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军:在税企共治中实现双赢
长期以来,税收征管模式重博弈、轻合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经常过度强调征税人的作用,突出执法的刚性、严格,却忽视了纳税人的作用,不注重服务的人性化和纳税人能力的培养。如何在税企双方建立起互信互利的双赢关系,值得深思。
在山西,社会各界对建立新型税企关系,呼声强烈。一方面,企业纳税的遵从度差异较大。省内大企业集团的经营主要在煤炭、电力、冶金等能源行业,按2016年度统计数据,煤炭及黑色、有色采掘业税收共入库税款714.21亿元,占全省国税收入的68.3%。这些大型企业集团,机构设置复杂、层次多。企业面对不同层级、数量众多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税流程、政策执行准确度等方面存在差异,更导致税企交流沟通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在实地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对税务机关权威解释税收政策、简化优化办税流程、降低企业与税务机关沟通成本、增加透明度等工作,有强烈需求。
瞄准痛点,山西税务部门初步建立了税企协同共治工作机制:税收政策解释和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据纳税人的不同类型开展个性化、差异化、团队化和集成化四种服务,不断健全和完善税企协调、宣传辅导、税企争议处理、政策执行反馈等相关机制;融合“两个监督”,以双方双向风险内控管理为抓手,建立分行业的由税企双方参与的内控管理团队,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税务部门防范廉政风险,以此来建立一个“清”与“亲”、新型依法诚信的税收征管体系。
目前,山西税务部门已开始与省内重点大企业开展税企协同共治工作,包括开展统一防风险共识、统筹人力资源、建立大企业工作团队、建立协同共治工作制度等活动。企业要求的征税服务,只要是合理的、有益的,都尽量满足。例如,一家企业提出,集团中标项目发包到分公司,如果能与甲方签约直接开展开票、结算等业务,不再经集团转办,可大大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该建议经山西省国税局提交税务总局,上级发文明确了新办税流程,让企业提高了经营效率和质量,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受到企业的好评。
在共治实践中,税收征管部门的准确、细致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违反税法风险和税务管理成本,让企业能更充分地享受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税企共治,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认同税法,提高企业对税法的遵从和对税收工作的配合程度,也促使税务机关养成依法用权的行为习惯,增强尊重和便利纳税人的服务意识,大大优化了税收征管环境。
税企共治,更关键的是能力建设。这种税收征管模式的探索,既要提高征税部门的税收管理能力,又要增强纳税企业的税收自治能力。只有税企双方在互信中实现互利,实现税企力量汇合联动、互动双赢,才能大幅降低税收征管成本。
(作者系山西省国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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