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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归一码 都该有说法

http://www.newdu.com 2019/5/16 南方日报 巴扎黑 参加讨论

  一度上了微博热搜排行榜并引发热议的“女孩一次买18件衣服,旅游拍照后再退货”,如今又再起风波。

  一位姓迟的淘宝店主指控卖家李先生网店里的衣服,“无论是衣服的颜色、面料、款式以及卖点都和自己卖的衣服一模一样”,而自己的衣服才是原创的,“我(的是)2016年9月上架的,他们是2018年9月上架的”,并且在与李先生的沟通过程中被“拉黑”。相比于向媒体控诉买家黄女士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时的义正辞严,这次李先生倒没有正面回应涉嫌抄袭的指控,只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是商业机密不予透露”,便匆忙地挂断了电话。

  从利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到涉嫌设计抄袭,恐怕一时都找不到比这起事件更“一波三折”而又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了。之所以说“一波三折”,主要是指李先生从消费诚信的“受害者”,一转眼就成了疑似“获益者”;而之所以说典型,则主要是整个事件从两个不同角度暴露了社会诚信建设问题。

  虽然三方的交集是李先生,但理性看待此事首先要一码归一码。在利用退货规则这件事上,黄女士是规则的破坏者,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因在此事中个人信息被泄露,黄女士一度遭遇网络暴力和电话骚扰,却并不是她应该承担的,也应该避免其再次发生在李先生身上。同时,无论李先生是否敢于公开回应,迟女士的指控都是不容回避的。即便是后者可能因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高成本而放弃,平台方面也有责任介入,像处理黄女士与李先生的纠纷那样主持公道。毕竟,这都是推动网络经营诚信建设的一小步,哪怕十分微小。

  黄女士称,自己“开心了就想买,看到喜欢的衣服就买,不喜欢了就退”,然而如果因为有增进消费者权益的无理由退货规则,把穿过的衣服也申请退货,实际上是一种任性。至于李先生是否抄袭了迟女士的设计,即便拿“商业机密”当挡箭牌,恐怕也只能糊弄一时,糊弄不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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