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财政学、公共经济学 >> 正文

解决中国土地财政问题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中国改革论坛网 《中国土… 参加讨论

    二、主动引导土地财政转型的总体思路
    未来5~10年是解决中国土地财政问题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由于各地仍有相当规模的国有土地储备,未来五年的土地出让收入总体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为解决土地财政问题赢得宝贵的缓冲时间;另一方面,目前房产税试点已经开始,可以通过加大试行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未来通过稳定的房地产税收入,弥补未来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可能带来的部分收支缺口。因此,政府应当抓住时机,统筹多个方面的制度改革调整,主动引导土地财政转型,有效防范和化解土地财政相关风险,有效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针对目前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情况,为保证刚性支出需求和应对偿还债务压力,政府在推动土地财政转型的过程中,宜统筹考虑土地出让收入、土地税收收入和土地收费收入,稳定土地财政收入流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土地财政转型。
    引导土地财政转型的总体思路如下。
    (一)稳定地方财政收入流量
    一些地方政府对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和相关税收制度存在顾虑,担心压缩征地规模、开征房地产税后市场预期会发生急剧改变,会导致土地出让收人大幅下滑,带来较大的收支压力。这就需要在推动土地财政转型的过程中,统筹考虑土地租、税、费三种收入来源,科学测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税税收收入的流量变化,在未来土地出让收人流量出现下降时,通过相对稳定的房地产税收入,弥补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形成的支出缺口,稳定地方财政流量,支撑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主要途径包括:调整土地出让收入的政府间分配格局,中央集中统筹一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积极做好全面推进房产税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控制和压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土地出让面积和土地出让收支规模;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切实发挥土地出让收入资金效益。
    (二)调整土地管理制度
    其核心是要全面推行“永佃制”,稳定土地市场预期。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免费续期,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平台公平竞价流转,政府主要通过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来获取土地增值收益,实现“涨价归公”。因此,需要认真总结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流转的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照规划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直接进入一级市场交易,增强土地一级市场的竞争性。通过集体所有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消除征地、出让规模过大的问题,减少土地出让收入总量,从而逐步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国有土地的分级资产管理体系,将土地资产及收益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土地作为国有资产,具有全民性和完整性,这就决定了必须实行国家统一所有的所有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自上而下、完整有效、统一的国有土地所有权控制体系。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的分布广泛性和形态多样性,决定了必须实施分级管理。通过清晰界定土地资本预算权限与预算责任,建立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匹配,预算约束与预算激励相对等的土地资本预算管理体系,进而完善土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在土地交易过程中规范出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1完善相关税收制度
    其核心是推动开征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健全地方税体系。统筹考虑总体税收负担,整合现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开征规范的房地产税(物业税),发挥其筹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调整房地产市场预期、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作用。改革的努力方向和主要内容:一是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实行“见房征税”,无人申报纳税的房产由政府征收充公,征税对象由企业扩大到个人或家庭,对个人住房f存量和增量)征税;由城市扩展到农村,并对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房地产和农民住房继续免税。二是将计税依据调整为参照住房的房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价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三是合理确定税率水平,长期看税率范围可考虑为1%~3 %之间;可区分生产经营用房和居住用房、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实行不同的税率,对于生产经营用房、普通住宅的适用税率可以从低,而对于高档住宅等从高适用税率;将固定比例税率调整为幅度比例税率,并赋予地方具体适用税率确定权。四是在税收优惠上,可对“基本住房需求”按照一定的基本居住面积(例如人均40平方米)予以免税。考虑房产税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改革难度也非常大,推进改革应遵循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战略,逐渐扩大目前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和征税地区,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未来,需要通过地方试点,总结在房产价值评估技术和征管手段上的有效经验,并加快完善有关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和房地产信息网络的建设,为房地一体征税的房地产税开征提供扎实的基础条件。
    (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其核心是将土地出让计划与相关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程序,由人大审批与监督。将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土地出让收支安排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接受人大审批与监督,以有效控制土地初始资本化节奏。严格实现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报经当地人代会审批,超出部分划转下年度使用,不足部分政府通过公共预算、举借债务等其他收入渠道调剂弥补。通过硬化预算约束,抑制地方政府透支土地资源的冲动。
    (五)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在推动建立全口径预算监督管理制度的过程巾,将土地相关政府债务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规范的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管理。所有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统一纳入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存量债务变动和当年新增举债计划接受人大审批,实行规范的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管理。在规范编制地方政府债务收支计划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府举债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硬化预算约束。
    (六)规范土地收益分配
    按改变后的用途和规划、以市场价格补偿农民,继续坚持并严格执行土地公开竞价制度,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其中的过高收入。中央集中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地区间的均衡调节。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解决中国土地财政问题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