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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政府建设:内在逻辑与创新路径

http://www.newdu.com 2020/5/6 《学习与探索》 徐梦周 吕… 参加讨论

    三、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部门通过使用数字技术改善信息和服务的供给,鼓励民众参与决策,使政府更具责任感,更为透明和有效的过程[5]。与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相对应,数字政府建设也经历了政务电子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三个阶段。在智能化阶段,政府整体性、开放性运行的理念以及服务市场的导向进一步强化,为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
    (一)数字政府运行原理
    根据数字化影响的程度,Janowski(2015)将数字政府建设区分为转型(Transformation)、参与(Engagement)以及场景化(Contextualization)三种变化,其中“转型”主要体现在政府自身,“参与”主要表现为政府与民众、经济社会部门的关系变化,而“场景化”圈定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应用导向,比如面向可持续发展以及追求特定公共政策[6]。对照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过程,这三大变化与数字政府建设所经历的政务电子化、政务网络化以及政务智能化三个阶段存在内在耦合。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部门信息化以及1993年启动的金关、金卡、金桥“三金工程”都标志着政务电子化深入推进,但这个阶段以政务内网建设为基础,重点在政府内部转型。1999年起全国范围内兴起“政府上网”工程,政府网站建设延伸至乡镇部门。2002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成立,随后出台《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一站、两网、四库、十二金”的基本框架加速了政务服务网络化。也正是在这之后的十余年间,我国网民数量迎来爆发式增长,特别是2014年手机上网比例首次超过台式电脑上网比例,为公众、企业在线获取以及灵活参与政务服务提供了基础。2015年3月,“互联网+”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同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表明政府部门在推动政务网络化中的积极导向。2016年底,“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首次被提出,意味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场景化创新加速。在原有电子化、网络化基础上,政府朝着更高政策供给和服务水平方向发展。在这个阶段,场景化成为主导,在数据智能的驱动下倒逼政府加快内部转型和强化公众参与。面向社会开放数据,共同寻求解决方案成为该阶段数据应用的重要内容[7]。 
    
    (二)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的根本取向
    所谓赋能是指为行动主体实现目标提供一种新的方法、路径和可能性[8]。回顾数字政府演进历程,可以看出数字政府的兴起是政府部门对经济演进到数字形态的自我适应。但被动的、简单化的适应难以支撑数字经济的有序发展:一是处于转型期的经济发展必然面临游戏规则、利益格局的改变,需要政府部门参与消除对改革的阻碍。二是越高级的经济体系越要求高水平地协调多样化的市场活动。相比传统经济,数字经济的协调活动更为复杂,市场主体的多元、信用风险的泛化与平台垄断的加剧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面对市场的协调失灵,政府部门必须也必然要在市场体系培育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但这种积极有为绝不是对微观经济过程的全面干预。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政府比以往更接近市场,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更低的成本实时获得市场主体的行为数据、经营数据。当实践中过于强调全流程、全方位、“天罗地网”式介入市场获取数据,甚至于受资本力量、技术平台的俘获形成主动、被动式合谋时,数字政府应有的“扶持之手”将演变成“掠夺之手”,市场主体的安全感以及创新活力将受到严重抑制。
    关于这一点,青木昌彦的“市场增进论”为理解数字政府赋能应把握的根本取向提供了重要视角。市场增进论超越了“亲善市场论”(market-friendly view)与“国家推动发展论”(developmental state view),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并非相互替代、非此即彼。经济发展普遍存在协调失灵,作为经济体系的参与者,政府同样面临信息不充分问题,当无法判断什么才是最佳方案时,过多干预会限制市场的多样化以及各类协调试验。但这并不是否定政府的作用,而是应该将作用的重点转变为推动企业、金融中介等市场主体发展以及相互间协调,引导其增强解决市场失灵的能力。激励市场主体对协调活动的多元尝试及渐进摸索是增进市场机能的关键所在[9]。该理论所探讨的是工业经济发展,但在数字经济环境下相关立论仍然成立。首先数字经济协调失灵广泛存在,其次即便拥有大量数据的政府也不能覆盖所有的解决方案并从中选出最佳路径。面对数字经济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不高、要素资源缺乏、市场秩序不稳定的现实,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取向仍然是促进市场更好发挥作用,其赋能的有效性判定在于是否为政府部门增进市场机能,推动市场体系发展与市场秩序扩张提供一种新的方法和路径。如果无法达到这一点,所谓治理模式创新或优越性均无从体现。
    (三)数字政府赋能数字经济的关键环节
    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动,企业的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以及消费者自主选择、机会均等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的前提,也是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的重要表征[10]。在数字经济市场条件下,针对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加快要素释放与主体培育、强化市场秩序有效维护以及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构成了数字政府赋能的关键环节。
    1.赋能要素释放与主体培育。在市场增进逻辑下政府不再参与竞争性物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市场主体是市场体系生成和扩展的核心,当大量企业在“无意识协作的海洋中建立有意识力量的岛屿”时,辅之以充裕的生产要素,市场自主协调的可能性大幅提升。
    2.赋能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政府最积极的作用在于增强和发展每个主体的意志行使能力和经济活动能力。一个稳定、规范、公正、透明的制度环境将大幅降低经济主体自发协调与合作的交易成本,为分散化的协调试验及破解市场失灵创造有利条件。
    3.赋能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政府能力在很大意义上体现为有效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能力。协调失灵的逻辑并不能证明政策干预的合理性,但也不能被看作削弱政府作用的理由。增进市场导向下政府倾向于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协调问题,但具体效果取决于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只要存在外部性或多主体协调性问题,就有公共政策的作用空间。在市场发展各个阶段及重要环节,数字政府建设能否审时度势,依据民间部门能力和实际需求的变化进行公共政策的动态调整与创新,对于能否有效地发挥出市场发展引导者和助推器作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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