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当你遇到需要拒绝的情况时,你敢说“不”吗?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遇到需要拒绝的情况时,54.3%的受访者敢于说“不”,14.2%的受访者不敢。60.4%的受访者担心说“不”影响与对方的关系,73.1%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学会说“不”。(中国青年报)
这里的“应该学会说不”,不是说要对所有的要求和他人的求助都说“不”,而是指“需要拒绝的情况”。这看似限定了说“不”的范畴,但其实仍然显得标准模糊。因为生活是复杂的,很多来自他人的请求,其实都很难以“需要拒绝”或“不该拒绝”来作简单明了的定性。
不少时候,帮助他人、答应别人请求,并不能直接用对自己有没有好处、自己需不需要付出代价来作“必要性”认定。若仅仅因为“不在我的责任范围内”“与我无关”,就强调应该敢于拒绝,敢于说不,其实已有误导之嫌。人毕竟生存于社会之中,这意味着协作、互助必不可少。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对所有“需要拒绝的情况”都强调要敢于说“不”,很难说不会影响到社会的协作程度与道德的发育。
调查显示,之所以不敢说“不”,58.0%的受访者是碍于情面,不愿丢失面子;54.9%的受访者感觉活在别人的印象中,不愿丧失他人的好评和好感……这些理由,看似都指向个人人格的不够“独立”,但其实却是绝大多数人不得不接受的社交常态,毕竟,通过对他人的“认同”,获得某种价值肯定,既是人性使然,也是现实的社会规律。更何况,“不在乎他人的眼光和评价”,有可能是独立人格的表现,也有可能是冷漠。
另外值得警惕的是,将一些如个人陷入违法犯罪的歧途等原则性问题,也简单归咎为没有学会说“不”,既显得轻佻,也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能不能说“不”,很多时候指向的可能是整体性的时代精神或是制度环境,而非仅仅是个人的心态。
当然,承认“学会说不”这种看似正确的说教的局限性,不等于要鼓励做“烂好人”,无条件屈从于他人的一切要求。而是说,到底应不应该拒绝某件事,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可归为个体“理性”之选择,与所谓人格独立与否,关系不大。敢于说不与不敢说不都应该获得尊重;至于原则性大问题,本就不是什么该不该“拒绝”、敢不敢拒绝的问题,因为法律、道德律已经有着较为清晰的界定。因此,屡屡出现的“应该学会说不”的说教,其实也不过是一道“伪命题”式的心灵鸡汤,并没有太多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