有将“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专门的风险类别来经营和管理。目前文化企业所办理的保险主要是普通企业通用的财产、人身、责任、货运等传统保险产品,当投保单位有特殊需求时,通常采用常规扩展条款解决,如对展览会的保险需求,保险公司基本是采用常规的“公众责任保险”提供保障,同时对参展商品提供“特约财产保险”。这些保险方案由于缺乏专业性、缺乏对项目风险特征的针对性,无法满足投保人特殊的风险保障需求。
其次,服务缺乏系统性,尤其是缺乏风险管理服务。从国外文化产业保险发展的情况看,其存在和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是能够为投保人提供系统性服务,这种系统服务不仅体现在保险产品本身,而且体现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如为艺术品提供评估、为艺术品运输提供安保方案、为艺术品的失窃提供专门调查、审核及控制影视作品制作过程中的风险等。而目前我国保险业为文化产业提供的产品仍主要局限于产品本身,缺乏“一揽子”的产品和服务。
最后,存在“规模小、难以做大”的不良循环。由于我国的文化产业规模相对小,保险业务规模也相对小,而这个领域又需要较强的专业化和系统性,需要相应的投入。结果是由于规模小,就“无人问津”;由于“无人问津”,专业和系统性就无从谈起;由于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文化产业保险就更发展不起来。如近年来影视产业发展很快,存在市场需求,但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制作单位的需要,制作单位只好“铤而走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使剧组陷入困境。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保险受到高度重视,2010年,保监会、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中国人保等3家试点公司开展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演艺活动取消保险、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艺术品综合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等11个试点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