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间的价值融合受到主体间交往实践的深刻影响。社会资本通过催生共同体意识,从而促进多元主体间的价值融合。网络关系的存在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本质上将多元主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结成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共同体意识一旦形成,便会在思维层面对治理多元主体的价值认知和理性选择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反映为个体价值诉求从属于共同体价值诉求、个体理性在优先性上让位于集体理性和公共理性。
在社会资本情境下,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合作依托的是个体的网络成员身份和整体的网络声誉所共同提供的信用担保,实现了由制度契约合作逐渐向伦理契约合作的转型。社会资本所提供的信任机制具有交往行为的简化功能、交往成本的节约功能、交往关系的固化功能和交往实践的发展功能。社会资本不仅有利于巩固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合作关系,而且有利于促进彼此间的交往实践向更深层面发展,促进多元主体间的价值融合。
其次,社会资本能够促进多元主体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分布于多元主体中的社会治理资源因组织属性差别而具有异质性,可以为社会治理主体系统行为能力的提升提供重要的资源基础。从资源优势理论来看,异质性的、稀缺性的、有价值资源的持续输入与整合流动,一方面有助于实现治理行动中主体间的资源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可以给治理联合行动中的多元主体系统带来资源优势。
多元主体系统内部的治理资源整合过程可能遭遇来自行为主体集体理性与个体理性选择的困境,表现为固守专用资产、拒不兑现资源承诺、“搭便车”等。然而,这种困境的存在并不能抹杀主体间治理资源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当多元主体处于同一个以价值共识为基础的社会资本网络中时,“互信机制”为多元主体彼此间分享资源及单方面率先采取资源供给性行动提供了充足的理由和可靠的保障,使多元主体在任何涉及共享资源的情境中,都对他者后续资源行为怀有良好的预期。
同时,网络的融通性为分散于不同行为主体的治理资源的自由流动提供了基本的通道,从而破除了原本因相互排斥、封闭而造成的主体间资源壁垒,实现了治理网络内部的资源共享。“规范机制”为多元主体的行为选择提供了他者视域和群体视域。当某一行为主体的个体理性膨胀,企图支配资源性行动时,他必须要考虑此种行为选择是否有违背其他主体的资源承诺,或者有损于多元主体系统的整体利益。
再次,社会资本能够促进多元主体系统内部的秩序再造。差异主体间协同秩序的建立为社会治理系统行为能力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秩序基础。多元主体之间的有效协同意味着行动主体间联系的紧密性、行动方向的一致性,分享资源并付诸行动的自觉性。“协同”作为一种秩序,可以有效解决差异主体间的资源共享与整合、行动的互助与自觉问题,保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联合有机体持续高效运转。同时,“协同”作为一种状态,表征着社会治理系统内部结构的紧密性与完整性,系统运转的稳定性与高效性,标志多元差异主体处于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最佳关系状态。
凝结了丰厚社会资本的社会治理系统,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的伦理规范功能激发多元主体在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协同治理集体行动中的自觉行为,在系统内部生成自组织运行机制和以自组织为主要特征的秩序呈现方式,进而成功塑造社会治理系统内部自为秩序。社会资本网络内部成员在借助社会资本网络整体声誉与影响力,或者通过网络获得他者行动资源支持,从而提升了自身的行为能力的同时,需要按照社会资本伦理规范中所约定的普遍互惠原则,对网络整体需要和网络内部其他行为主体的现实需要给予及时的关注并作出积极的回应。然而,“搭便车”和拒不兑现承诺的投机行为仍然有可能发生。社会资本的伦理规范功能则具体体现为增进主体间在道德行为标准及其价值认知方面的普遍共识,不仅积极引导并鼓励行为主体的道德行为选择,而且以群体压力对不道德的行为施以严厉的惩罚。社会资本的网络关系结构将保证这种惩罚的及时性,社会资本网络资源效应保证了这种惩罚的有效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管理中的社会资本功能研究”(17FGL01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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