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学 >> 观点 >> 正文

学科性质与院长职责界定

http://www.newdu.com 2018/3/7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蔡振翔 参加讨论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以及培养更多高水平和专业化的管理人才,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高等院校的公共管理学科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科体系与方法论。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在学科的范围内容、培养目标、性质定位等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至今在学术界仍然争论不休。本文结合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的职责,谈谈公共管理学科的性质定位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的关键词是政府,具体地说,就是通过政治、经济、管理、法律的方式方法,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导向,整合社会各种力量,进而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与服务绩效。因此,通常认为,公共管理学科具有专业方向涵盖面宽泛与办学方式灵活两大特色。这也就意味着,作为高校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除了应当像一般学院院长那样,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管理能力之外,还应当针对公共管理学科的上述特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专业涵盖面宽泛,就是说公共管理的性质定位应当是一个交叉学科。公共管理与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甚至历史学等学科的关系密切,比较注重公平、正义、效率、利润、秩序、规则、经验等问题,所以并不能清晰准确地划分出公共管理与其他有关学科的界限。即使在公共管理学科内部,除了土地资源管理的特色相对鲜明,其他如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都是互相渗透的。从事公共管理研究的学者研究领域比较杂,往往什么都懂,但什么都不是很精通,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就业对口专业。例如,在招收录用公务员过程中,公共管理类学生的优势并不明显,结果造成部分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逐渐失去了应有兴趣。为此,曾经有些学者不断呼吁,要求尽快研究确定公共管理的学科范围、培养目标等内容。其实,公共管理学科的模糊性本身就决定了,这种呼吁既没必要,也根本做不到。作为学院院长,应当清楚这个特点搞不好就是劣势,但是利用好了就能够变成优势。笔者认为,首先,欢迎并引进一些其他有关学科的学者,索性就以公共利益与政府管理为核心,把公共管理做成多学科交融的专业。其次,在培养学生时,一方面注意突出专业的学习与训练,另一方面也让学生的知识面尽量宽泛,以便在工作中有较强适应性。无论是进入与政府管理有关的对口单位,或者是担任并不对口的工作岗位,都能够胜任。再次,医疗技术、机电工程、土木建筑之类学科,确实存在专业对口的问题。但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许多学科,无所谓对口不对口,更多地是偏重综合素质的教育。如果这一点做好了,再加上在政府管理理论方面的特长,公共管理学科优势反而会比较突出。最后,现在高校在学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当中,急功近利的倾向比较严重,其中过分强调就业导向就是一个偏差,因此,适当地提倡用非所学不无益处。
    办学方式灵活,就是说公共管理学科从制定公共政策到提供公共服务,始终围绕着各级政府的各种活动展开研究,这就要求在办学方式上必须采取灵活的手段,在教学的整个过程当中尤其注重实践。例如,有关政府理论方面的问题,如今按惯例大都归入政治学研究的范围之内,而公共管理学科,在这方面突出的则是政府运作的实践性。但是,在目前中国高等院校里,除了兼任行政职务的部分教师有到政府部门挂职的可能性之外,一般从事公共管理教学与研究的教师,以纯粹的学者居多。其中不少人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思考和积累之后,很容易推出一系列的理论成果,但是由于对各级政府的真正运作情况所知不多,结果造成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有一些在理论上说得通的学术研究论著,在实际上可能缺少可操作性,甚至还会显得假、大、空、虚。因此,在公共管理的教学方式上,采用专、兼职教师搭配的模式最为可行。因此作为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需要协调学院与学校其他部门关系之外,还要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做到请进来、走出去。所谓走出去,就是教师和学生要尽量多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多做具体的调查研究,多承担一些政府委托的课题,珍惜到政府部门挂职或实习的机会。所谓请进来,就是请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或者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为学生授课,但官员型教师,主要是正在各级政府部门与公共机构中任职的管理者,他们很难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当然,还有一些刚刚退休的官员,可以成为全职教师,他们能够为公共管理学院提供第一手的政府运作的真实情况,成为学院与政府部门之间联系的纽带与桥梁,使得学院的教学科研特别是对学生的培养能够脚踏实地,不至于太脱离实际。
    (作者系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Tags:学科性质与院长职责界定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