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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质量的社会治理

http://www.newdu.com 2018/9/6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詹国辉 参加讨论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社会的复杂性不断加深,社会治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因而社会治理需要改革创新。当前,社会质量越来越受到学界和政策实务界的重视,社会质量理论对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对社会治理进行改革创新不仅能够实现对制度的不断完善,也符合社会治理的客观性。在具体的治理行动中,如果行动者在社会治理改革方向上达成共识,将有效整合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行动力量,最终有序提升社会治理的质量。即使行动者对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治理行动内容、未来方向存在不同的认知、意识以及价值取向,但进行并将其嵌入社会治理行动之中才能不断消解其中的差异。同时,这也会使得民众能够审视社会治理境况与他们的现实治理需求之间的客观差距。社会质量理论对我国社会治理的适用性考察,是当下值得社会治理学术研究与治理创新行动深入省思的现实课题。
    一般而言,社会治理模式以生活质量与社会结构稳定为目标导向。而社会质量理论在考察社会成员个体主观感受的同时,也注重对社会整体结构状况的考察。社会质量指民众“在能够提升人们的福利状况和个人潜能的环境条件中参与其社区经济生活的程度”,它由条件性条件因素、建构性条件因素和规范性条件因素三类因素组成。通过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包容、社会融合以及社会参与四个维度,社会质量理论将社会成员个体主观感受与社会客观结构整合在一个理论分析框架之中。(如表所示)
    
    一个善治社会的“好与坏”状况,能够反映出社会质量的实况。影响社会质量的因素来源于社会、经济、政治、生态、文化以及社会组织、集体、群体间的特征。人的存在无法超越社会关系,社会质量理论的核心是“提升社会福祉并激发行动个体之自由潜能”,这恰恰验证了“社会性”之于人和社会质量理论的契合。“社会性”不能仅仅映射社会个体的完全主观性感受,亦不能超脱于社会个体之于“涂尔干式”的客观存在,“社会性”应当是行动主体“互构共生”于社会中。社会质量理论依托于条件性因素的适度操作,强化了社会运行的基础,对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社会质量理论的逻辑起点在于解决社会发展与个体发展的内生矛盾,消解制度世界(亦即系统、制度和组织)与生活世界(即社区、群体和家庭)的内在张力。社会质量理论的指标体系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创造了工具性价值的理想化路径,亦能为社会治理提供一系列“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的行为方式和手段。社会质量的内在要求在于“社会性”的集中体现。在我国,“社会性”意味着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治理行动之关键在于提升民众的整体福祉,同时,福祉的提升亦会反作用于社会主体,最终促成社会主体自由且全面的发展。
    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这种模式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社会治理呈现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分化愈发明显。因此,需要对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进行改进、完善,强调社会主体,突出“社会性”对社会治理行动的积极效应。
    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需要嵌入社会主体的现实诉求。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社会治理行动才能将改革取得的成果惠及民众。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质量理论契合这一时代精神与改革方针,有助于推动社会治理改革创新。重视社会质量的治理模式不再仅仅强调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增量,而是与社会主体的行动结构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治理行动的质量。如此,能够拓宽社会参与治理的渠道,有效发挥其职能,使政府更加了解民情、民意和民需。这样,当发生社会突发事件时,政府就能主动、积极做出应对。而且,政府与社会主体的协调关系进一步强化了社会主体的自治能力,使得社会治理效能加强、社会质量不断提高。
    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现实要求,社会矛盾的解决能客观反映社会的质量。社会治理转型的内在要求体现为提升社会质量,这样会促动逆向效应以此化解社会矛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因此,社会治理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以与经济发展态势相匹配。从调研情况来看,为解决社会转型阶段的矛盾,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模式。社会矛盾及时、有效的解决不仅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也需要形成治理的长效机制。重视社会质量的治理模式能够更好地化解社会转型阶段的矛盾,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良性的外部环境。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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