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送出“大礼包”,其中之一扩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明显降低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使用费,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这一承诺在会内会外赢得一片叫好。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表示,工信部将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加快开展套餐梳理和调整、系统开发和改造、测试和业务验证等工作,确保广大用户在今年7月1日前享受到这一红利。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王 玥
■ 嘉 宾: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
为什么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定价制度能够长期持续?根本上在于目前这个领域还处于垄断竞争的状态,消费者缺乏议价能力。 主持人:手机流量有“全国流量”和“省内流量”之分,不少用户表示,自己套餐内还有剩余流量,可是去了趟外地,就产生了额外流量资费。收取流量漫游合理吗?
匡贤明:流量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价格确定的问题。从合同角度看,只要消费者能够接受,就是合法的。但从技术角度看,本地流量与全国流量并没有实质上的技术区别,全国流量另行收取漫游费,本质上是不合理的。这和手机的长途漫游费是一个性质。随着网民的不断扩大,随着城乡居民流量消费的不断增长,所谓跨区域流量漫游收费这个不合理的定价安排客观上加大了老百姓的成本支出。
为什么这样一个不合理的定价制度能够长期持续?根本上在于目前这个领域还处于垄断竞争的状态,消费者缺乏议价能力。
李长安:提速降费是中国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运营商的必然选择。如果说最初征收漫游费,是电信行业在发展初期为因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而导致的资金紧张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的话,那么在当前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用户群体数量庞大且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征收漫游费就显得很不合理。而广大手机客户对于手机流量区分本地流量和全国流量这项计费的方式普遍有着比较强烈的反映,不仅增加了用户的费用,还因为收费方式繁琐复杂和不透明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因而,取消漫游费就势在必行了。
和静钧:流量漫游费与已经取消的通话漫游费一样,是运营商分级管理体系下的产物,不同区域的设施投入与考核业绩自成一体,成本与定价不同,形成区域内外两个系统,一旦从区域内进到区域外的另一个系统,则产生漫游费。流量漫游费与各地基础设施高度相关,其流量收益会由本地流量区和外地流量区同时享有,重复计费,这就形成了“天价流量漫游费”。从合理性上出发,流量漫游费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不同区域基础投入形成的成本差,但从长期和长远的角度上看,流量漫游费是相当不合理,它可以通过改变公共管理体系或出台具有公益性的公共政策等工具来使其“扁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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