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学 >> 管理理论 >> 正文

荀子思想中的共同富裕意涵及其当代价值

http://www.newdu.com 2022/6/25 本站原创 刘宏伟 参加讨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并对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作出新时代的深刻阐述:“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与中国传统政治经济文明的追求相契合。荀子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思想体系中有许多与当代共同富裕理念相通的内涵,是追求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可以为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有益的启示。

    “群居和一”——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
    共同富裕强调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富足美好生活,其社会性、群体性内涵不言而喻。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在社会中生存,需要与他人相处,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也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根据中国文化的看法,人在世界上的生存不是个体的独立生存,一定是在群体之中的生存生活。“群”是荀子思想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他认为“群”是人区别于自然界其他生物的根本标志。人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是又高于其他动物,原因就在于人能“群”,而动物不能。“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能组成团体,相互协作,共同生产和生活,这就是人类高于其他生物之上的地方。尤其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个人无法脱离群体独自生存,人类要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确保种族延续和生存发展,就不能以原子化的方式存在,必须组织起来结成群体,共同应对自然,共享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共同建设和守护家园。所以荀子强调“人之生,不能无群”,“荀子所说的群显然并不是指范围狭小的自在的天然群体,而是指人通过自为的规则建立起来的社会”。葛兆光先生也认为,“‘群’就是社会,‘能群’就是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群”的重要性既已确立,接下来是“群”如何可能和可行?这就引出了荀子思想中另一个重要概念——“分”。“人何以能群?曰:分”,“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也就是说,“群”只有以“分”为基础才有可能,否则“群”是无法存续下去的。没有“分”,则社会将陷入无序的争斗,成为一团乱麻,因此“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可见,人们结成社会群体,从而实现共存的前提是必须明确各人的名分。根据职业、等级把人分为不同的群,从而使人的社会性体现为现实的社会组织。同时,“分”又规定了不同群体的政治权利和道德义务。通过“明分使群”,将社会成员划分为承担不同职能的群体,不同群体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履行义务、享有权利、满足欲求,形成有序的体制结构,才能实现和谐共生。如此则符合“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的要求,即组成社会群体的原则恰当,则万物都能得到合理的安排,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生命和谐共生,“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如果说“群”是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前提,那么“分”则是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保证,这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是相契合的。
    “上下俱富”——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
    共同富裕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追求的目标,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孔子的“大同”社会理想,描述的即是一种人人享有充足社会资源的共同富裕图景。荀子将共同富裕的目标表述为“上下俱富”,同时也将这一目标作为治理国家的最高追求。“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社会存在上下层级是客观事实,但他强调只有当下层民众也能摆脱贫穷走向富足,方能实现国家的整体富裕。“王者富民,霸者富士。”儒家推崇王者,而使老百姓生活富足则是成就王者之治的必由之路。
    富国须先富民,这一主张的思想基础来自于民本思想。民本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来源久远,《尚书》中即有“民惟邦本”之说。先秦儒家继承发扬了古老的民本思想,荀子认为,天下百姓不是为君而生,相反君主却是为民而立:“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为民”即以人民为国家社会的价值主体。这比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更加强调民众的重要性,将民众视作政权稳固的关键因素:“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众既能支撑政权也能颠覆统治,而且他们愿意支持政权的前提是过上富足的生活。民众富足与国家富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论语》中有若答哀公“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朱熹对此的解释是“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这与荀子“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的表述异曲同工。民富才能国富,若民众皆贫,国富从何而来?依靠人民才能实现“上下俱富”的目标:“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应当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荀子强调“上下俱富”,其中所蕴涵的全体社会成员共享财富的思想,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也正契合了当代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
    荀子不但框定了“上下俱富”的目标,同时也多方论证了“上下俱富”的实现路径。“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具体说来,一是要节约用度。荀子提倡节用,并非否定人的欲望,他了解人性,认为“欲不待可得, 所受乎天也”。既然欲望来自先天本性,就该得到满足,但是对人的欲望进行制约也是应该的,因为“欲多而物寡”,所以才要“节用以礼”,即按照制度法令行事,避免奢靡和浪费。二是要出台富民政策。处于农业社会时代,荀子将发展农业视为富国的正道,主张减轻对农业的税收,免除集市的赋税,少征劳役,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不违农时:“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通过这些发展农业的政策举措达成富国富民的目标,而农业发展又会进一步促进国富民富,形成良性循环:“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虽然“无所臧之”只是荀子的一个美好愿望,但是通过减轻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从而使人民过上富裕生活的目标则是可以实现的。
    “维齐非齐”——共同富裕的实现原则
    “维齐非齐”的说法最早出自《尚书·吕刑》:“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其原意是指在刑罚中要轻重有别,在不一致中求得平等与公正。荀子则进一步把“维齐非齐”提升为国家发展的理念,认为社会差别自古存在,但是可以通过制定礼义制度使不同等级各得其所,达成同一,“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
    共同富裕的实现,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很长时期内会以“维齐非齐”的形式存在。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在推进共同富裕时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所导致的群体差别和地区差异,既是制度安排也是现实结果。因此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能将共同富裕当成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而只能是如荀子所强调的“维齐非齐”,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在不一致中求得一致,使社会达到一种平衡、和谐的良好状态。“维齐”即是一种共享的状态,而“非齐”则是达成“维齐”的路径。
    首先,“维齐非齐”的基础是公平正义。“维齐非齐”的目标是“维齐”,要达到“维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是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如何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就成为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其次,“维齐非齐”的表现是社会差异。“维齐非齐”是一个辩证统一体,在荀子看来,社会发展要先经由“非齐”才能达成“齐”,即是说为了维持社会的“齐”,就要承认和包容差别。荀子认为,社会必然也必须是有差别的。只有存在着差别与不一致才能使社会保持畅通的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活力,使社会保持旺盛生命力。这种差别包括等级、贫富、贵贱、智能、分工等等,既然社会是有差别的,也就意味着存在不平等。因此,每个人都根据个人的智能与职分“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每个人都扮好各自的角色,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不同的社会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维齐”才有可能实现。
    再次,通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达成“维齐”的目标。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这是“维齐”目标的实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各群体间的差距也拉大了,因此产生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如何在“非齐”中“维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特别是要帮扶低收入群体,他们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人群。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已超过4亿人。但以我国14亿人口的基数计算,占比约为30%,说明未来还有非常大的增长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针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各阶层,提出并实施具体措施,显示了党和国家推进共同富裕,达成“维齐”目标的决心。
    “隆礼重法”——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有政策和制度的保障。荀子综合了儒、法两家的理念,提出“隆礼重法”、礼法并用的思想主张。“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把礼作为衡量国家和社会的准则,凡是礼规定和设置的,都要无条件遵守,“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以当代的视角解读,礼是政策和规范,是治理国家所不可或缺的。但是,仅有礼的规定还不足以保障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所以荀子进一步强调法的作用,法律是成文的制度。他将礼治与法治相结合,认为礼和法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在“隆礼”的同时也要“重法”,二者不可偏废。
    这一主张应用于“上下俱富”的目标上,体现为推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不论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还是结果,都需要政策与法律的保驾护航。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需要制度保障,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合理分配也需要法律规范。荀子在强调“上下俱富”的实现目标时,其标准即为“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也就是说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占有要按照“以法取焉”和“以礼节用之”的标准,使社会当中处于不同地位的人群都能获得与其身份和地位相匹配的财富。“量地而立国,计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使民必胜事,事必出利,利足以生民,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必时臧余,谓之称数”,所谓“称数”,就是合乎法度的意思,“法”作为制度性保证的重要作用得以凸显。不论是“隆礼”还是“重法”,其本质和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以规范和制度的手段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且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以此为指导,我们可以汲取荀子思想中有关共同富裕论述的理论前提、价值目标、实现原则和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合理成分,在继承和发展中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思想启迪。
    参考文献:
    [1]《中国哲学史》编写组:《中国哲学史》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
    [2]陈来:《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国学流变与传统价值观》,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第54页。
    [3]张觉:《荀子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61-203页。
    [4]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8页。
    [5]朱熹:《四书集注》,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49页。
    [6]慕平:《尚书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11页。
    [7]《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30页。
    [8]丁梅:《儒家的“群”论》,《求是学刊》,1999年第2期。
    [9]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
    [10]刘宏伟,汪云云:《“维齐非齐”与当代社会阶层关系》,《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11]习近平:《习近平在中法建交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光明日报,2014年3月29日03版。
    [12]《国家统计局局长就2018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2019年1月21日,http://www.stats.gov.cn/xxgk/jd/sjjd2020/201901/t20190122_1764777.html,2019年1月22日。
    【本文系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本科生思政课的‘四课’协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Tags:荀子思想中的共同富裕意涵及其当代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