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公民参与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深,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与互联网的发展,公民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创造性主体,参与的热情与愿望不断高涨,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基层治理、反贪腐等领域。但参与主体多元化、基本诉求差异化、治理环境复杂化等问题导致我国公民参与政府绩效治理面临一些现实困境。
公民参与政府绩效治理模式的有效运转需要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政府引导参与的模式为公民提供并保障参与渠道、构建激励机制和实现路径,绩效治理运作的网络结构为公民参与营造积极开放的氛围。一方面,政府应主动培育公民参与,引导公民参与,扩展制度化公民参与渠道,建立积极的回应机制,通过识别需求、协调利益、整合资源、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将治理过程与绩效产出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公民的主动参与应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公民作为主体之一参与到政府绩效治理的全过程中来,二是公民自身素养的提高和政治参与能力的提升。
进入新时代,政府应当明确公民参与的现状与特点,整合社会公共价值,理性推进公民参与,构建良性互动型的公民参与政府绩效治理模式。这也正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治理四个体系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的积极回应。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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