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车轮下的腐败”源于内部人主导的权力赎买
“车轮下的腐败”是中国挥之不去的一颗毒瘤,所以,有关公车改革的消息总会引起公众无限想象和期待。前段时间一则厅局级及以下干部将取消专用公务车的消息,就重新燃起了舆论对车改的热情。日前,人民网和新华网等报道,称公车治理16年来,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高达1500亿~2000亿元。
上述报道点出了问题要害,车改难行的根子在于没有触碰特权,反而用纳税人的货币去“赎买”或“诱使”官员放弃行使乘坐公车特权。这样做据说是因为要考虑公务员权力大、待遇低的实际情况,如果不想官员们以权谋私,纳税人就应多出些钱,作为官员廉洁从政的补偿。
貌似有理,官员作为既得利益者和社会的特权阶层,谁也不愿“平白无故”地放弃或损失已到手的利益。搁在你我身上,肯定也不干,这不是思想高尚不高尚,而是人性和利益使然。改革初期,经济学家也严格论证了在一个管制和特权盛行的社会,用体制外资源(金钱)购买体制内资源(权力)的可行性,认为这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中国改革的实际进程来看,这种“赎买”式改革一直都很流行,并非仅仅车改如此。
不过,有两点需要说明:首先,改革初期的权钱交易(即赎买)范围还不是很大,程度更无法与现在相比,而且实际上的确有利于打破僵化体制;其次,改革对象还不是公务员队伍本身。可即使这样,由于赎买代价很高,引发了越来越严重的腐败,从而使之不具有法律和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现在,当赎买以一种政府政策的方式公开推行且面向整个公务员阶层时,它等于以改革的名义确认公车私用乃至贪污腐败的合法,甚至还成了某些地方公车改革的一大成果。如果对政府改革都采用这种模式,无疑会产生严重后果。
其一,不断以赎买作为限制、取消公务员特权的手段,短期内或许很合算,但不断增加的赎买项目和成本,最终会使整个财政不堪重负甚至被拖垮。
其二,公务员群体既是这些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其决策者和操作者,但作为利益团体,他们有着自己的利益偏好,为满足其利益偏好而用赎买的方式,将会导致一个荒谬结论,即腐败是应该的,不腐败反而不应该,从而客观上鼓励他们去腐败。
其三,公务员是公共服务、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等公共品的生产者,甚至可以把公务员看作是权力这种资源的垄断者,那他们也就具有一切垄断者所具有的通病,即用质次价高的产品谋取垄断利润。既然官员们靠垄断权力卖高价钱是合法的,那其他垄断者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所以,根本就不该反垄断。
最后,如果赎买策略使用过于频繁,会在权力体系内产生一种自我强化机制,有可能对部分官员产生负效应,使其更加缺乏对自身权力性质的正确认识。特别是,如果每一次改革都是以官为本,以权为本,那必然会强化官本位传统和特权体制。这样,纳税人为得到本来属于自己的权利也就不得不付出更多代价,从而使改革适得其反。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困境,根源还是改革由内部人主导,因而,要实质性地推动包括车改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必须打破目前这种内部人主导的改革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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