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克服“相互否决”弊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书记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定期向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二是党中央领导小组工作和协调机制更加健全。领导小组广泛存在于党和国家政治运行过程中,发挥着议事、协调等功能,是党政系统常规治理方式之外的重要领导形式,拥有跨部门的协调权力,是党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全面领导的重要机制。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别兼任不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等多个领导小组组长,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三是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同志坚持每隔一段时间就向党中央报告工作情况,成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典范。写于1928年11月的《井冈山的斗争》一文,就是交给中央的书面报告。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把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固化下来,成为我们党沿用至今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党的十九大后的第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规定政治局成员要坚持每年向党中央和总书记书面述职。
四是颁布《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使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是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和基层组织的功能定位进行调整。通过建立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有效协调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有效统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流畅、高效,有效克服了西方国家分权体制下可能出现的相互否决、治理低效的弊端,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巨大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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