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地域差距明显,协同创新机制待探索 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创新主体功能定位不清、活动交叉雷同、整体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建立高效的协同创新机制。
在环节协同上,科学家的研究停留在知识创新阶段,企业家的技术创新主要限于企业内的自主研发,两者之间的联系渠道不畅通,市场需求不能立即反馈到知识创新上,知识创新不能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
在地域协同上,据调研小组统计,我国自主创新的地域差距较大。比如2014年的研发投入强度,北京为5.95%,而内蒙古、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等省区都低于0.7%。2014年的每万人拥有全时研发人员数,最高的是北京,达114.03,最低的是西藏,仅3.97。2014年每万人拥有的授权发明专利量,北京最高,达10.8,上海次之,达4.79,而最低的三省区青海、内蒙古、西藏都低于0.2。
四、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创新激励动力需提升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国民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时有发生。尤其随着电子商务和新技术的发展,专利侵权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侵权人数众多、一窝蜂式的群体侵权以及屡教不改、变本加厉的重复侵权常常发生,创新型企业普遍反映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效果差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创新的激励动力不足,有待提升。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创新收益大于创新投入的时候,创新主体才会有持续不断的创新动力。目前,我国的各项创新激励政策并不十分完善,没有为创新活动提供强大持久的激励,一些已有的激励政策也未得到全面落实。
五、政府职能改革需深入,科技体制改革需落实 我国科技创新管理中,政府部门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并存,政府自身改革对科技体制改革起到“牛鼻子”作用。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遇到的诸多问题都与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密切相关。政府职能不转变,其他方面改革就难以推进。
近几年,我国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了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但在科技界和企业界实施层面落实还不够。政府采购政策、融资政策以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方面的政策等,都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例如,2015年7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受国务院委托所做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中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科研人员中,有近30%的人员反映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个人收益不大,部分单位的科研团队成员科研收益平均值为34.7%,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不低于50%”的目标相比,有较大差距。
对策篇 谋划创新就是谋划未来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关键之年。根据“十三五”经济社会形势和需求,今后五年,我国要确保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奋斗目标,对策何在?
一、提升创新源头驱动力,打造国家先发优势 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需要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整体水平由跟跑为主向领跑、并行为主转变。
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应该打造国家先发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前瞻性部署有望催生未来变革性技术的重大基础研究,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国家科技计划中,切实加强聚焦国家目标任务的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力争在更多战略性领域实现率先突破。在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重大创新领域,要按照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与成果转化等全创新链部署要求,组建若干国家实验室,提升国家科技创新源头驱动力。
目前,科技部已论证启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面向2030年在航空发动机、量子通信、网络空间、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海深空探测、重点新材料、脑科学、种业自主创新、健康保障等领域的目标,我国将抓紧遴选启动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志的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尽快编制实施方案,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分批次有序实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