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经济自由与富国强兵——以《盐铁论》及徐复观先生的评论为思想资源
一、战争公共物品与民众的生产积极性
大家都说,政府是因提供公共物品而设,这没有错。只是最初主要的公共物品并非法庭、灯塔或其它公共设施,而是战争。《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是对内的公共物品,“戎”则是对外的公共物品。即使被认为是孕育了中华文化的周族,据钱穆先生说,最初也只是一个武装集团(1996,第45页)。一般的公共物品有较好较坏之分,可有多种结果;而战争这种公共物品一般只有两种结果,战胜或战败。战胜则扩张领土、掠得财宝和奴役他族;战败则丧失生命或自由,财宝被掠,土地被占。或者赢者通吃,或者输得精光。
所以政府本身的强制性,首先是因战争的强制性。如果不想被敌人强制,就要强制自己。这也许是政府这种强制性组织出现的最早的原因,然后才轮得到用搭便车问题来解释政府强制性。组织资源以进行战争就只能采取强制性的手段,如规定民众有服兵役的义务和征税。早期的税赋主要用于战争,可以从“赋”字的结构看出。右边的“武”字已经说明其目的,左边的“贝”字则指货币。《汉书 • 邢法志》说:“税以足食,赋以足兵。”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兵役和纳税的含义,就是从自己拥有的资源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战争。这一部分到底是多少,是很重要的。如果太少,投入战争的资源不足以战胜敌方,则会因战败而遭受重大损失;如果投入太多,就需要民众在自己的资源中拿出更多的份额用于战争。但当这个比例过大时,民众的经济自由就会受到侵犯,他们也没有积极性去进行生产活动,他们的收入会减少,作为民众收入一部分的战争所需资源也会减少。这也可能最终导致战争的失败。
所以,在理论上,有一个将资源用于战争的最佳比率,如果都换算成货币,就可称之为最佳税率。在这一税率水平上,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依然旺盛,社会总产出相当高,政府按这一税率征收税赋所获得的总量要大于在其它税率水平时,从而用足够的资源投入战争,也能保证这一资源的来源具有可持续性。然而,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找到这一最佳税率相当困难,这需要相当长时间的探索。税率往往在“太少”和“太多”之间徘徊。在外无强敌,威胁尚远时,一个社会可能会采取较低的税率;但当大敌当前,威胁迫近时,就可能采取较高的税率。
并且,组织资源投入战争的政府并非只是提供公共服务,它有着自己的利益。如果从民众那里征得的税赋高于用于战争的花销时,就会有盈余,这一盈余就会归组成政府的政治集团享用。因而,借用民众对敌人的恐惧,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税赋,从中获得更多的盈余,也许是不少组成政府的政治集团的一种短期倾向。当这个政治集团的领导人物有着长期眼光时,他们会抑制征重税的倾向;但当领导人物视野短浅时,就可能征重税。
在一个社会中,或在政府中,有一些集团更有优势提供进行战争的资源,他们就更喜欢战争,也更喜欢由战争的原因而向民众征收更多的财富。这些集团即使在政府内部,也与作为一个整体的政府不同,他们并不考虑从长期看提高税率是否压抑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的繁荣,和动摇了政治集团的政治基础,只是借战争之名从政府和社会中获得更多的私利,因而这种集团所推动的高税率还存在着一种利益刚性,使之不易更改。
在某些情况下,征重税以从事战争的方式可以在相当长时间内维持,是因为该社会以其军事优势不断扩张,将掠夺的财富和奴役的人民作为战利品由军事集团甚至整个社会分享,就能弥补征重税所带来的损失,并能激励军队将士的继续扩张。这种模式被称为帝国模式。然而帝国模式不能永远持续下去。这是因为,随着帝国的扩张,帝国的管理成本会越来越高;并且因武力征服他族人民,种下仇恨的种子,不仅统治困难,而且一旦出现风吹草动,就会群起反叛,最终导致帝国的灭亡。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中国的秦朝和西方的罗马。所以在本文中,对这种模式不做讨论。
二、《盐铁论》:一个汉代的例子
匈奴是北方游牧民族的国家名称。由于在公元前二千多年时地球开始变冷,外蒙和内蒙一带温暖湿润的气候逐渐干冷化,大量土地从适于农耕转变为适于放牧,从而从商周时期开始出现了北方游牧民族(王明珂,2006,第89~90页),并带来了大量问题,即作为中国中原地区农耕社会的重要敌人,经常侵入进行劫掠。汉朝作为一个中国中原地区的政权,其重要职能就是要保护农耕地区的民众不受匈奴的侵扰。
然而在西汉初年,汉朝实力较弱,如果为抵御匈奴而提高税率,则可能因压抑民众的生产积极性而不能使社会迅速繁荣起来,也就没有实力基础对抗匈奴。因而,当时的政治领导人,从吕后到文帝和景帝很明智地以向匈奴示弱,或用和亲的方式使匈奴减少对内地的侵扰,同时实行较低的税率。在那时,田赋曾降低到三十税一的水平。在以低税率为核心的“与民休息”的政策下,西汉社会迅速从秦末战争中恢复起来,并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为后来汉武帝反击匈奴的战争奠定了物质基础。
到了武帝时期,虽然社会已很繁荣,但税率仍是文景时期制定的,仍不能支持主动出击进攻匈奴的资源所需。这时出了一个桑弘羊,提出了盐铁官营及其它聚财的建议,为汉武帝北伐匈奴解决了一时之需。然而盐铁官营一方面剥夺了民众进入盐铁领域进行经营的权利,从而有“与民争利”之嫌,而且造就了一个靠盐铁官营牟利的官僚垄断集团。这个集团一旦出现,就有了不同于汉王朝的利益的自身的利益。既然它能从盐铁官营中获得大量垄断利益,它就更热衷于为这一制度辩护,而不管这一制度是否已经损害了汉王朝的政治基础。这一集团也更为“好战”。在他们的支持下,汉武帝后来的战争已经不是为抵御匈奴,而是为了炫耀武力,甚至是为了掠夺(如汗血宝马)。
在这一背景下,就出现了《盐铁论》记载的大辩论。以“贤良”“文学”为一方,以“御史”“大夫”为另一方。“贤良”“文学”批评以盐铁官营为主的一系列政策侵害了民众的利益,而“御史”“大夫”则辨之以为抵御匈奴。贤良文学们指出,官营盐铁的产品质量低、品种少和价格高;而以桑弘羊为首的官僚垄断集团借盐铁官营以牟私利。对于大夫们提出的所谓“抵御匈奴”的理由,贤良文学们反驳说,如果朝廷能够示以仁义,天下将会近者悦,远者来,无需用战争的手段。对待匈奴也可如此。
从汉朝廷的决策机制来看,不能说关于盐铁官营的辩论会直接影响政策和制度,然而,这一辩论反映了盐铁官营带来的问题,即用于战争的资源比例过大的问题,以及借助于盐铁官营而获得垄断利润的利益集团的问题。如果盐铁官营只是一个短期政策,为解决出击匈奴的一时之需,民众可以理解和忍受。问题是,当打击匈奴已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威胁已经减少,再要继续进行大规模战争就无太大必要;如果不是为了防御,而是为了扩张和掠夺,战争就只有负面意义。为了这样的战争再维持盐铁官营,让社会和民众继续付出较大的代价,就不能继续得到理解和容忍。
实际上,汉武帝晚期已对自己的穷兵黩武有所悔悟,发布了“轮台罪己诏”,不再进行大规模战争。其后汉朝廷虽然还在继续打击匈奴的战略,但不再进行与保卫中原安全无关的战争。用于防御的资源也会减少。在这时,继续实行盐铁官营就显得更无必要。反过来,盐铁官营利益流向何处,就更惹人关注。桑弘羊不仅是提出盐铁官营政策的人,而且是具体实施的人。他作为“洛阳贾人之子”,深谙商业之道,更知垄断之利,曾“尽管天下盐铁”(司马迁)。盐铁官营为汉王朝筹措军费的功能减弱,则其为桑弘羊等利益集团带来滚滚利润的事实就更为突显。因而成为贤良文学们罢盐铁官营主张的主要理由之一。后来桑弘羊为了将自己的垄断之利传给后人而参预了宫廷政变,败露后被杀,则说明了,汉王朝的政治结构保证了其政治领导人不想为了一个利益集团而葬送自己的江山。汉王朝的生命由此得到了延续。
三、徐复观:对《盐铁论》的思想梳理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盐铁论》,虽然御史大夫们有明显的倾向贬抑儒家,但如徐复观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他们与贤良文学们一样引用儒家资源,尤其是孔子的话,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这大概是因为,在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已经逐渐成为正统的文化传统,即使心里不同意儒家的主张,也要打着儒家的旗号。反过来,因在辩论之中,即使遵循儒家主张的人也表达得不那么纯粹。这使得一般读者不太容易辨清双方的主张究竟是什么。
从经典来看,儒家一贯主张经济自由主义。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焉!”是很著名的哲学表达。这很接近道家的“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无不为”。由于遵从自然被认为会有善的结果,将此认识推向极端,就出现了一个儒家的分支,即由陈亮和叶适所代表的浙东学派,也被称作功利主义儒家,相信“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与之相近的,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不过由于斯密同时还强调道德的作用,所以并不像浙东学派那样极端。儒家主流的经济思想,应该是以朱熹为代表。他与陈亮之间只有一点小小的但非常重要的区别,即不认为,仁义在所有的时候都会带来事功:“固是得道义功利自至,然而有得道义而功利不至者”(转引自束景南,2003,第595页~625页)。这从今天看来是对的,因为我们已经知道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在这时,必须采取非市场的手段来补救,或者是政府,或者是道德,或者是其它。
所以,在儒家主流看来,“义”不都对应着“利”,所以必须超越利;尤其是那些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更应如此。因为从整个社会角度看,不需要人人讲“义”,只要有一部分人讲义就行了。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市场是有效运转的,大多数人按照看不见的手的指引,去追逐自己的利益,就会带来社会繁荣。市场失灵的情况是很少的。况且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能力超越功利。所以对一般民众,儒家承认和保护他们追求利益的权利,而对政治统治集团和文化精英,则有超越功利的要求。
由此可以理解儒家话语的更深内涵。由于儒家精英的说服对象主要是政治统治集团,所以向他们谈论这一主张时有着某种具体角度,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和“不与民争利”,是对政府讲的话。一方面,这是在保护民众的经济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是约束政治统治集团不要追求一般性的商业利益。所以儒家又强调“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强调“重本抑末”。其中的“义”包括提供公共物品,同时获得税收方面的回报,所以是“以义为利”;而所谓“本”则是政府本分,“末”则是政府不当行为。简单地说,儒家对民讲“利”,对国讲“义”。
以对儒家经济思想深刻理解为基础,徐复观先生在其 “《盐铁论》中的政治社会文化问题”一文中对《盐铁论》中的两派思想进行了梳理。他明确指出,御史大夫们虽然引用了大量儒家经典,如“十六次引用《论语》,七次引用《孟子》,十五次引用《春秋》,但“多出于方便”(1992,第186页),并非遵循儒家真精神。而文学贤良们引用儒家经典则是“原则性的”,即是基本代表儒家主流思想的。这个判断是正确的。
贤良文学与御史大夫辩论的核心问题,是为了抵御甚至进击匈奴,能否实行对盐、铁、酒等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政府垄断,以及对因均输而引起的交易的政府垄断。在辩论中,贤良文学们提出了“崇本抑末”的主张。这很容易引起误解,以为儒家一般地反对工商业。徐复观先生对此做了辨析。他指出,“儒家承认工商的正常功用(“通郁滞”,“备器械”)”,但由于工商更容易获得和聚集财富,所以才在政治上和社会排序上重农抑商,但并非否定工商业。在另一方面,“贤良文学此处真正反对的,不是民间工商业,而是以盐铁均输等重大措施,由朝廷直接经营的工商业;及在朝廷直接经营下与官府勾接的工商业者。”(1992,第140页)徐复观先生对《盐铁论》中贤良文学们主张的这一梳理,更为鲜明地表达了儒家经济思想的一个要点,即儒家反对政府直接介入一般性的商业领域,以及反对对工商业的垄断,尤其是政府官员借助于权力而进行的垄断。
贤良文学们否定盐铁官营的理由,包括政府垄断会带来价高质次的产品,尤其是农业生产必不可少的农具,直接侵害了农民利益;由于政府及其官员进入到了一般商业领域,就会与民争利,“商工市井之利,未归于民”,而是“利归权家”,甚至直接侵夺民众土地等财产,致使破产成为流民;政府官员利用管理盐铁官营之权力中饱私囊,形成了一个官商一体的利益集团,并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维持这样一个政府垄断工商业的局面,从中获益的官僚垄断阶级就极力支持一种穷兵黩武的对外政策,
又导致“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总体而言,这都是由于政治权力与市场规则结合,即所谓“国以利为利” 的结果。
然而,徐复观先生也并没有完全肯定贤良文学们的所有主张,比如他们在反驳御史大夫们关于盐铁官营用于抵御匈奴的理由时,只是强调“夫文衰而武胜,德盛而备寡”,以及“修文德以来之”,被徐复观先生批为“不顾现实的空论”(170页)。而对御史大夫们“故边民百战,而中国恬卧者,以边郡为屏蔽也”的论点则肯定为“在现实上是坚实的论证。”(第167页)这种把握非常到位。儒家是道德理想主义者,但同时也很入世。他们清楚文明还要由最低限度的武力来保卫。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就是说,没有管仲辅佐齐桓公尊王攘夷,华夏文明将不复存在。这是儒家承认要保持必要的武备的重要思想。
由此看来,徐复观先生在梳理和评价《盐铁论》时,是站在一个比较纯正的儒家立场上,而没有像贤良文学们那样,虽然坚持了儒家一个方面的原则,却在另一方面堕入迂阔。于是徐复观先生的这篇论文可以被奉为儒家如何对待经济自由和富国强兵方面的经典。
四、如何将经济自由与富国强兵协调起来
然而,徐复观先生对《盐铁论》的评论还是有点缺憾。既然在边郡保持武备是必要的,御史大夫们坚持盐铁专卖,以筹措军费就有一定道理;既然怀柔政策不能感化四夷,贤良文学们罢盐铁专卖的要求不就变得“不现实”了吗?如果我们既支持经济自由的政策,又强调不能荒废武备,就要提出一个兼顾经济自由与富国强兵的理论以及可以实施的制度政策,以同时实现两个目标。否则任何一种批评都不够完整。
实际上,经济自由主义制度与政策并不像看起来那样不能支持富国强兵。我与蒋庆先生曾经在《以善致善》中探讨过这一问题。首先是,经济自由主义政策会因其较低的税率而使经济总量有较快增加,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会使政府获得更多的资源,用于提供国防公共物品。也就是说,低税率政策所聚集的公共资源未必比高税率政策要低,但更可持续。宋代财政史告诉我们,王安石也是为了加强边备而增加了税收之外聚财措施,其结果是,“除与新法直接有关的增收外,在赋入的其他方面均未见明显自然增长。”(汪圣铎,1995,第66页)如变法后的熙宁十年,田赋收入比变法前略有减少(第52页);商税和榷酒收入数“情况都不甚好”(第67页)。这“自然与行新法后人民负担增加多不利发展生产有关。”(第67页)更重要的是,这种财经政策是不可持续的。民众的实际税率加重,会导致社会经济的衰落,更不能筹集充足的资源以抗击外敌。这也许是北宋最终败亡的原因。
在另一方面,轻徭薄赋还有着政治含义。如同孟子所说,“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就是说,包括低税率在内的仁政可以使民众更加认同政治统治集团的合法性,更愿意拿出自己的资源,包括财物和时间,支持政府提供国防公共物品。如此“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即能够对抗强大敌人。而如果这些敌人不行仁政,“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则不是行仁政国家的对手。“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于是,实行经济自由(仁者)与富国强兵(无敌)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甚至是有因果关系的。
更进一步,如果将仁政推广到天下,而不是靠武力掠夺和奴役其它国家与人民,就会形成比较和平的世界秩序。国家之间的纠纷就会较少,更不需要动用武力解决,就更少进行武力上的竞争,这也会在提高一个国家的安全水平的同时,降低其国防开支。
当然,如前所述,儒家承认要保持必要的军备。其水平是能够保卫自己,而不是要征服别人,所以不需过分的军备。这就不需要耗费过多的社会资源。在另一方面,轻徭薄赋所激发的生产热情又会使社会总产出增加,从而能够提供达到这一恰当军备水平的资源。从而,经济自由与富国强兵可以并行不悖。
然而,上面讲的只是理想状态。在现实中,对一个社会的外部威胁可能会突然增大,以至该社会还来不及积累用于军备的资源。这时就需要临时增加政府收入,或广义税率。如果政治统治集团缺乏远见,或存在着一个强大的军事利益集团,就可能使这一临时措施成为长期的制度或政策。在历史上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形。当然也会有相反的扰动,使得一个社会在保持一定军事优势的同时,又保持较低的税率。例如近代以来的英国和美国;虽然我们不排除这两个国家在崛起时也部分地依靠掠夺因素,如英国对西班牙和法国商船的掠夺,和对中国的鸦片贸易;美国早期的奴隶制和对印第安人的剥夺。
英国是一个欧洲大陆边缘的岛国。这使她不需要建立一个强大的陆军防备周边国家的入侵,只需要将资源集中在建立海军上面。而她的竞争对手,无论是西班牙,荷兰,还是法国,都要同时建立两支军队,陆军和海军。这就使英国在获得海上优势的同时可以保持较低税率。而美国则立国于北美大陆,由海洋将其与列强分隔开来,使她得以在创立之初的相当长时间实行孤立主义政策,将较少资源用于军事,从而可以长久地奉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这一政策使她最终成为世界强国。
在中国传统中,尽管中原地区一直面临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压力,成功的王朝的税率还是比较低的。在一些历史的特定时期,不能同时实现经济自由和与强敌对抗,就采取和亲政策以降低侵扰的压力,同时实行轻徭薄赋,待到社会繁荣和国家强大以后再与外敌对抗。这就是汉初的例子。盐铁专卖只是对低税率政策的一种扰动。它对汉武帝进击匈奴的战略起到了临时性的辅助作用。在匈奴威胁解除以后,幸亏有关盐铁的辩论最终导致了对酒榷制度的终止和盐铁专卖在部分地区的终止,汉朝又恢复到较低税率的经济自由主义政策中,使得汉朝统治集团的政治生命得到了延长。
纵观历史,也许中国是惟一的一个在比较自觉的实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的同时,保持国家强大的社会。比较突出的是汉朝,唐朝,明朝和清朝。它们都征收较低的税赋,同时只有不多的兵。这些中国传统社会的军事力量与其“帝国”的身份很不匹配,以致有人称之为“无兵的国家。”(雷海宗,1940)即使是在军事力量看似强大的唐朝,统治集团也主要借用北方少数民族的军事力量来保卫边境、甚至向外扩张。如唐诗中所说,“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而唐朝的税率,包括租庸调在内,大约在14%左右。这与今天世界超强的美国的军费相当于190个国家的总和有着天壤之别。“无兵的国家”是近代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对中国荒于军备的批评,但反过来想一想,为什么“无兵”却能成就如此强大的国家,和中国前后相继的强大王朝?这其中应该有“仁者无敌”的因素。
五、对中国现代历史的解释
中国近代的国防史,可以描述为,使用冷兵器的外部威胁突然变成了使用热兵器的外部威胁,因而中国社会要用更多的资源才能抵御持有热兵器的敌人。这就打破了中国原来的税率的均衡。政府要比原来征更多的税才能建立起对抗热兵器敌人的军事力量。在已经割地赔款的情况下,政府提高税率的措施(如征厘金)更让民众不能接受,于是内乱不止,国家更加贫弱。
1911年的辛亥革命的爆发不仅是因为清朝在内政上缺乏政治合法性,还因为这一政治结构无法应付在热兵器时代征收资源用于国防的任务。一家一姓的政治集团不可能提高税率而不遭到民众的反抗,而民主政治则有可能。后来的国共之争是以军事胜负定成败,包含了一个残酷的规则,即谁更能动员这个社会的资源用于军事目的,谁就是胜者;再由这个胜者面对世界列强。
共产党执政的前三十年,并没有采取直接征收税赋的方法,而是采取了资源国有化和计划经济的方法聚集资源以用于国防目的。这一方法能在短期内迅速发展军事工业和其基础——重工业,使中国具备了初步的军事力量,至少使列强在中国面前多少要约束一下自己。但这种富国强兵的方式占用了国民财富的过大比例,无法长期持续下去。只是由于计划经济在表面上是不征税的,而是通过人为的“计划价格”将资源从民众手中分离出去,使人们在短期内还有低税率的错觉。如果从1957年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开始算,计划经济的实行也有二十年的时间。不仅使社会残破不堪,经济濒于崩溃,而且使民众无法享受自由选择的独立价值。
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后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其实质是经济制度和政策走向经济自由主义。这部分地仰赖于前三十年建立起来的军事力量,使中国社会没有马上面对的威胁;又迫于民众要求物质利益的压力和社会繁荣的需要。较低的税率和经济自由很快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三十多年的时间使中国大陆成为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中国的军事力量也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张而壮大起来,因而同时实现了经济自由与富国强兵的目标。
然而,令人忧虑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全国性国有企业或称中央企业,并没有在市场化改革中完全消失。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些退守到垄断领域和稀缺的战略性资源领域的中央企业一方面依据市场规则获得了大量收入,另一方面又挟持政府权力维持垄断、排斥竞争、甚至直接侵夺竞争对手,从而获得更多的垄断的甚至是强权的利益,损害了民营企业,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
仔细观察,我们发现这种情形与《盐铁论》讨论的情形非常相似。中央国有企业之所以存在并且大规模扩张的理由,就是“为了国家利益”,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利益。据说为了这样的利益,政府税收是不够的,需要直接进入到一般商业领域或称营利性产业。由于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是人所共知的,所以它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就是利用政府权力维持的垄断,以及免于支付应该支付的资源租金和成本。但是国有企业的制度本身使得它们的真实利润低下、甚至是亏损,如国有企业的员工数量要数倍于同等规模的民营企业,而工资却数倍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是由于垄断权和不交租金的特权,才使其看起来有些利润。但即使如此,它们也以各种理由为名拒绝上交利润。如到了2008年,中央国有企业已经有14年没交利润了,中央政府经过谈判才勉强达成至多上交10%的利润的安排,且并没有有效实施。从而,以国家利益为名而存在的中央国有企业,最终没有让国家获得实现国家战略的额外资源。中央国有企业管理层集团已经成为一个有别于国家利益、有着自己特殊利益的利益集团。
由于在当下的政治结构中,对国有企业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它们获得不义之财之后,不仅没有约束地发放工资和奖金,而且直接贪污和挥霍属于人民的财富;如出现了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前老总陈同海那样的贪污犯,也有不少人拿着国有资金到股市投机或到赌场赌博[1] 。并且为了维持这样一种巨大的利益,他们利用与政府的关系影响着相关的政府政策,并利用其控制的巨大财富影响着舆论。在全球金融危机以后,这些中央国有企业又进一步向竞争性产业扩张。
有趣的是,近年来在中国大陆有关“国进民退”的争论颇有点像两千多年前的《盐铁论》之争。支持“国进”的最大理由就是富国强兵,反对“国进”的最大理由就是经济自由。实际上,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经济自由不仅同时可以保证富国强兵,而且可以比“国进”更可持续,就能批驳全国性国有企业存在及其扩张的理论基础;如果我们能够证明中央国有企业的存在并没有给国家财政做出贡献,它们的存在理由就更是一个假象。
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已经提出,经济自由可以与富国强兵并行不悖,并且可以长久实行。只有在危险突现的特殊时期,才可以暂时地征收较高税率或在税外开源。这已被中国大陆的实践所证实。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相比,在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的基础上,2007年的财政收入增长了44倍,平均每年增长13.6%,军事开支只占6.9%(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并不是财政开支的主要负担。并且随着国家实力的增强,以及与世界各大国,尤其是美国的关系的改善,中国并没有当下危险急需另辟财源以增加军备;虽然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向海外派遣一定的军事力量,但并没有明显超出常规范围,所以并不需要大规模地从现有税收体系之外再增财源。
另一方面,中央国有企业并没有像某些人宣称的那样,承担了实现国家战略利益的重任,尤其是做出了财政贡献。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1994年到2007年,国有企业没有向国家财政上交一分钱,却至少让国家财政替其弥补3680亿的亏损(国家统计局)。实际上,如果没有作为整体的中央国有企业,
国家财政会获得更多的收入。这些国企的员工实际收入水平为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一个典型国有企业——中石化的人员数量是规模相当的意大利埃尼公司的15倍,以这些数据为依据,中央国有企业的工资奖金就有可能是正常水平的数十倍,大大挤占了利润空间。如果政府将这些国有企业的资源出租,也会获得巨大收益。如据我估计,如果将让国有企业无偿使用的国有土地出租,一年将会为国家财政带来至少1 万亿的租金,这比财政每年要弥补国有企业的亏损要好得多。所以中央国有企业不仅没有像想象的那样给国家财政带来了税收之外的利益,反而带来了巨大亏损。
从这个角度看,两千年前的《盐铁论》,数十年前徐复观先生的评论,以及我们今天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挖掘,有助于解决我们今天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正确的原则是,在正常情况下,实行经济自由主义的制度与政策足以支持富国强兵,并且能够长久持续下去。只有在特殊时期,才可暂时性地税外开源。这意味着,政府只依靠税收就能获得足以支撑国防的资源,而不需要直接进入一般性商业领域或曰营利性产业。而一旦进入了这一领域或产业,就会带来效率低下、官商勾结、与民争利、贪污腐败等许多弊端,甚至造就一个以国家战略利益为名义牟取私利的利益集团,最后得不偿失,反而有损于国家的战略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儒家主流主张的“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就是一个不可违背的原则。
参考文献: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
《经济观察报》,“澳门赌场魔咒:99名中国大陆豪赌者59名与官场相关”,2009年6月5日;
雷海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商务印书馆,1940;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
束景南,《朱子大传》,商务印书馆,2003;
王明珂,《华夏边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
徐复观,“《盐铁论》中的政治社会文化问题”,载于《两汉思想史》,台湾学生书局,1992。
古典文献
《大学》;
《论语》;
《孟子》;
《左传》;
司马迁,《史记》;
班固,《汉书》;
桓宽,《盐铁论》。
原载2011年8月《文化纵横》,刊载时有删节。
注释:
* 本文是应台湾大学陈昭瑛教授邀请,参加2009年召开的《徐复观学术思想中的传统与现代》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后来于2011年初在台湾大学作访问学者时做了修改并定稿。
[1] 如一研究指出,对澳门赌场99个大陆客的统计中,国企高管占19人,出纳占9人(《经济观察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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