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接着石头过河
在十八大之前,人们对中国未来要走什么路有过一番热论。中共十八大得出了结论:继续改革开放。新任总书记习近平在深圳邓小平当年走过的路上提出,“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下一步的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来推进改革开放?
摸石头过河、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
从经验看,有过几个办法。改革开放早期提出摸着石头过河,那是上世纪80年代的改革方法论。最早与农村改革有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很多地方因农民常年贫困和吃不饱饭,在底层发生了包产到户。安徽、四川等地针对这个现象,做了调查研究和分析,制定了地方政策支持变革。然后,中央连发五个1号文件给予承认和肯定。这是第一个典型的摸着石头过河。
第二个摸着石头过河是民营经济。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过去在公社体制下磨洋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往哪去?国家和集体办的企业可没有这么大的吸纳能力,于是民营经济提上日程。最早的民营经济也是从底下冒出来的,广东的陈志雄包鱼塘、芜湖的“傻子瓜子”,都涉及雇工经营。过去的理念对此完全不能接受,以为与社会主义水火不容。当时中央高层的看法也不一致,所以要多看一看,到1987年才给予政策上的承认。
改革进城之后,遇到的问题复杂了,牵一发动全身,所以大体在1986年的时候,开始对整个国民经济体制,包括物价、税收、商业、进出口、财政体制等等,考虑相互联系,准备综合性的总体改革方案,国家还专门设立综合改革方案办公室。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体制改革决定,就比较系统了,邓小平说他的印象是一部新的政治经济学。当时还没有“顶层设计”这个词,但已经有了这个内容。同时,系统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提上日程,十三大前在中央直接领导下对此做了大量系统的调查研究,准备了方案,提交给十三大讨论通过。
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提出了市场经济问题,涉及到的体制面更为广泛,后来有了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50条,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提出要让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
又过了十多年,应该是制定“十二五”的时候,正式提出来“加强顶层设计”,意思是改革不能互相打架,不能这里通了那里又不通,要有通盘考虑。
这些经验都很又意义。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为什么几次通盘规划改革,还要一次次地再发动?究竟是原来的设计不全面,还是实施中遇到阻力就搁置了?现在看,改革目标的确定、方案的设计以及改革的实施,是互有联系的三个环节。目标要明确,不能摇来摇去;方案要系统和全面,考虑周详;实施则要看环境与战机,选好突破口。
直面露出水面的石头
还要看到,现在已不是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也不是新世纪初的局面。中国启动改革30多年了,出现了好多新情况。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基层、民众、企业、各类组织,都遇到新问题,特别是年轻人得到的信息、他们的诉求、权利意识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跟以前大不相同。
可不可以说,现在不光是执政者自上而下摸石头,设计方案推进改革,水面上也露出了大大小小一些石头,天天在考验决策者?很多满尖锐的问题,其实露出水面很久了,究竟要不要面对、怎样面对?有时候是一类现象,反复出现;有时候又是一个突发事件,像水面上丢下块石头,牵动方方面面,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要求做出回答和反应,看政策制定和体制形成,能不能从中吸收正能量。
举一个例子,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土地关系,发生了多少事情?这方面虽然改革很早,但石头还是不小。都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似乎问题已经解决了。最早提15年不变,后来说30年不变,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提长久不变,温家宝总理答外国记者,说长久不变就是永远不变。这些都对,因为实践证明有效的经济体制就不要变。但走进农村看,不难发现土地关系其实还是经常在“变”。为什么?因为人民公社虽然取消了,但集体的制度基因还在。
要说明一下,集体经济不是土改后的那个农民土地私产的经济,也不是以农民私产为基础、自愿缔约的合作经济。土改后的农民私产,边界很清楚,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增加得快,再把别家的土地划给你。合作社也一样,入社如入股,不会因为家里增人减人,入社的财产权益就变。但到了“集体”,就一锅煮了:所有这个村庄里已经出生的、以及未来要出生的,都一起分享土地权利。结果,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土地权利边界,总随着人口的变动而变动。这是集体制的本质。包产到户后,中央政策说不变,但实际上农民各家人口总有变,按照集体经济的法则,就老有调地的要求。调地就是变,所以没有做到永远不变。
上世纪80年代中,贵州湄潭作为改革试验区提出过这个问题。贵州比较落后,大量农村劳动力集中在土地上,如果每年调地变动,谁好好种地、对土地投资?所以,当地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把农民家庭之间的土地权利边界划清楚。这个实验在当地行得通,后来得到中央文件的提倡,也写进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问题是全国没有普遍执行,至少有一半以上农村社区,还是过些年就要调整承包土地。这到底什么问题?是立法错了,还是有法不依?这个环节不清不楚,土地流转就受限,因为地缘范围内所有现在的人口和未来的人口,都被一小块实物土地资产锁到一起,构成一条永久的债务链。在这个链条下,谁转让一块地,等于把未来其他家庭人口可调地的权益也转走了。
连带到农村的宅基地,也成为实物福利,隔绝在合法流转、交易和市场之外。本来宅基地是“生活资料”,无须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范畴。但经过人民公社化运动,1961年一个红头文件就把土改法律废了,宣布宅基地也是生产队的集体土地。既然也是集体的,上述由所有人口不断分享实物福利的准则就一样起作用,结果就是凡农民成家立户,分宅基地一块。过去城乡分割,还看不出多大问题。但农民流动、进城一起来,无数的空心村、空房子占而不用,也没有合法流转的通道。温总理说土地是农民的财产权,说得对。不过财产权包括转让权,应该允许租赁、买卖、抵押。可是这些权能,至今全不合法,算不算一块石头呢?
工业化、城镇化随经济自由的扩张而提速,但人民公社的集体基因至今还拖着农民对更高收入机会作反应的后腿。个人之见,这块石头冒出来的时间很长了,端看我们的理念、政策和法规怎么应对。视而不见,假装没这回事,它天天来摸你的脸就是了。
更大一块石头,是政府和农民的土地关系。现在这个领域的社会矛盾很是尖锐,群体事件、腐败大案、民心向背,都与此有点关联。基本框架就有问题,包括“城市土地全盘国有”、不区别土地用途的单一征地制、以及征地补偿行政决定等等。体制就如此,怪地方、怪干部不解决问题。追索下去,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政企、政资、政地分开,等等,都有牵连。这块石头不好接,因为没有全盘考量,接过来也拿不下。
总有不期而遇的遭遇战
现在水面上露出的石头其实不少,坚持改革要对这些问题做出反应。当然,飞过来的石头也要调查、研究、估量、权衡,还要好好摸,要有通盘的考虑,分清轻重缓急。所以,接石头跟顶层设计、跟摸着石头过河,并不矛盾。
温州这些年的发展,是不是也遭遇了石头?我没有系统调查,下不了结论。来过几次,知道不少温州朋友对自己城市的发展也不大满足。远远地看,反正肯定不是因为这里缺钱。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最早发源地,但后来好像就集聚不起更大的财富,或者说没有形成积聚更大财富的框架。也不是没有冲动,如十多年前,这里就有过一个温州财团,要联合民营资本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更早的时候,还冒出一个“农民办的小城镇”——龙港镇,试图用一套新的体制搞城镇化。但是很遗憾,这两方面后来都没了动静。形不成更大的发展架构,温州也就难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像民营银行问题,1984年我们陪杜润生来温州调研时,当地就提出来了。那么多民间资本,那么多实业企业,为什么就办不成合法正规的民营银行?这方面,今天的温州好像还不如台州,那里办成好几家民营银行,其中一家叫泰隆,是民办小信用社扩张成的商业银行,到今天已有上海、杭州、宁波等十个分行,总资产365亿人民币,为草根的微小企业提供很好的服务。到底是温州没有这些钱、没这样的人才,还是别的问题?可能就是没有面对当时飞来的石头,在遭遇中开辟一条新路。
从这个情况看,尊重地方首创精神很重要。中国是个大国,许多地方实践出现的问题不能全跑去北京解决。地方实践走向全局合法,也必须在清楚的全局目标下有整体的通盘考虑。所以摸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要结合。是不是还可以加一条,对于那些浮出水面摆了很久的问题,不能老回避,要正面应对。爱因斯坦讲过,搞科学研究,不能老在一个木板很薄的地方打了很多洞,但就是不敢去碰那木板比较厚的地方。搞改革一样,对真正阻碍国民经济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越难越要碰。
总之,为了推进改革,恐怕阵地战、游击战、遭遇战都要打。现在不少问题上门,石头早露出了水面,谁回避谁就丧失主动性。未来的趋势,可能是在互动中推进中国的改革和转型,包括上下互动、观念与实践互动、设计与实施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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