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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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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产权关系重构与经济增长——基于中国近现代经济史的新解释

http://www.newdu.com 2018/3/8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西安)2009年2期第86~97页 冯涛 李英…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通过考察中外经济史特别是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可以构建一个国家、市场、产权互动式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内生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确立国家、市场、产权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及均衡结构,实现一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在国家、市场、产权关系中,虽然三者的缺失都不利于经济发展,但两种情况不能等量齐观。只要通过适当调整,在国家有效发挥职能的基础上,释放出市场和私有产权的因素,就可能使经济获得持续增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仅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转轨过程,也是一个前现代国家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发展过程,面临着体制转轨、经济增长、文化与意识形态转变等多重任务。要完成这一目标,关键是建立国家、市场与产权三者关系良性化的制度框架。
    关键词:经济增长机制 产权关系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作者简介:冯涛,男,陕西西安市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西安710061;李英东,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19世纪初期,中国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1820年时,中国的GDP比西欧及其衍生国的总和还要高出将近30%。但从1840年至1949年,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下滑,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从1/3跌至1/20。中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1820-1952年为-0.08%。①这也标志着中国由一个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国家走向了衰落。
    1949年以后,中国经济走出了停滞的状态。1952-1978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4.4%,同期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为2.34%。但经济增长的速度出现递减的趋势。只有在1978年以后,中国经济才真正实现了持续、高速的增长。1978-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达到9.7%。
    为什么中国在近代陷入衰落,又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重新崛起?为什么从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出现这样的增长轨迹?为什么中国在以上三个时代会出现不同的命运?进一步来说,为什么世界上会出现国家兴衰的轮回?又是什么因素导致一国出现长期经济增长和经济繁荣?
    要对这些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需要探索中国经济史演变的内在逻辑,考察中国经济赖以运行与增长的机理。在此基础上,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历史、制度原因,并对未来长期经济增长和结构变迁的前景做出预测。研究这一问题,有助于增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规律的认识,把握现阶段经济增长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廓清未来改革应致力的基本方向。
    本文在研究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变迁的基础上,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已有的经济增长理论的得失,得出了一个新的能够解释一国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即国家、市场、产权之间均衡的结构是一国长期增长的基础性制度结构,建立国家、市场、产权三者之间均衡的制度结构是实现一国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三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式调整才能导致长期增长。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近代以来经济增长无疑有很强的解释力,本文运用这一分析框架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市场与产权关系的调整现状及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了中国后改革时代应当致力的改革方向。
    一、相关文献综述
    研究经济增长问题既是经济学的一个主流命题,也是自经济学诞生以来一个持久的热点问题,相关的研究成果极为丰富。很多经典的经济增长理论模型已在教科书中广为传播。有关这方面的文献从分析视角上可以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投入要素的技术分析,类似哈罗德—多马模型、索洛模型等等。这些经济增长理论都是从一个侧面或角度分析一国的长期增长和繁荣,如从要素积累、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角度探究经济增长规律。可以说,只是探讨了增长过程本身,并没有真正说明发生经济增长现象的动因。诺斯和托马斯指出:“我们所列出的原因(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它们乃是增长。”这些增长理论存在一个共同的假设前提,即社会制度在长期是既定的,从而忽略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另一类是社会历史因素决定论的分析,类似李约瑟等人的理论。再一类是制度变迁理论对经济增长的解释。基于本文的研究视角,涉及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后二类。
    1.有关国家兴衰的理论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分析了利益集团对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影响。他指出,如果一个社会允许某些特殊利益集团居于强势地位,那么他们就会剥夺整个社会利益;如果各利益集团相对均衡,则会对社会有正面影响。产权的变革过程是重新分配财富的过程,强势利益集团作为既得利益者,往往成为高效率产权制度建立的障碍,所以无效率产权成为常态。产权制度的变迁不完全取决于效率原则,还取决于不同利益集团的规模、地位及与统治者的关系。奥尔森在《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指出,寻求特殊利益的各种集团或组织过于活跃时,将会降低社会效率和国民收入,而且还会带来政治不稳定的因素。[16]他在《权力与繁荣》中通过引入政府权力于经济增长之中,说明了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繁荣程度。
    安斯姆哥卢(Acemoglu)和詹姆斯·罗宾森(James Robinson)提出:经济增长决定于统治者的选择和决策,由于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通常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侵蚀或危害统治者的统治地位,所以他们总会漠视或阻止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该文将制度变迁乃至经济增长的原因归结于统治集团的主动性。②这一观点能够解释某国在某一特定领导集团运用其执政能力和政治偏好推动经济进步的现象,但不能解释一国长期、持续保持增长和繁荣的内在机制。二战后许多前社会主义国家及个别发展中国家也曾在一定时期取得良好的发展绩效,但并未实现长期发展的期望结果。
    2.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对经济增长问题的讨论
    以诺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发展了以制度作为其解释变量的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增长理论。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的变迁,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产权制度体系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③明晰的产权可以缩小经济活动的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的差异,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由于社会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国家可以通过制定产权规则和促进制度变迁来促进经济增长。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2]17
    国家既要使统治者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全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是相互冲突的,即所谓诺斯悖论。国家能否使经济实现持续增长,关键是国家能否建立保护产权的法律。
    诺斯的理论突破了以往只是罗列经济增长要素的增长理论,指出了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所需要的制度条件和动力机制,提出国家的产权保护对一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作用。诺斯提出的所有权与国家的关系,是分析“国家悖论”的重要线索,因而能够更准确地把握经济增长的机理。尽管诺斯看到了国家与产权之间互动关系的存在,即国家提供竞争和合作的基本产权结构,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但他未提出克服和解决“国家悖论”的制度框架,未找到有效的机制消除和缓解“国家悖论”带来的对经济增长不利的后果。
    诺斯也未明确指出现代市场制度与产权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制约与制衡作用。现代市场制度与产权结构既需要政府的保护和制度支撑,同时,市场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对国家行为也具有制约、制衡和补充作用。这种制约、制衡和补充作用对经济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从这一意义上看,诺斯的理论未能将国家、市场、产权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解释经济增长的基本机制。
    3.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增长迟滞原因分析
    19世纪初期以来,为什么在西方国家出现近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中国却依然处于内忧外患的状态,经济增长缓慢甚或停滞?中国的现代化为何被延误?罗荣渠将国内外学术界的看法大致归纳为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可称之为外因论,即认为中国现代化的延误和经济增长的停滞主要是由于外来的西方资本主义渗透和帝国主义侵略;另一种观点可称为内因论,即认为中国现代化延误的主要症结在于中国传统文明的落后性、制度的独特性、中国历史发展的停滞性等内在弱点。④
    两种研究取向对中国近代历史的研究都提供了独到、深入的见解,但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外因论准确地看到近代中国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和殖民扩张的时代。新兴资本主义国家以侵略掠夺为手段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障碍。但如果只强调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各种变化的主导因素,就会忽视中国的历史特点和基本制度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难以找到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内因论把注意力引向近代以来中国发展的内部因素,强调历史发展的独特性和具体国情,但却有意无意忽略了中国近代以来经济发展所处的不利的外部环境,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罗荣渠语)的发展观。同时,两种研究取向均未能结合中国近代以来国内外基本形势看待国家权威和社会秩序的重建,市场经济发育所需的制度环境的演变与建构,产权保护等经济增长所必需的因素。
    “李约瑟之谜”——为什么工业革命没有发源于中国,而是发生在西欧?这是吸引中国经济史研究者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一些理论从解答“李约瑟之谜”的角度分析了中国经济为什么曾经长期领先世界,以及为什么后来中国陷入长期停滞状态。主要有以戴蒙德(Diamond)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说”;黄仁宇引用诺斯等人观点而提出的“制度说”⑤;李约瑟本人提出的思维方式说;资源——经济约束说等。如果从解释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绩效的视角来看,这些理论都不能提供完整、合理的理论说明。“中央集权说虽对中国经济长期停滞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却不能说明中国为何能够领先世界一千多年”。制度说的问题如同我们评述的有关诺斯理论的缺陷,一方面,所有权不必然导致经济长期增长[3]230-238,另一方面,也暗含着国家能够设计、建构、界定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产权结构的建构理性主义倾向,这种倾向常常是国家侵犯产权、进而导致经济停滞的理论、思想根源。“思维方式说”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猜想,日本人和东亚四小龙的人民的思维方式与欧洲人有所差别,但并没有影响他们实现经济起飞。伊懋可的资源—经济约束说的核心思想,即“较高的人地比率耗尽了作为资本形成的重要来源的农业剩余”的观点是经不起事实检验的,根据瑞斯金(Riskin)的估计,在1933年,中国的国内净产品中有31.2%被用作“非必需”的消费。他还发现,1933年的收入流中,11%以上的国民收入可被用作投资,这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临界水平。⑥事实上,影响长期经济绩效的单一性因素还有很多。历史经验表明,任何单一性因素都不能解释一国的长期经济增长。
    以上论述表明,现有的理论往往仅从国家、市场、产权的某一侧面分别探悉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而忽视从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和相互作用角度审视经济增长的制度条件。缺少对三者之间互补和互动关系的探讨,因而难以对经济增长的原因做出完整、系统的解释。本文的研究视角认为,如果忽略国家、市场、产权三者的互动式的基础性制度结构对一国长期经济增长的作用,均不足以全面解释一国长期经济增长的基本机制。
    二、国家、市场、产权互动关系内生理论模型
    通过考察中外经济史,特别是近代以来的中国经济史,总结和提炼现有经济增长文献,我们发现,国家、市场、产权之间的互动式结构对一国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基于个体自主交易动机基础之上的市场经济制度是人类的一个伟大发明,市场机制以最节约信息的方式解决了人类交易行为,扩展了人类的福祉。因此,市场经济制度已成为人类交易制度的一个普遍选择。但是,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作离不开产权制度,它不但对人类社会每个成员的财富起着保护作用,而且对人类的交易动机起着最基础的激励作用,而产权保护最重要的力量来源即为国家。因此,只有确立了国家、市场、产权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及均衡结构,才能实现一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基于这一逻辑,本文构建了一个国家、市场、产权互动式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内生作用机制的理论框架。
    (一)国家、市场、产权三者关系的内生逻辑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交换活动就成为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活动。人类交换活动最基本的动机在于通过交换可以扩展个体的选择空间、福祉和能力体系。交换使人们得以享受自己所不能或不擅长于生产的物品或服务,可以满足实现对消费品的分配,从而提高社会福利;交换还可以改善生产活动的资源分配,促进劳动分工和专业化,提高生产率,增加社会产品总量。⑦因而,交换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基本物质需求,具有明显的长期激励效果。
    交换的本质是产权的交易与变更,明晰的产权界定和足够低的交易成本是市场交易的前提。不同经济人之间基于产权的物品、劳务和资产交易既能改善资产配置,也能平滑消费。科斯定理证明了只要私有财产权明确,不管这种私有财产属谁所有和作何种分配,都可以通过财产的自由买卖和私人之间契约关系的自由选择找到对全社会最优的资源分配和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使经济运行费用和交易费用的总和最小化。⑧市场制度安排和市场交换逻辑的实质是个人权利的自由交易。这种交易以个人权利的确立和保障为基础,而个人权利的实施是权利的让渡和交易。因此,在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收益和成本、激励和约束是明确的和对应的。这样一来,市场比政府更能显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它既能提供适当的激励,也能处理充足的信息,还能利用分散于无数个人习惯和倾向中的实践性知识。
    但是,历史发展的逻辑又告诉我们,作为自然人的个体来说,其个人权利最易受到外界的侵害。如果没有超越于交易双方之上的第三方外在力量来保护个人权利的话,那么人类的交易活动将势必沦为“霍布斯丛林”。因此,随着人类交换关系的扩展,必须解决人类交换方式的执行问题。
    巴泽尔曾把市场交易的执行方式划分为三类:(1)基于道德自律的执行;(2)基于交易各方相互制约的执行;(3)基于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监督的执行。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产权状态下,产权是在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认可和相互约束的关系中设定的,是一种纯粹的私人契约。私人契约的履行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自设的武力或武力威胁来保证。产权的自我维护机制虽然不可或缺,但由于不存在专业分工,所以维护的成本很高。第三方介入产权导致产权内部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使产权结构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和结构稳定的权力配置格局。[4]
    第三方实施机制也有一个从个人实施到组织实施的演进过程。当集体行动的障碍无法克服时,人们倾向于选择通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产权和规范产权交易。随着市场交换的不断扩张,民族国家将逐步成为首要的保护和实施合同的第三方实施机制。[5]155由于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活动有规模经济,当国家有组织地从事这些服务时,所得到的总收入要高于社会中每个人保护其各自财产时所得到的社会总收入。米尔格罗姆、诺斯和温加斯特认为,当民族国家最终掌握了强制性权力,可以没收不履行裁决人的财产或将他们投入监狱时,惩罚犯规者的成本就大为减少。同时国家实施的全面性税收制度代替个人对商法仲裁者的付费可大大降低维护第三方组织的成本。[5]79一个有效保护产权和市场交易的政府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
    由于市场机制释放和满足了人类基本行为动机,因而对生产和消费具有极大的刺激作用,成为千百年来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交换的前提是产权制度,交换范围的扩大需要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展与内容深化,而国家保护产权具有规模效益,能够以最低成本提供产权保护。这一线索就是国家、市场、产权关系的内生逻辑,这一内生逻辑的起点在于满足和保障人类交易动机的需求,其内生程度无疑对经济持续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而对人类的生产活动具有长期的激励作用。
    我们还应当看到,国家、市场、产权之间的内生关系并不必然是自然和静态的进程,由于各国社会结构的差异性,这三者之间往往表现出非均衡的演进特征,这种特征不但缘于三者之间的互动影响关系,也能清晰地解释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的发展命运。
    (二)国家对产权与市场的影响
    1.国家在产权制度运行中的双重性作用
    国家在暴力的行使上具有比较优势,在产权的界定、形成、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产权的安全、稳定和延续性是产权产生激励功能的基本前提。由于国家的出现,产权的安全得到了保障,增强了人们的合理预期。诺斯指出,政府权力结构会影响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⑨
    国家介入产权实施机制有利于获得更高的效率。当政府垄断了私人契约的保护权以后,就排除了私人对暴力的使用,有利于契约各方更公正地交易,也使私人契约更能体现双方的意志和利益。在存在较高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政府或者将产权直接分配给个人,或者重新用其他方式界定产权,以实现经济增长。
    国家凭借暴力在全社会实现所有权,可以有效地解决搭便车问题。国家提供产权运作的规范就为产权的运作提供了“游戏规则”,使产权的评估、度量和交易具备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可以降低产权界定和转让中的交易费用。另外,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的形式和程度影响着产权制度的有效性。国家利用法律和宪法制约利益集团,通过重构产权实现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另一面,即在历史和现实中的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产权或多或少与国家相关。国家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维持有利于某一集团的产权制度。一些产权制度尽管是低效的,但却因为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统治者对经济的控制能力而长期存在。国家干预和过度管制也会造成所有制残缺。政府的不正当干预会妨碍产权功能的充分实现,造成私有产权的残缺。国家对产权与市场的外部保护也是国家的基本职能。国家除了在国内界定、实施产权,保障契约的履行,还需要防止外敌入侵,排除外来政治军事集团对本国财产和交易秩序的侵扰;同时还要在国与国的竞争中维护本国利益,避免本国在竞争中失败、落伍,保护本国市场,防止受到外国的不公平竞争与侵犯。国家孱弱,缺乏强有力的外部产权保护能力,是中国经济停滞衰败的重要原因。
    2.国家是市场失灵的矫正者
    在一系列的假定条件下(比如完全竞争,没有公共品,不存在规模经济递增收益和外部性),竞争性的价格体系可以促进整个社会资源配置达至帕累托最优。但是,市场失灵的发生恰恰是因为假定条件与现实生活的违背。“国家应当是市场失灵的矫正者”是庇古以来关于福利经济学和公共财政的基本观点。马斯格雷夫(Musgrave)、阿罗、萨缪尔森和凯恩斯都持这种观点。凯恩斯所强调的由于工资和价格结构刚性造成的市场失灵,是对福利经济学第一理论的另一种形式的违背,并引起了宏观经济的不稳定和失业。因此,政府的作用是通过政策制定来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另外,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说明,每一种帕累托最优配置都可以通过竞争性的价格机制来得到。按照这种观点,如果市场形成的收入分配不是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扭曲”的税收政策对最初的收入进行重新分配,其余的则由市场自发完成。[6]17
    (三)市场发育程度对产权和国家的影响
    1.市场发育程度对产权制度安排的影响
    市场发育程度直接影响产权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当市场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处于不发达的状态时,产权交易的总量是有限的;当市场竞争受到国家或者其他暴力集团的限制时,产权也就受到了限制,产权对生产的激励作用也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在竞争性的市场和竞争性的产权之间,存在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反馈的关系。不仅竞争性的产权是竞争性市场的前提,竞争性的市场对竞争性的产权也具有反作用;没有竞争性的市场,竞争性的产权也是不能维持的。
    当竞争被垄断势力或不当的国家干预所限制、扭曲时,人们的交易动机就减弱,一国经济增长速度就会减缓甚至陷入衰退之中。当市场竞争普遍、大规模地受到政府限制时,往往会形成寡头垄断式的市场结构,政府往往被少数利益集团所操控,实行非中性的产权保护制度,最终形成寡头垄断式所有权结构。这种市场结构和产权结构具有自我维持、相互加强的趋势。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走上经济持续增长的轨道,就是因为陷入这种制度结构不能自拔。
    2.市场发育程度对一国经济的影响
    市场发育程度对一国经济运行与增长的影响也很明显。在简单的市场交换关系中,对国家保护与实施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需求并不强烈。如在传统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实体之间的交易多为“现货市场交易”,即当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非现货市场交易的实现主要依赖“隐含合同”,它的执行主要靠交易双方的声誉而非第三方,使一国经济难以得到持续发展。市场规模扩大后,交易的广度与深度大大增加。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非人格化交易成为重要的交易方式,就需要第三方(通常是国家)来公平执行合同。[7]26
    在经济系统的运作中,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一国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会鼓励人们寻找有用信息和有价值的知识,从而推动整个经济的增长,有利于适应结构变化,加快结构变革,抑制经济特权和垄断。只要经济性竞争自由、公正,“垄断资本主义”就难以建立;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消解无法避免的经济冲突和社会冲突,促进社会的和平和安定,能更好地吸收外部冲击,并靠自发、灵活的价格和数量反应使商业周期变得平稳。[4]306-308
    成熟、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成熟的市场主体不仅会促使产权保护更加有效,也会对国家行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壮大,就会产生更多的具有独立经济地位和利益要求的市场参与主体,他们会为自身利益与政府谈判,要求政府减少过时与不当的干预,提供有益而适用的公共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就会有更多的新竞争者要求政府执行同等的规则和保护。因此,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改善政府治理的前提条件。在非市场经济社会,不管是前市场经济的古代与中世纪社会,还是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都由于市场经济不发达、社会中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经济、政治实力过于弱小而无法对政府形成必要的制约。
    (四)产权制度安排对国家行为与市场运行的影响
    产权是具有节约功能的重要制度,它能内化外部性。产权安排会对资源的配置、产出结构、收入分配等产生重要影响。受保护的产权能够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有序运行产生一些有益的影响。它将企业家精神、人的精力、创造性和竞争性导入建设性的、和平的方向,有利于一个国家实现经济增长。产权也为经济自由提供了实质性的内涵,人们会努力对统治者施加民主和法律方面的限制以巩固其经济自由。同时,保护私人产权的制度通常会诱导所有者节约资源,当人们拥有资产时,会尽可能对其所拥有的稀缺资源进行最佳的长期应用。广泛持有的私人财产也易于通过防止或消弭物质冲突,增进社会的平安和谐。[8]252-256
    如前所述,产权制度对市场机制的有效实施也具有重要作用。产权制度是一个经济运行的基础,“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前提”。没有这种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可能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有效的产权制度不仅能促进市场交易,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实现“定分止争”,有利于确立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产权保护与市场兴衰息息相关。私有所有权的产权结构会产生有效的激励机制。私人所有者有积极性根据现在或预期的市场价值来照看他的资产,尽力提高财产的市场价值。私有财产的自由转让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为所有权提供了激励效应,并为竞争提供了必备的控制机制。
    健康、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有利于约束国家及其代理人的权力扩张行为,保护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产权结构的变革可能形成约束政府的结构性力量,产权结构的调整不仅来自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增量因素,也可能来自于产权主体随着自身实力的壮大采取的种种措施维护产权收益的集体行动。在财产权分立的情况下,政府便缺少了任意行为的产权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里,任意征收毕竟缺乏法理和产权基础。
    在一国经济发展中,只有确立了市场制度和相应的产权保护制度,并且具有制度化的机制促使政府发挥保护产权和市场交易的职能,有效约束政府侵犯产权的倾向时,才能实现长期经济增长。建立国家、市场、产权三者之间良性的互动式的基础性制度结构,是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如果不能建立这种制度结构,或者这一制度结构被破坏,一国长期经济增长就难以实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难以实现经济长期增长,就是因为国家、市场与产权的关系结构发生失衡或扭曲。
    在曾经经历长期经济增长的国家中,均出现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产权界定与保护的需求,并导致产权制度的确立,而国家在此过程中提供适当的产权保护并维护日益壮大的市场,使三者之间出现了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繁荣的情形。也就是说,曾经经历长期增长的国家均建立了基于国家、市场、产权三者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均衡的制度结构。
    三、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解释
    根据中国近代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轨迹,我们可以把国家、市场、产权关系的变迁特征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840-1949年,这一时期虽然存在私有产权和市场机制,但由于国家孱弱、腐败,国家基本的经济职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使经济与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第二阶段是1949-1978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国家政权开始变得强大起来,但由于随之削弱甚至取消了产权制度及市场交换关系,新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也很快出现停滞不前局面;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逐步调整了国家、市场与产权的关系,使中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一)1840-1949年国家、市场与产权关系的变动
    在中国近代史上,虽然存在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但由于国家拘泥于传统的意识形态与体制规则,面对内外形势的新变化,不仅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变迁的需求,反而日趋孱弱、腐败,不能严格地保护私有产权,市场经济的交易规则得不到维护和执行,国家、市场、产权关系出现扭曲与变形,从而形成了统治者最大限度地榨取其租金的所有制结构与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使经济与社会发展处于长期的停滞状态。
    第一,清朝晚期,在西方列强的炮舰政策下,清政府软弱无力,逐步丧失了国家的保护职能,被一步步纳入以西方资本主义为中心的世界经济新体系中,沦为依附性的半殖民地,导致国家主权的丧失与变形,产权保护职能弱化,经济资源被大量掠夺,本国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清朝各级统治集团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鼓励和保护商品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政府管理体系来推动民间经济的发展,没有在保护产权和促进市场发育、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政府的应有影响,反倒是利用特权以追求私利。政府用种种手段控制商人阶级,没有设立私人企业的自动注册制,造成私人企业需要官府的监护、批准。政府任意侵犯私人企业财产的特权从与官府勾结的商人处索取各种利益。[9]20由于没有关税自主权及外国人已经索取的特权,中国政府不可能有力地保护新生的华资企业,致使它们难以与进口货和在华外资企业的产品竞争。[10]52
    近代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非常低下。公路、城市公共设施、公共卫生等公共事业几乎没有制度化的财政支持。地方官员及办事人员主要靠制度化的贪污和受贿维持生计,包税制和各种陋规就是不健全的税制与贪污的一个混合体。军队中官方鼓励战胜时的抢劫也成为官兵收入的主要来源。[9]23-32
    在这样的制度规则和政治环境下,非人格化的、保护产权、维持公平竞争的经济交易规则难以建立起来,导致经济活动交易成本极高。远离权力中心的农民、小手工业者、民族资本家备尝艰辛。扩张经济势力的主要是有政治、军事背景的国家垄断资本、官僚私人资本和外国在华经济势力,还有在农村享有统治权的地主。各类国营企业以及官僚私人资本较民间经济组织具有更优越的地位。官商不分、官商勾结的情形非常严重。以李鸿章的轮船招商局(1872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上海机器织布局(1878年)为例,他作为官员却是企业的老板,以合股公司的形式从私商筹到资本,任命有捐纳的官员或半官方地位的人做经理。企业领导人既是制定市场游戏规则的政府高级官员,又是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其双重地位造成的利益冲突使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国家难以制定和执行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上述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保护,但民间经济活动的环境则进一步恶化了,健康的市场秩序不可能建立起来,私人企业(民族资本)很难得到有效的产权保护与充分地发展。
    “1853年,清政府实行厘金制度后,内地流通税加重,且关卡林立,多重征。洋货只纳2.5%的子口税,概不重征,税负相对甚轻,这就使得洋货在内地市场的价格与在通商口岸相差无几;而国货一经转运则价格骤增,不能与之竞争。”[11]61外国对中国现代经济部门的控制作用建立在强制的低关税和治外法权的特权上,受到本国高度发达的工业经济的支持,并得力于从赔款和偿还给外国债权人的借款中吸吮资本。[12]134-146
    政府能力下降,政府职能缺位与扭曲,使中国社会财富在外国殖民者的入侵下大量毁灭与流失。中国财富外流的方式有多种:一是鸦片贸易。据不完全统计,在鸦片战争前的40年间,外商偷运到中国的鸦片不下42.7万箱,总价值3亿元以上;[13]10二是战争赔款;三是不平等的贸易方式。在近代,中国被迫收取5%进口关税且经常减税,而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初,美国平均进口关税在20%以上;[14]64四是被外国殖民者征收、抢夺与偷盗。如占领军对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财产的直接征收和抢夺。
    第二,民国时期,虽然也存在私有产权与市场经济,但由于国家统治权的分割与变异,国家职能进一步弱化,产权不能得到公平、有效地界定和保护,产权的激励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导致了市场竞争秩序失范,市场萎缩。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京政府以及各省大量发行公债,滥铸硬币,滥发纸币,大量征收苛捐杂税。北京政府从1912-1926年公债实发额为清政府实发额的10倍以上。各省政府也有发行公债的,有些公债强迫人民摊销,事后也不偿还。[15]354由于政府权力缺少民意支持的合法性,政府的税收汲取能力很差。在1949年以前,没有一届政府能够通过中央政府的国库转用大部分国民总收入。政府的政策从来不具备推动中国经济走上现代经济增长道路的能力。1931-1936年,中央政府的国家总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1%到4.9%,平均数为3.5%。即使有限的政府收入也大量浪费在维持一支过于庞大的军队和为继续打内战提供经费,或者为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作抵。[12]116
    1927年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北洋政府时期的无政府状态,改革了许多束缚经济发展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对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努力。但它的成就是极其有限的,也未能结束民国初期以来长期的内战;统一的经济、政治成就充其量只局限在中央军控制的数省。到1929年,南京政府有权控制财政的省份仅有4个:苏、浙、皖、赣;能够交出多余部分的只有苏、浙两省。[16]16南京政府的经济建设措施根本无法在那些独立地区实施。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逐渐转向德国式的统制经济和军事集权道路。[17]12-13未建立非人格化的、来源广泛的政府组织架构,没有能消除政权的私人性质,从而就不可能实现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如国民政府的军权基本上控制在以蒋介石为首的黄埔系军人手中,财权掌握在蒋氏两个连襟宋子文、孔祥熙手里。控制国家金融命脉的四行二局基本上由蒋氏姻亲掌握。这样的中央政权带有严重的私人色彩。上行下效,地方政府和各级国家机构也都带有浓厚的私人气息。人格化的政府组织缺乏强有力的权力中心和有效的意识形态以及必要的制衡机制,必然带来追求私人集团利益的风气和严重的寻租现象,致使社会上层涣散无力,冲突不断。
    权力阶层的经济利益得到极大的扩张。民国时期,在职官僚凭借其政治特权办了许多企业,并且获得了巨大的利润。如曹锟用克扣军饷、滥报军费、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手段搜刮来的大量财富,除了开当铺、买地产外,还投资于新式工业。1919年曹锟等人创办了恒源纱厂,资金400万元,曹氏家族股份就占了82万元。曹氏家族还开办了直东轮船公司、罐头公司,还投资井陉煤矿、遵化兴隆铁矿等。此外,他们在保定中国银行分行有六百余万的巨额存款。曹锟家族积累的财产价值约有6 000万元。[18]394-396
    作为经济发展中人力资本的基本来源与基本消费群体的普通农民,他们的产权和人权经常不能得到起码的保护和尊重。如在南京政府时期,1933年仅江苏泰县的田赋附加就包括:教育费、公安亩捐、自活亩捐、积谷亩捐、党部民众捐、农业改良、普教亩、抵补金亩、芦课自治、芦课党务、清丈费、保卫团、水巡队经费、警察队经费、户籍经费、防务费、区经费、区圩塘、乡镇经费、村制费、公益费、开河经费、保安费、建闸费、国省选举费、修志费等26种之多。除了正税,还有各种名目的附加税,附加税往往超过正税若干倍。田赋征收还流行“预征制”,如四川仔桐,在1926年已征到1957年,温、郫等九县在1931年已征到1961年。[19]845甚至还有没有名目的税收,如在一些省的预算中,甚至还列有“其他收入”项目,实际上是一些没有名目的捐税,在贵州这项收入竟达收入的72%。[19]849此外,还有杂捐、摊派,不仅活人要抽捐,死人也要收白骨捐。
    民族资本面临的市场环境及其经营绩效也不容乐观。1920年,在全部产业资本中,官僚资本的比重为25.96%,民族资本的比重为22.48%;到1947/1948年,官僚资本的比重已上升到64.13%,民族资本仅占24.66%。在1936-1947/1948年间,全部产业资本的平均年增长率为-3.61%,民族资本的年增长率为-2.05%,同期官僚资本的增长率却达6.72%。[20]741-744
    在近代的110年间,国家陷入了某种程度地不可治理的地步,使私有产权不能得到严格的保护,竞争性的市场体系无法建立,从而使经济不能得到持续增长。国家治理机制需要从根本上重构,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民间部门产权的发展,面临着恢复和重整权力机制以适应经济发展的任务。但统治阶层为了维持自己的垄断利益,一味延误改革,终于使通过体制内解决的时机和可能性消失。在体制外的革命势力、外国列强暴力集团的冲击下,统治集团的力量逐渐削弱并最终趋于灭亡。
    (二)1949-1978年国家、市场与产权关系的变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职能强而有效,市场、产权的作用却相对弱化。国家统一和职能重构带来的变化,长期限制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的削弱,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发展的预期带来的政治热情上升,在建国初期推动了经济发展,但也掩盖了产权、市场弱化的问题,在1950年代后期到1970年代末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国家代替产权、市场的弊端越来越明显。
    1.国家职能的转变为实现长期经济增长提供了秩序、组织、制度和物质保证
    当中国共产党取得中国的控制权时,不仅面临一个前现代经济所特有的长期结构性问题,如低人均收入、低人口预期寿命和健康水平、低储蓄和投资比率,以及传统生产方法占优势的现状;[21]15更面临着官商勾结、国家能力低下、市场结构扭曲、竞争性的产权得不到有力保护的局面。中国当时亟须转变政府职能,使一个前现代的国家转变为一个现代国家,在国家统治效能、意识形态、经济基础、人口素质、人民生活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步,调整与理顺国家、市场与产权三者的关系,奠定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现代化的制度基础。
    建国后,我国建立了有凝聚力的中央政府,它具有极强的社会整合能力,能够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来为工业化目标服务,极大地加速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较高的社会整合能力以及社会一体化水平是中国推进现代化的独特的组织资源优势。[22]
    ——彻底消除了霍布斯丛林状态,国家从此真正成为国内惟一合法的暴力机构,实现了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关键性的转变。农民和市民不用在付出税收后,再承担保护和维持地方秩序的费用。农村和城市摆脱了所有人与所有人战争的霍布斯状态,为保护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产权提供了秩序基础。建立了自上而下统一的富有效率的政府管理体系。这为建立统一的国内市场,缩小地区、城乡之间在收入分配、发展条件方面的差距,实施统一的宏观经济政策,创造了前提条件,使中国具备持续经济增长的秩序前提。
    ——改变了官商勾结的垄断性的所有权结构,将国家垄断资本与官僚私人资本控制的企业和资源收归国有,从而推翻了有利于实现统治者租金最大化的所有制结构,改变了中国近代历史上亦官亦商、官商勾结的政治行为模式的经济基础。
    ——国家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举措为长期经济增长提供了有用的人力资本和潜在的巨大消费市场。国家在土地制度、婚姻制度和教育、医疗体制等方面推进了一系列改革,对于改善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提高人民的人力资本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建国头几十年里,近乎免费的教育制度,为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实现社会公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国家工业化的战略下,强有力的资源动员为长期经济增长提供了充分的资本积累。国家集中资源用于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将大量资源转用于经济建设。1950-1970年代的资源动员和工业化建设为改革以后的经济增长打下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933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中现代产业所占的比重(含制造业、矿业、电力、运输、通讯等部门)仅为5.3%。[23]731949年以前,中国本土的年投资总额大概从未超过国民收入的5%。[12]86直到建国初期,工业基础依然非常薄弱,产业结构、地区经济结构的分布也很不均衡。不平衡的经济结构与不平衡的政治结构相结合,导致垄断性的国家治理结构与垄断性的市场、产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国外厂商和政治势力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命脉,大多数中国人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经济文明的成果。
    1950年以后,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未低于两位数,投资总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1952-1957年为23.2%,在1958-1977年为28%。投资的高增长为中国实现工业化,完成资本原始积累,提供了基本的要素来源。1949年,中国的钢产量为15.8万吨,原煤产量为0.32亿吨,发电量43亿度,原油产量为12万吨。而到1978年,中国的煤炭产量达到6.18亿吨,原油产量为1.04亿吨,钢产量为3178万吨,发电量为2 566亿度。[24]354大规模的投资和工业化建设还改善了中国的产业结构,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也较快地改善了生产力布局,缩小了沿海与内地的差距。改革前工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改革后经济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工业基础。资本要素的积累和长期以来很高的投资增长率为中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创造了最重要的物质条件。
    2.计划经济体制使市场、产权的激励与约束功能弱化
    建国初期,国家的统一和建立新事业的政治热情,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计划机制的不足,国家职能的重构掩盖了体制弊端。但在1950年代末至1978年的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动员各种资源实施的工业化战略虽然使国民经济在规模和数量上得到了很大扩张,但由于市场机制和私有产权的缺失,企业、生产队等微观经济组织缺少必要的自主权和活力,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效益亟待提高。
    在计划经济时期,一方是强大的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政府,一方是弱小的缺乏独立地位和自由经济权利的个人。在这种力量悬殊的两极结构中,政府主宰一切。产权成为政府的政策变量,是政府直接安排和强制的结果,个人逐步丧失了排他的财产权利,产权交易也被完全禁止和取缔。[25]200
    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政府几乎包揽了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从投资、生产、就业到消费、储蓄,政府都具有支配性的地位。政府决定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全面抑制市场机制的作用,不仅管制产品价格、工资,还管制利率、汇率。在中央政府计划中,制定了详尽的投资和生产数量指标,对人、财、物进行行政统筹分配。国家不仅作为所有者拥有绝大多数社会资产,还以经营者的身份直接经营和管理生产过程。
    建立计划经济制度的本意是实现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从信息机制角度来说,计划体制要求中央计划者处理瞬息万变、浩如烟海的有关消费和生产的信息。在信息的层层传递过程中,信息量远远超出了计划者信息处理能力的极限。政府确实难以准确预测生产技术和消费者品位的复杂变化,难以控制经济系统的各种不确定性。貌似科学、客观的计划,其实往往是行政官僚主观意志的产物。从激励机制来看,由于国家只能以执行计划的结果评价工厂和企业的业绩,所以完成计划目标便成了各级经营者惟一关心的事情。经营者为了逃避更多的生产任务,有着强烈的动机去隐瞒其真实产量,甚至消极怠工。⑩计划机制在信息方面的缺陷,经常造成资源的错误配置;在激励方面存在的内在困境也使生产积极性不足,经济效益难以提高。
    由于政府活动全面代替市场,政府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而企业和家庭扮演被动、从属的角色,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在这一时期,产权的作用也有所弱化,缺少了最有效的激励机制,不能发挥非公产权的节约功能、内化外部性、激励约束等功能。这抑制了经济的内在活力,导致经济活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国有企业产权名义上属于全民,造成所有者缺位现象。
    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与信息、激励机制的缺陷最终导致经济活动的效率下降,增长速度逐渐降低。体制运行费用高昂、经济效率低下、经济体系的国际竞争力弱、持续经济增长功能差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使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国有企业、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体制限制了不断增多的资本存量和日益增多的劳动力要素效率的发挥。
    (三)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市场与产权关系的调整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步入到了一个全面的改革开放时代。经过30年的改革,政府逐步取消了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实行市场机制与产权制度,释放了人类基本需求,从根本上满足了人们交换与求利的基本动机。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持续的激励机制。逐步使国家、市场、产权三者之间出现良性、协调的互动关系。
    1.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职能的调整与非国有产权、市场的发育和成长
    1978年以后,在农村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等措施,农业部门的非集体化制度变迁和价格自由化的措施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产激励和农业生产力。农业的年平均增长率从1957-1978年的2%提高到1980-1985年的8.2%。(11)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通过放权让利式的改革,改变了企业的产权结构,从而提高了国有部门的生产力;计划管理体制的放松和非国有部门的进入也改变了市场的结构,市场活动的空间大大拓宽了。市场机制的引入与非公有产权的出现改善了中国工业部门的效率,也使国家逐渐回归基本的管理职能,并使非公有产权和市场因素迅速发展壮大。国家、市场、产权之间逐步显示出良性的互动关系。
    市场机制最初是通过双轨制的方式发挥作用,即计划体制与市场机制同时存在,在价格形成、产品分配和资源配置方面同时存在着两种机制。双轨制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特征,双轨制的关键不是计划和市场两个交互存在的价格体系,而是把市场机制放到与计划体制共存的位置上。市场交易不是削减计划的配置而是做出地域或者范围的划分。[26]48资源配置制度由计划一轨变为计划和市场双轨并行,然后轨变为市场机制为主导。市场机制已在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等各个经济领域发挥着广泛的调节作用,生产资料、消费资料及劳务的价格绝大部分由市场供求决定。
    改革以来一个基本的趋势就是国有企业比重不断下降,非国有类型企业比重上升。中国的非国有经济包括城市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城乡个体私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到1999年,国有工业企业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经下降到不足1/4。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和合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非国有企业从一开始就置身于市场竞争的环境之中,机制灵活,适应能力强,特别是其中的外资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机制,具有较高的生产率。在中国改革中,由于采取边际调整和增量改革的措施,使改革较少地遇到利益集团的桎梏和羁绊而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市场化的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增长,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水平。在市场发育过程中,相应地诞生了新的产权主体和产权形式,非国有产权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市场化进程和非国有产权的发育成为改革的重要动力。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实际上起到了增进、维护市场和产权的作用。国家、市场、产权三者关系的良性调整和有机结合,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2.改革开放的本质是国家、市场、产权三者关系的重新定位与调整
    改革以来根据国家强而产权与市场弱的实际情况,没有采取一步到位而使三者关系均衡的改革方式,国家对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边际调整。先没有对旧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造,而是在旧体制的边际上发展新体制,因而必然出现一种“体制双轨”的局面,通过长时期的“双轨制过渡”完成改革。(12)在制度变革中不触及既有的利益格局,通过改进交易环境使效率提高,可以称作“帕累托改进”,着眼于做大蛋糕的渐进式改革可以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扩大资源总量。通过局部的改良和逐步深化,使国家、市场、产权的关系逐步良性化。这种改革模式没有使政府能力大幅度降低,又释放出非国有产权和市场机制的成分的活力,从而能够有效的利用改革前既有的制度资本、社会资本、物质资本,即长期革命和建设对国家政治、经济制度进行积累和改造的物质和社会基础设施,又发挥了市场与非公产权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
    在这种改革模式下,初期有效地利用了对经济增长有益的人人平等的意识形态、平均占有的土地制度、比较公正的政府治理模式、面向社会所有阶层开放的几乎免费的教育制度等有益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禀赋条件。这些条件的存在和完善为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资源条件。在改革中,也能充分利用市场和产权对经济增长的活化因素和激励、约束机制。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为国家职能的调整和转变、市场的发育和演化以及产权组织的演进准备了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也逐步得到重新界定。国家与市场、产权的关系由相互对立逐步转变为互相依赖、融合与促进,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逐步良性化。
    三者关系的良性调整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的动力,使中国保持了长达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行政性指令的直接控制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的间接调控,财税、金融、外汇、投资体制的新框架初步形成;对外开放广泛开展,开放型经济的架构和运行模式得以确立。
    在改革中,市场化进程和非国有产权的发育成为改革的重要动力。在此期间,政府起到了增进、维护市场和产权的作用。国家、市场、产权关系的良性调整和有机结合,使中国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3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回顾1840-1949年、1949-1978年、1978至今三个历史阶段,我们会发现,如果仅有市场因素和私有产权,而政府不能有效履行基本职能,经济难以实现持续发展。同样,如果只有强有力的国家,但弱化甚至取消市场和产权的作用,经济的绩效也难以得到持续、有效的提升。只有在1978年以后,既保留了强有力的国家职能,又改变了改革初市场、非公有产权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局面,逐步使国家、市场、产权三者之间出现良性、协调的互动关系,才使中国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
    在三者关系中,虽然国家与市场、产权的缺失都不利于经济发展,但两种情况不能等量齐观。对中国来说,1949-1978年全能型国家推动经济发展的模式虽然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但却能为经济增长奠定基础和条件。而1949年以前国家职能的缺失的情形却造成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结构性问题,如贫富分化、官商勾结、社会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因此,前者经济发展的条件相对更好。只要通过适当调整,在国家有效发挥职能的基础上,释放出市场和私有产权的因素,就可能使经济获得持续增长。
    四、后改革时代国家、市场、产权三者关系调整的思路
    (一)当前国家、市场、产权关系调整中面临的基本问题
    在改革以来的制度变迁过程中,由于国家、市场和产权三者关系还未达到良性的均衡状态,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带来政府权力边界的过度扩张和行为的不规范问题,已越来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发展的效率,出现了官商结合、收入分配两极化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中国将难以建立三者关系均衡的制度结构。
    首先,国家、市场、产权的非均衡发育造成政府行为的失范。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并存。政府过多地干预了许多市场或市民社会的领域,却没有涉足公共品理论主张大力干预的某些关键领域,侵犯产权、扭曲市场关系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问题造成的后果是社会腐败现象严重,收入分配不公,市场秩序不健康,交易成本不断增加,社会利益冲突上升。
    其次,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不稳定。产权保护不力,中小民营企业、农民工等社会阶层的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弱势市场参与主体的利益经常受到侵犯。我国目前产权规则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人治而非法治。产权改革出现了某种停滞的趋向,导致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市场主体行为短期化,有可能形成寡头垄断型的所有权结构。
    再次,市场发育存在结构性缺陷。土地、劳动力、资本三大要素市场的配置基本还是由政府主导,改革进程缓慢。要素市场的缺陷限制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阻碍着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制约因素。计划经济的行为方式还通过国家行政机构范围广大的微观干预妨碍着市场的运作,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出现上述问题的实质是国家、市场、产权三者关系没有明确的界定,政府与产权主体、市场的边界未得到清晰的厘清,国家与市场、产权的力量不对称,三者关系未达到稳定均衡。
    (二)后改革时期的改革选择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仅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转轨过程,也是一个前现代国家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发展过程,面临着体制转轨、经济增长、文化与意识形态转变等多重任务。而要完成这一目标,关键是建立国家、市场与产权三者关系良性化的制度框架。截至目前的改革虽然在较低的起点上实现了多年高速经济增长,但并未完全建立国家、市场、产权之间具有良性互动关系的制度结构。因此,需要在保持持续经济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改革,完成上述目标。
    首先,通过明晰政府权力,界定政府产权,限制国家权力的范围,提升国家提供基础性服务的能力,使政府有效实施基本经济职能,包括保护和实施产权的职能、市场监管职能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等项职能。
    其次,继续推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将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多数国有企业民营化,使政府真正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继续强化财产权保护制度,奠定市场经济制度结构的产权基础。平等地保护所有企业的产权及社会各个群体的产权,加大以知识产权为中心的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界定、保护产权的有效性。
    再次,深化市场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地区之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防止市场结构扭曲、变形。
    最后,培育NGO、NPO等公益性的民间组织,发挥民营企业、私立学校、工会、中介机构、民间社团和协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以及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扩大社会各阶层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表明,国家有可能因应市场竞争与产权的需求而调整国家的权力与行动空间,以有利于市民社会发展。当市民社会壮大后,又会产生推动国家职能转变的力量。市民社会的发育不仅是产权、市场、国家三者关系调整与演变的结果,也是三者关系走向良性化的原因和动力。
    注释:
    ①参见麦迪逊《中国经济的长远未来》,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
    ②Acemoglu, Daron, James A. Robinson. Economic Backwards in Political Perspective, NBER Working Paper, No. 8831,2002.
    ③参见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④参见罗荣渠《现代化新论——世界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增订版),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⑤参见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⑥参见林毅夫《李约瑟之谜: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发源于中国:制度、技术与农业经济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版。
    ⑦参见周惠中《微观经济学》(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⑧参见杨小凯《贸易理论和增长理论的重新思考及产权经济学》,载汤敏、茅于轼:《现代经济学前沿专题》(第1集),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⑨参见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⑩参见何帆《传统计划体制的起源、演进和衰落》,载景维民《从计划到市场的过渡:转型经济学前沿专题》,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1)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
    (12)参见樊纲《渐进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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