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人才是创新行为的主体,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以科技人才为基础性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当前,我省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要以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重大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人才培养引进,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科研信用体系建设。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科学道德准则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因素和基础。重点评价其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思想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超越、敢为天下先的志向和信心,严谨治学、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要把科研诚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科研不端行为。加快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对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共享信用评价信息,为后续评价奠定基础。加大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引导科技人才严格自律,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环境。
二是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分类评价科技人才。要把握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系统性、不确定性,突出评价中长期目标,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业绩和潜力评价、过程和结果评价相结合,完善容错免责制度,鼓励科技人才增强创新意识,把握创新特点,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又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人才不同领域、岗位特点,分类健全涵盖品德、能力、业绩等要素的人才评价标准,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根据科技人才的工作性质和科技活动特点,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三大类。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的原创性、前瞻性,为产业发展和应用研究提供基础科技支撑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重点评价其代表性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履责绩效和业绩贡献。
三是以同行评价为基础,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要突出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数量”倾向,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国际同行评价。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情况,重点参考国际国内学术领域内的同行认可度。加快建立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评价作用,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人才第三方评价机构。
四是突出科技人才工作能力,发挥用人单位主导作用。突出基础研究人才的研究能力、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重点评价把握基础科学领域创新方向能力,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带动研究团队发展、提升学科水平能力。突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的技术创新水平、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发展贡献,重点评价其对专业领域技术前沿把握能力,共性核心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对产业转型升级带动能力。突出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在提高社会管理效率、科技管理效能、技术支持效果等方面的作用,重点评价社会公益研究人才关注和研究产业发展热点、社会、民生问题,提出发展建议、决策参考的决策咨询能力;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活动的管理协调能力;实验技术人才的实验技能、操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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