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今后我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为农业农村全面实现现代化做出的总体规划,是通向乡村全面振兴的桥梁。乡村振兴战略,为我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破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改革与发展机遇。真正做到乡村振兴,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清除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种障碍,激发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和各类主体的活力,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重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破解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战略意义。我国是农业大国,乡村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把乡村与城市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不仅给予乡村的产业、医疗、生态、教育等方面更多的支持,更加注重发挥乡村的主动性,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建立可持续的内生增长机制。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过程中,尽一切力量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种全新的思路,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农业农村定位的再认识和对乡村价值的重视,是我们党在农业农村发展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次重大飞跃,它将使城乡关系发生根本性转变。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乡村振兴和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全国现代化实现和全体人民的小康进程。
二、要着力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既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必然选择和全面部署,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更好地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目前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稳步提升,但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我省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大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随着每年大量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随之而来的一些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有的地方乡村凋敝问题令人堪忧。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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