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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取向(下)

http://www.newdu.com 2018/3/8 《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年第07期 黄冬梅 参加讨论

    2.资源税改革后仍未彻底达到降碳作用
    我国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等税目大类。现有的资源税征收范围过于狭窄,力度不够,难以遏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资源后续产品比价的不合理,刺激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远远没有达到促进结构调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与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不相匹配,资源税收入不能随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丧失了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自动调节”功能,使资源税对应税产品价格变化完全失去了“弹性”。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还不利于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效率的提高,从而有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征税方式单一,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
    2001年,我国将原来的车辆购置费改为车辆购置税,税率确定为10%,以加强对排放大户车辆的有效调节,但没有针对不同能耗水平的车船实行差别征税。对以清洁低耗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车辆购置税的优惠范围偏小、力度偏低,从而导致该税种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不够突出。
    现行的车船税基本上是根据车船的吨位数或固定税额进行征收,与其使用的强度频率无关,所以未能很好地体现保护环境、限制污染、促进减排的税收意图。如对同一类型机动车的性能、油耗、尾气排放量以及是否配备专门尾气净化装置等未加以限制,也并不纳入征税所考虑的因素,显然与低碳经济的理念不符。
    4.企业所得税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并不十分完善
    目前,我国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对节能减排方面提供专有或先进技术,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如购置环保减排、节能节水等设备,可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但是以上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虽然企业所得税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扣除率单一,未考虑到低碳领域不同行业的差异;准许抵扣年限短且只可向后结转,规定不够合理,不利于刺激企业对发展低碳经济的支持。
    (二)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健全
    1.排污收费约束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提出的一项治理污染的手段。该制度对我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排污收费实施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我国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排污收费标准,虽然收费标准有所改善但部分收费项目仍低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费用标准过低一方面导致企业宁愿交纳少量的排污费,也不愿主动治理或少排污,使得排污费的调节作用弱化;另一方面,排污收费收入不能满足治理环境的资金需要,导致污染治理不力,环境恶化。加之现行排污收费主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收费,而基本上不考虑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利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此外,排污费是由环保部门征收,不仅征收阻力很大,而且排污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不理想。
      2.税收优惠等激励机制并不完善
    税收优惠的政策手段主要包括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两大类。但我国现行税制中为贯彻低碳经济思想而采取比较单一的税收优惠措施:基本采用降低税率、再投资退税、定期减免等直接税收优惠措施,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对于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税收信贷等间接优惠形式运用不多。而且鼓励注重事后税收支出,未能控制污染源头,对防止和限制排污行为难以发挥作用。
    (三)我国税收政策中发展低碳经济的专门税种并不十分完善
    目前,我国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中有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税收条款,但它们各自独立、互不衔接。2010年,国家为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构筑绿色税收体系,在资源税、环境费改税、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税费新政策,但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低碳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还缺少针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专门税种。
    三、探索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取向
    (一)推动“绿色财税”改革
    适时推进资源税费与环境税费的综合改革。不仅要开征新税种、提高税率、扩大覆盖范围、改善计征方式,也要改革已有的名目众多、种类繁杂的资源收费体系,以及执法刚性不足、激励不相容的排污收费体系,建立与推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重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相符合的现代资源和环境税费体系。综合运用财税激励机制与约束手段,对节能降耗、资源再利用和生态友好的重点技术、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实施倾斜性的财税优惠政策。探索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和全流域的生态恢复、补偿和发展持续产业的财税补偿机制。
    (二)加大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在于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手段,如优惠税率、税前扣除、减免税、加速折旧、弥补亏损以及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等等,来促进低碳消费和低碳生产,以达到保护环境的效果。我国应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提高激励效率,引导低碳消费、生产、投资和技术推广,合理运用关税手段,提升企业产品在国内以及国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新技术和新能源的发展。如对从事低碳技术研发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从而吸引更多企业研发低碳技术;对企业购置的各种减排设备给予适当减税或免税措施,对相关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从而吸引更多国内外资金投入低碳产业;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普及以及技术研究给予投资减免、再投资退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加大扶持力度;对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应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为构建低碳社会奠定坚实的公众基础。
    (三)开征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新税种
    1.环境保护税
    2007年6月国务院颁布《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研究开征环境税”,并首次付诸实践、确定明确开征。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中央政府报告中的研究内容也始终没有离开过环境税。2010年12月27日,财政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提出,“十二五”财政的发展改革要“开征环境保护税”,第一次将环境税确定为2011年“开征”。征收环境保护税,不但可以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且可以通过对个人和纳税企业经济利益的调节,矫正其经济行为,迫使其减轻甚至消除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或者从事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制止环境污染、鼓励保护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碳税
    我国现阶段面临能源和环境双重压力,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节能减排的政策。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适时征收碳税,有助于推动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外部负效应内部化。通过增加能源的使用成本也能够达到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在减弱二氧化碳排放量上,碳税的开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企业间相互的竞争力、降低居民负担。所以,为了达到理想化的碳税开征效果,就必须以我国的具体国情为基础,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将碳税制度合理化,将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与课税对象、征税环节等要素综合考虑。在计税依据上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作为标准,从量计征,采用定额税率形式;在税收的转移支付上,利用碳税重点对节能企业和环保行业进行补贴。
    3.生态税
    生态税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征收的税种,其在国外已有30余年的历史。生态税是依靠企业承担相对高的环境成本,继而对生态和资源价值进行合理补偿的一种税。全球变暖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目前仅通过利用新能源和简单地减少工业排放等系列方式来保护环境的力度明显不足,而且在短时间内执行也不现实,节能减排已非常迫切。生态税,既能促使企业主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也能使企业产生动力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在现代企业升级改造过程中,它是一种推力。考虑到“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涵盖的广泛性,一个完整的生态税目当然是非常繁复广泛的,其课税的对象一般包括汽油税、煤炭税、电力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噪音税以及垃圾处理税等等,同时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合理确定征税范围及计税依据,实行差别税率。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低碳意识
    环境问题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体社会公民的共同重视。要想切实顺利执行我国政府发布的关于调节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必须使每个公民做到保护环境、重视环境与自身的协调发展。我国应该加大对低碳经济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低碳意识,为构建低碳社会奠定坚实的社会公众基础。
    参考文献:
    [1]徐芸.循环经济税收支持政策研究.商业会计,2010(6)
    [2]张景华.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政策研究.财政与税务,2011(6)
    [3]吴力佳,曾平华.加快税收政策改革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商业会计,2011(9)
    [4]李朝红.适时征收碳税促进节能减排.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0)
    [5]汤小艳,倪庆东.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财政论坛,2012(17)
    作者简介:
    黄冬梅(1964- ),女,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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