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优化运作模式,规范法人治理。在运作模式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可采取“联盟+公司”的形式组建。要依托省内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组建产业联盟,在联盟基础上成立有限公司,吸纳行业实力较强企业为股东单位。设立“三会一层”,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授权和分权机制,完全按市场化机制运行,由企业进行自主决策活动。项目执行方面,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具体实现项目目标。公司的成员单位尽可能多元化,既要有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也要将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纳入进来,借助多方面的力量来建设好制造业创新中心。
四是强化服务功能,增强造血能力。能否盈利关乎制造业创新中心可否持续发展。应鼓励中心依托自身力量,积极承担政府基础性研究项目,集中研发优势,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加大股东间协同,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应用型技术研究,加强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和经纪服务;接受企业委托,提供技术研发、检测与认证等综合技术服务。鼓励社会化机构参与中心知识产权运营管理,通过收集企业技术需求,甄别新技术和新工艺,协同进行技术研发,加大技术许可和技术转移服务,开展技术经纪人等人才培训服务,实现与中心互利共赢。
五是注重协同发展,构建良性生态圈。中小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具有极高的参与度,是制造业创新中心承接的主体。要构建“中心技术创造、中小企业购买转化”的良性发展框架,一方面为中心持续研发提供充足的客户和现金流,另一方面解决中小企业难以承受技术创新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的现实困难。在政策层面,加大中小企业购买中心技术的费用补贴、为中小企业参与中心研发提供保费补贴等,降低中小企业投入的成本。
(作者单位:中科大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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