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城市群质量需实现五个新发展
据报道,我国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亿元的城市已达14个,其中有9个处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内。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其健康发展有助于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从实践效果来看,现有几大城市群的发展势头还是很猛的,但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依然存在。要提升城市群发展整体质量,需要在城市群发展中贯彻新发展理念。
注重城市群创新发展,以核心城市科技创新带动区域持续发展。上海要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其背后就蕴含着以上海科技创新为龙头,形成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稳定增长源与辐射全国乃至“一带一路”发展动力场的战略思维。
注重城市群协调发展,缓解城乡与区域发展不平衡。要在区域间建立各种协调性、共享性的设施和机制,如跨区域高速公路、跨区域信息安全联防联控、跨区域资源基础设施共享机制等。
注重城市群绿色发展,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城市群的发展规划不仅要进行生态和环境工程的规划,实现跨区域的环境治理,而且需要通过体制机制的设计与调适,切实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注重城市群开放发展,调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要以核心城市的开放促进城市群区域的开放,在区域范围内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要摒弃在国内市场进行资源竞争的保守思维,努力在世界舞台上构筑中国城市群的核心竞争力。
注重城市群共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城市群不是大城市的“独角戏”,而是在大城市的带动下,激励城乡共同发展。城市群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共享发展的阶段性战略任务。在成为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单元之时,城市群也应成为社会服务的结构性场域,包括逐步在城市群范围内统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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