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尽管我国粮食实现了8年连续增产,但是,从外部环境、市场供求价格、进出口贸易方面分析,粮食安全问题仍然不可掉以轻心。据此,必须合理上调粮食价格,让利益趋动粮食生产持续发展;正确看待土地规模经营与流转,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服务外包,让地尽其力,从源头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从宏观整体的高度协调好政策环境、资源供给、市场管理、区域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各种关系,确保国家粮食长期、稳定、持续安全。
关键词:粮食安全,粮食价格,服务外包,宏观调控
从2004年到2011年,我国粮食实现了连续8年增产,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奇迹。但是,从粮食供求的角度看,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仍然不可掉以轻心。一是世界粮价在不断的上涨,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的背景下,世界的高粮价必然会冲击和扰动国内粮食市场;二是虽然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持续增产,但与粮食安全及供求形势密切相关的CPI持续上升,粮食价格持续上扬。国家统计局2011年2月1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中国食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3%,其中粮食价格上涨15.1%,反映出粮食供求依然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三是2010年我国的大豆进口5480万吨,相当于国内粮食产量的110②,已经突破了粮食安全白皮书规定的目标,进口玉米157万吨,为2009年的19倍,进口小麦120万吨,较2009年增加36%,加上687万吨的食用油进口量③,使我们的粮食生产资源配置和资源供求压力日益增大。据此,必须认真的分析和探究我国的粮食安全保护问题。
一、合理上调粮食价格,让利益趋动粮食生产持续发展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任何生产都必须是能够通过市场交换而能获得利益的生产,否则生产无法持续,生产者会放弃该生产。粮食生产作为农民从事的主要生产活动,在粮食生产区更是农民获得收益的主要途径,如果粮食价格低迷,农民种粮无利可图,则粮食生产必然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粮食安全。据此,应该合理上调粮食价格,让利益趋动粮食生产持续发展。让粮食价格适当上涨的理由是:
1.粮食生产成本上升。从2010年到2011年4月底,受国际石油价格变动和石油生产出口国国内局势的影响,国际石油价格不断飙升,我国也多次上调燃油价格。粮食生产的投入品大多数都是石油的衍生品,如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从这个角度讲,粮食生产的投入品价格上涨,成本上升,不让粮食涨价是没有道理的。据笔者在河南、湖北等地调查,2011年和2010年相比,农民种粮每亩地的生产资料费用上涨30元,耕地租用费及外包费用上涨30元,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导致的用工价格上升,以及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用工短缺导致的雇工费用提高,每亩粮食生产的用工成本上涨40~50元。
2.粮食价格与其他农产品比较相对较低。用于生产粮食的土地具有多宜性,既可以生产粮食,也可以生产果、菜、油、棉等其他农产品,改革开放以后,这些农产品率先进入市场,而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但粮食价格一直受到政策控制或政府收购价格的引导,虽然也多次上调,但仍然较低。2009年国家先后5次调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0年水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为2.1元公斤,农民种水稻亩产400~450公斤,一亩地的纯收入也就300元左右,而生产果、菜、油、棉的每亩纯收入一般为生产粮食的3~10倍。但从生产周期和不确定风险看,粮食(水稻、小麦、玉米)的生产周期和风险并不小。
3.粮食生产的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受到自然资源的约束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收入的增加靠产量的增加潜力有限。粮食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交织的再生产,技术进步要受到旱涝病虫等诸多自然因素的制约。如粮食育种技术,虽然几十年来先后经历了本品种选育和提纯、复壮、杂交育种、生物工程技术育种多次技术进步,但单产的提高仍有限,如河南、河北、陕西的小麦亩产20世纪80年代一般就是400~500公斤,时过30年,品种更新换代几次,亩产仍然是400~500公斤,仅有一些小面积的试验田块个别年份可以达到600~750公斤。同时,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农民要想增加收入,也很难扩大粮食生产规模,因为一方面耕地资源是有限的,另一方面我国的土地制度是高度集中的公有制,农民只具有对有限土地(从集体那里承包经营的土地)的使用权,根本无法扩大自己的生产经营规模而增加收入。种粮农民的收入增加除了期待粮价的提升再无它途。
4.工农业生产技术进步的不等速,导致粮食与工业品相对价格和相对收入越来越低,差距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高产典型水稻亩产400公斤,农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湖北省应城县种粮模范由于给国家交售的粮食过万斤而受到表彰,政府奖励他一辆永久牌的自行车,当时的自行车价格150元,稻谷价格0.24元公斤,600公斤左右的稻谷可以换一辆自行车;20世纪90年代,工业技术进步,农民出行的工具开始使用摩托车,摩托车的价格一般4000~5000元,高档的达万元,农民生产粮食的技术水平也有提高,水稻亩产高产田可以达500公斤,稻谷价格也提高到1~1.2元公斤,4000~5000公斤稻谷可以换一辆普通的国产摩托车;到了本世纪以后,工业技术进步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小汽车开始下乡进入农民家庭,一辆普通的小汽车价值10万元左右,农民种粮食的技术水平也进一步提高,水稻亩产达到600公斤,高产典型可以达到750公斤,稻谷价格提升到2元公斤左右,农民的5万公斤稻谷才可能换回一辆小汽车。可以明显的看出,由于技术进步的不等速,粮食与工业产品的相对价格差距越拉越大,从这个角度讲,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适当提高粮食价格非常合理。也正因于此,与中国有人多地少相同国情的日本,大米的价格提高的很快,目前日本国内大米的价格是我国的6~10倍。
5.粮食消费在居民家庭消费中的比重已经很小,适当提高粮价不会推动CPI上升。从居民家庭的生活支出结构看,现在的消费支出主要是教育、住房、交通和通讯,真正推动CPI攀升的也是这几方面的消费价格上涨过快,而代表食品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的恩格尔系数和10年前相比已大幅度下降,在食品消费支出中的粮食直接消费量也大幅度减少,现在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每月直接消费的粮食一般仅有10多公斤,如果粮食价格每公斤提高2~3元,对于一个3口之家的居民家庭来说每月增加的消费支出也就是100元左右,相对于每平方米1万元甚至是3~4万元的房价或每月1500~2000元的托儿费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6.国际粮价上涨很快,如果我国不适当调高粮价,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中对我国不利,另一方面还会引发粮食出口走私等行为的产生。世界银行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1月,世界银行粮食价格指数上升了15%,只比2008年粮食危机时的历史高位低3%,其中小麦价格翻了1倍,玉米价格上涨了73%④,而我国粮价相对较低,上涨幅度也相对较小,2010年从年初到年底,粮食平均涨价18%,2011年3月与2010年同期相比粮价上涨幅度不超过20%,仅相当于国际粮价上涨的15~14。如果我国长期通过政府的宏观控制手段压住粮价不让上涨,会产生三种不良后果。第一,粮农的生产成本得不到弥补,利益得不到回报,种粮积极性受到影响,带来的后果更可怕;第二,我国在利用国际市场调节国内粮食供求平衡和结构性平衡的过程中,粮食不同品种有进有出,如果我国国内价格很低,按WTO规则我国出口的粮食价格也不可能抬高,进口的粮食仍然要接受国际市场上的高粮价,这样就会造成我国粮食的价格双向流失;第三,粮价大幅度低于国际粮价,利益的诱惑,会引发一些投机商贩的走私行为,2009年我国的一些边防口岸就曾查获把大米装在水泥袋子里,伪装走私粮食的行为。
二、正确看待土地规模经营与流转,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服务外包,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
我国粮食安全,粮食生产是关键。而影响粮食生产的关键因素莫过于耕地的有效供给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有效提高。从我国近20年来的粮食生产及产量变化看,耕地的有效供给和粮食播种面积的有效增加,对粮食产量的增长和粮食安全的保障至关重要。从1990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开始跨上4亿吨的台阶,1993年达到4.5亿吨,1996年达到5亿吨,1998年达到5.12亿吨,可是从1999年开始,中国粮食产量出现了持续的下滑,到2003年,粮食产量下滑到4.31亿吨,比1993年还低,分析其原因,播种面积减少是关键。由于当时不适当的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牧,使2003年与1998年相比,粮食播种面积减少了8160万公顷,下降幅度为25.9%。从2004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使粮食出现了恢复性增长。2010年粮食总产达到5.46亿吨,人均占有量达到407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分析增产的原因,播种面积的增加是关键。
但是,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的耕地资源的有效供给和播种面积的稳定,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冲击与挑战。一是受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冲击,耕地面积下降的趋势难以阻挡。1996年全国耕地面积为19.51亿亩,而到了2003年就下降到了18.51亿亩,7年减少耕地1亿亩,每年平均减少1428万亩。据统计,我国城市面积每扩大10.2千公顷,城市化水平可增加1%⑤,从1998—2009年每年因建设占用的耕地平均为165.3千公顷,最低的2005年为138.7千公顷,最高的2009年为319.0千公顷,呈现出波动中增长的态势。二是受利益的趋使,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都离开了家乡,离开了农业,到外地或城市去打工经商,2010年全国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总量已经达到24223万人,使大片的农田荒芜和复种指数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在一些地形地貌复杂、人口居住分散、土地田块零乱、无法进行规模化经营的丘陵山区,劳动力向外转移、农田荒芜的现象十分严重。三是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压缩粮食播种面积和减少耕地,据统计,“七五”到“十五”,粮食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从74.9%下降到66.8%(见表1)。因结构调整而减少的耕地面积2000年为578.2千公顷,2004年为204.7千公顷,1998-2008年因结构调整共减少耕地1863.8千公顷。四是生态退耕,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从1998年我国开始实行退耕还林还牧为主的生态退耕,1998—2008年因生态退耕的耕地面积为7571.2千公顷,最高的2003年退耕2237.3千公顷,最低的2008年退耕7.6千公顷。在“十五”期间全国共减少耕地753万公顷,而因生态退耕减少的耕地为537.7万公顷,占70.9%。五是种粮比较效益太低,不吸附土地资源向粮食生产配置。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农地城市流转的选择价值和外部性”课题组在武汉市洪山区对187个农户调研,2009年农户采取“中稻一晚稻一油菜”的种植制度,每亩耕地的年纯收益为613元,种植水稻的利润率约为0.5108,纯收益为261.11元亩⑥,也就是说种粮一年的每亩纯收益仅相当于农民工在外打工三天的工资,致使弃耕抛荒的问题时有发生。
为了保证耕地不闲置,粮食生产有一定面积保证,近年来学术界和中国政府一直倡导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等,但是严酷的事实是农地流转一直受到产权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制度环境等多方面影响,流转率很低,1999年农户平均转包出去的耕地仅为0.2亩,即只有2.53%的耕地发生了流转;2006年为4.57%,2008年为8.6%⑦。分析土地流转率低,耕作使用不充分,抛荒现象依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农地使用权流转,流入农地者(农地经营者)要为农地使用权拥有者(原集体耕地的承包经营者)付出一定的佣金,这就加大了土地经营的实际成本,如果农地流人者获得农地后,老老实实的按照现有法律制度规范,坚持农地农用和从事粮食生产,其收入必然低于粮食生产的平均利润,因而会从根本上失去转入农地而从事粮食生产的动力。二是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的信息渠道不畅,目前发生的农户间的农地流转,其信息大多数靠熟人间的口口相传,因而流转地仅仅发生在乡邻、亲戚、朋友之间。三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在落实中偏误或曲解,影响了农地流转和充分利用。从2004年起我国在粮食主产区开始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其出发点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对于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因市场粮价扭曲、利益受到损失予以补偿,也就是谁种粮就应该获得政府的补贴,但是这一政策颁布时对于补贴到底应该补给谁,如何补、按什么标准补,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地理解不一,补贴的对象和方式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按人口发补贴,只要你是农民身份政府就给补贴,把补贴看成是政府调节农民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一种手段;有的地方按土地承包面积补贴,由于当时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时是按人平均分配,这样把承包地的农民理解为种粮农民来予以补贴似乎更为合理公平,但实际上根本无法解决和防止领了补贴而不种粮的问题;还有的地方是按实际粮食种植面积发补贴,这样做可以防止得了种粮补贴而不种粮的问题,但一方面仍无法解决领了补贴种了粮而对粮食不投入、不管护的问题,和土地流人者(规模经营户)种粮食土地流出者得补贴的问题。基于以上三方面的问题,致使目前真正种粮的农民得不到粮食直补,不种粮一样拿补贴,土地流转的过程也常常因谁得国家补贴的问题而流人流出双方发生争执,甚至使土地流转失效或流转合同终止,出现了一些农户宁肯耕地荒芜也不流转而让他人耕种的现象。另外,规模经营并不等于一定可增加耕地的产出率,据笔者对一些种粮大户调查,他们的单产并不比一般农户高,种粮的成本也不低,之所以他们愿意大面积种植粮食,很大程度上是他们以众数效应、集小成多而取胜。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可能改变的情况下,应该大力推进农田种植经营服务外包。所谓农田种植经营服务外包,也就是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经营项目(粮食、棉花、蔬菜等)及农事活动需要,与农事服务公司签定合同,由农事服务公司根据农事活动的需要和季节变化进行农事活动,完成农田种植的全部过程。法国有个由农民组织的社团——农业器材利用合作社,拥有4500多个常年雇工和季节性雇工,主要从事谷物种植、饲料青贮、葡萄收获、土壤改良、施肥、杀虫、农田管护等方面的农事服务,对于拥有农田而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农场提供方便。在我国目前城市里的一些公司的花卉布置更换,一些公司里花草的种植、更新、养护,大部分采用的是服务外包的办法,即承包给一些花卉艺术公司来完成。我国目前由于城乡收入差距等多种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民几乎全部转移进城,使农村呈现出空巢化,农田种植青壮年劳动力缺乏,因此,积极推进农田种植服务外包,让农村的空巢家庭仍然有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粮食生产,使地尽其力,这无疑会有效的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但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即粮食生产经营必须有丰厚的利润,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经营,在全部种植过程实行外包(雇工)的情况下,仍然有利可图,否则,即使有强大的农事服务公司存在,农民也不会让他们为其种粮。
(作者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