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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行政本领

http://www.newdu.com 2018/3/14 贵州日报 赵福生 参加讨论

    学法,首先要学习宪法,要把宪法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首选内容,重视宪法、精通宪法,使宪法至上观念入脑入心入行动。领导干部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宪法最新修改内容。掌握最新宪法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增为指导思想,掌握宪法对国家主席任职任期做出新的规定,掌握宪法新写入的“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掌握宪法在“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加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掌握新增加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等内容。按着新修订宪法的要求施政。
    其次,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与自己工作密切关联的法律知识,选择出对自己岗位直接相关的具体法律深入地研读,学深学透。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把自己变成法律的复读机,而是要学懂。领导干部不仅要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而且要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不仅学习牢记法律知识,而且要本着法理,通过学习和践行法制及时发现其中过时、落伍的内容并通过相应法定程序加以修订,促使其成为良法,形成良性循环。
    三要用法。用法是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本领的核心。“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尊法学法只是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只有在实践运用法律法规,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养成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良好习惯,才能真正提高依法行政本领。新时代领导干部在进行创新发展时,一定要考虑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努力依法律要求行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要善于剖析个案,善于在法治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从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中,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着力按照已经制定的权力清单行事,并适时科学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内空。
    四要守法。守法是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本领的关键。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得到彻底的遵守和奉行,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守法就是恪守法治的要求和准则要求,心怀敬畏之心,置身于法治之下。领导干部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开展领导活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领导干部同其他组织和个人一样,都必须是守法的主体。领导干部在走上法律所规定的职位、行使法律所赋予的领导权限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规定的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维护组织和他人的合法权利,坚决摒弃和反对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尤其是在关涉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来强化自身的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在守法上肩负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领导干部用法的水平可以有高低之分,但在守法上必须一致,那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除了自己强化法律内功,还要借助组织的力量、社会和家庭构筑起“三位一体”外部监督网络,也是领导干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途径和手段。
    作者简介 
    赵福生: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是领导科学。发表文章50余篇,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红旗文摘》《领导文萃》转载,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XW023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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