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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职能和土地产权制度选择

http://www.newdu.com 2018/3/16 《经济学文摘》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在持续面临人口增长对基础资源压力的过程中,成功地避免了“马尔萨斯危机”的爆发。这不能不说是中国高速经济增长奇迹背后的又一个奇迹。当前,中国的土地问题业已成为各方博弈和冲突的焦点,各利益主体因土地而纠结在一起。
    一、土地职能的重新界定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具有三重职能。一是基本生产资料的职能,即使用者或所有者将其作为基本的维持生计和获取收入的手段。二是财产职能。土地作为一种财产,尽管不像其他生产性资产那样,在地理位置上可以自由移动,且其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不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但其作为财产的各种权益却是可以分割、流转和交易的。三是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职能,即土地可以在特殊的时期和特定环境下,发挥对其所有者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职能。土地职能的转换和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受制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基本国情;另一方面基本的土地产权制度安排对土地职能发挥和转换形成了制度性约束。人多地少,特别是可耕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粮食安全”问题,由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防、能源和粮食三大安全问题中,粮食安全问题居于首位。土地作为特殊的生产资料,肩负着国家粮食安全的职能。在这个意义上,土地具有提供公共安全的性质。而作为公共物品的粮食安全恰是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因为,搭便车的问题使公共物品的私人提供成为不可能。为了避免这种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冲突的状况,只有通过制度安排,将土地职能限制在生产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的职能上,才能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避免“马尔萨斯危机”的爆发,维护国家的稳定。所以,中国当前和未来的土地制度安排必须是维持现有的农村土地基本产权制度不变,并且对土地制度的一切创新和变革,都必须在保持基本土地产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二、关于土地私有化问题的讨论
    

    私有产权的最基本含义之一是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产权的观念和范围通常被这样解释,即把被认为是某人私有财产的财物中任何一种用途的这样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给予某人。私有财产的所有者能够以任何方式使用他们的财产,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拥有私有产权时,任何人都无权对财产的使用作出选择。就私有财产来说,其使用权是根据财产本身固有的特征或特性划定的。这种权利是某个当事人专有的,可以自由地转让,由这种权利获得的收入是不能通过法律或法规来减少的,亦不受其约束或侵犯。因此,价格管制、征税和对产权转让的限制,都可以看做是对私有产权的侵犯。由此,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其对中国农村基本土地产权制度的观点,但最终的观点都是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即实行“土地私有化”。
    关于土地私有化的观点,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两种思路和两个出发点。私有化主要沿着两条思路进行:一是主张在现有的政治制度框架下进行私有化;二是认为土地的私有产权是最优的制度安排,但面临现有的政治体制制约,因此,进行土地私有化,必须首先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方向是政治民主化。私有化的出发点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改善经济绩效;二是保障农民土地的利益,体现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客观地说,土地私有化的初衷是好的,但土地私有化的观点,只是从新古典主义的本本和教条出发,其分析视角是狭隘的,既没有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和现实,又忽视了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所肩负的历史使命。
    三、私有土地产权下中国将面临的问题
    

    第一,土地私有产权下农民的个人选择。
    私有化的土地产权下,农地各种职能间的转换没有任何制度限制,农民个人的偏好决定土地将对其发挥何种职能。文章通过分析表明,在私有土地产权下,就农民个人行为而言,农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和市场供给者,只要土地需求和供给决定的价格大于土地亩均利润的现值和,农民就会作出理性的出让土地的经济行为,并且这种情况会持续发生,直到土地价格降到足够低的水平。在此前提下,原来农业用途的土地,特别是发挥生产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资料职能的土地,将会大量出现在要素市场上,其用途则取决于要素需求者的偏好和其购买土地的目的,其中必有大量的土地从农业用途转为他用,如果土地用途的改变没有制度性约束,严格保护耕地的措施不存在制度性保障,18亿亩的土地红线很容易被冲破。个人理性(农民个人)和集体理性(国家和整个社会)出现了冲突。结果是中国的“马尔萨斯压力”将迅速膨胀,爆发“马尔萨斯危机”的可能性增大,粮食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二,农业生产模式、粮食安全与世界粮食市场。
    近几十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和国际化,世界粮食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在资本主义国家力量的参与下,粮食自身作为基本生活资料的职能不断丧失,不断地被商品化和政治化。粮食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控制和剥削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攫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武器。美国作为世界粮食的最大主产区,其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是种植规模化、经营产业化,但这是与美国人少地多、资本充裕和国内能源价格低廉的基本国情和国家战略相适应的。美国式的农业发展和经营模式不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若土地私有化,则中国农业的发展必将复制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和经营模式,中国必将自觉地而不是不自觉地成为美国的粮食附庸。私有化的土地产权必将使中国面临更为严峻的粮食安全问题,粮食安全不但没有保障,而且很可能受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控制。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保障耕地安全,同时保障粮食安全不能寄希望于国际
    粮食市场。
    第三,经济危机中农地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职能。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民工的社会救助仍很不完善,仅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的用人单位为部分农民工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手续,大多数地区的农民工连基本的社会保障都无法享受。因此,一旦危机发生,大量失业的农民工往往会陷入生存、发展、社会保障缺失的三重困境。而此时,若农民仍拥有土地,则农地便承担起最基本的
    生产资料、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的职能。若将土地私有化,则必定有大量的中国农民脱离土地。土地的集中和垄断将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换句话说,这些农民很可能再一次沦为不拥有任何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大范围的经济危机,则农民工会处于完全失业的境地,其生存和发展没有任何保障,土地不再提供其最后的生存依赖。
    作者单位:杨成林,何自力,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摘自《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京),2011.10
    原文约12700字
    原题《土地职能和土地产权制度选择——中国土地产权私有化有效性质疑》

Tags:土地职能和土地产权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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