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文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现金持有水平:“掏空”还是“规避控制权转移风险”
【作者】 李常青 幸 伟 李茂良
【单位】 李常青,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361005;
幸 伟(通讯作者),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361005;
李茂良,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361005。
【摘要】
本文以2013—2015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季度数据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实证结果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与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呈U型关系。当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低于临界值时,由于资金占用等原因,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降低;当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高于临界值时,控股股东为了规避控制权转移风险,要求上市公司持有更多现金。这说明不同质押比例水平下控股股东出于不同目的对上市公司采取不同的财务政策,从而对现金持有水平产生非线性影响。上述结论在尽可能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在进一步的分析中,本文还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与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呈U型的关系只在非国有企业中存在,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的降低是股权质押的控股股东“掏空”所致的,增加的现金持有是来自公司资本性支出的降低和现金分红的减少,持有更多的现金能显著降低股价触及平仓线的可能性,股权质押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的干预损害了公司价值。
【关键字】 股权质押 现金持有水平 掏空 控制权转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