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要按捺住“数字冲动”
“不管企业发展是否需要,都要想尽办法比专利、比论文,能否产业化并不重要”“项目评审走形式”……最近,有媒体在对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调研时发现,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弱专利、假需求”倾向,以弱专利伪装技术进步,导致许多专利成果只能看不能用,更不能产业化。这种倾向值得警惕。
如今,技术研发投入已经成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即技术研发是否有效,投入产出是否匹配,衡量标准是否解决行业痛点、促进技术进步。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却按捺不住“数字冲动”,走入了只重视技术成果数量,不重视质量的歧途。有的企业虽是专利产出大户,但往往掌握着缺少技术含量的弱专利,质量很低;有的企业则将一项技术发明放在10多个不同应用场景分开申报,1项专利摇身变成10多个专利;更有企业请“写手”代写及购买专利,最终专利沦为“形象工程”。
其实,无论是自主研发专利技术,还是请“写手”代写及购买专利,企业都要付出很大成本。按理说,企业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要追求经济回报。然而,“弱专利”不能产业化,很难产生经济效益,将费尽艰辛申请下来的专利束之高阁,看似是一桩赔本的买卖——但一些企业依旧乐此不疲,这是由于存在支撑这种悖论的现实土壤。
比如,那些在专利技术方面“数字好看”的企业,更容易将自身包装成“高科技”形象,通过概念炒作,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高的估值。同时,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多的企业也更容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便这些成果“好看不好用”,无法真正落地,但只要侥幸过关,就能获取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企业热衷于“弱专利”,对基础研究动力不足,还在于其认为基础研究具有公共物品的“正外部性”特征,因此应该由科研院所等公立机构来承担。但是,科研机构并不能及时洞察市场需求,在解决产业技术痛点方面往往会“慢半拍”;而企业对市场变化最敏感,也最了解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理应在原始创新方面担负更大责任。
科学研究自有其规律,欲速则不达。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数字冲动”盛行,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创新资源,还干扰了全社会的创新秩序。如果我们对企业技术能力的评价一味拿“数字”论英雄,就会让科研投机者得利,导致企业紧盯“短平快”的项目,不愿碰、不敢碰一些具有原创性、能带来重大突破但投入大、周期长的基础性研究,而这些恰恰是夯实产业技术基础所需要的。
一位企业家曾说过,“重大创新是无人区的生存法则”。今天,随着创新要素不断集聚,企业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创新的赛场上有能力包打天下。让企业按捺住“数字冲动”,回归技术创新的正途,还应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不仅要完善现有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强化专利评价的质量导向,更要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的资助力度,为那些愿意坐冷板凳、下硬功夫,潜心从事原始创新的企业提供更持续、长远的支持。唯有如此,才能夯实创新的基础,攻克更多“卡脖子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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