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问题存在于分工协作的社会共同体之中,如果人们都过着像鲁滨逊式的生活,除了自然的时间分配之外,生产成果的分配这类问题是不存在的。在复杂的经济社会体系中,分配的核心是通过制度安排显现出来的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之间关系。其中不仅蕴涵着分配的比例关系,更重要的是,国家、企业和居民这三者同时是三大分配主体,其在整个分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权力和权利、责任和义务等多个层面的关系界定,对应着不同的分配格局。一旦三者关系被扭曲,则无论是市场分配(即常说的初次分配),还是公共分配(政府和社会的再分配)都不可能达到社会认可的合理状态,分配的正当性和公平正义就会受到质疑。这样的分配结果就会在经济社会过程中衍生出种种不确定性和公共风险,并进一步扭曲国家、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当这种相互强化达到一定临界点,就会出现系统性崩溃,产生严重的社会危机。我国当前正处于这样一个过程之中,迫切需要推进以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关系为核心的分配改革。
显然,三者关系改革远远超出了分配本身,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制度体系的各个方面,就分配论分配,只会形成治标之策,而不能治本。分配改革需要中医思维,辩证施治,不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当下规范分配秩序的同时,需要从国家、企业和居民三者关系入手,重点从国家与居民的关系和居民与企业的关系两个方面先行突破,以带动三者关系的整体转变。
国家与居民的关系,其重点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当前国家与居民的关系,整体上仍一直在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体制,把所有居民划分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赋予不同的社会身份、不同的权利和不同的待遇,形成了城乡分治的体制。这个体制的背后是两种所有制、农业与非农产业、两种社会身份、两种生活方式、两种社会组织方式、两种人际交往方式、两种文明。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期,出于国家快速推进工业化的需要,城乡分治还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那么,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城乡分治导致经济二元化、社会二元化、居民二元化。更重要的是,市场化改革把农村居民从一开始就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农村改革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民,工业化也使农民作为生产要素流动——获得了外出打工赚钱的机会,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农村无法积累财产,或者说,在农村积累的财产是无法变现带走的。因为城乡两个市场受体制阻隔,生产要素并不能在城乡之间畅通流动。
其中最大问题是农村土地市场不存在。这使农民无法积累财产。无论投入到承包地里,还是住房上,农民积累的财产无市场价值,农民一旦离开农村,就会变成无产者。由此不难发现,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在农村有一个巨大的“分配漏斗”,即无论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多少,离开农村就会变得一无所有。就好比一个没有底的木桶,固定在地上还能盛水,一旦拎起来,所有的水都会漏光。农村居民收入增加,可以改善眼前的生活,但以不离开农村为前提。这与我国现阶段的人口、家庭城镇化趋势是相悖的。构建农村土地市场、宅基地市场、住房市场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重庆的“地票”市场是一发明,构建了农民土地与经济发展同步增值的市场机制,可惜被有关部门扼住了。这使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财产增值的好处。由于农村住房市场不存在,仅住房这一项,就使城乡居民之间的财产差距迅速扩大。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住房,即使是靠近城市,其市场价值也是不确定的,更不要说远离城市的偏远乡村。如何在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基础上,通过制度设计来构建一个市场,堵住收入分配上的漏斗,使农村居民能积累财富,这是正确处理国家与居民关系的重要一环。
在国家与居民关系中,面临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与两种社会身份连在一起的不平等待遇。这不只是户籍问题,还包括同工不同酬、同单位不同待遇、同城不同权利。即使取消户籍,这种社会歧视也非一下子能消失。就像黑人与白人的关系,当时表面上平等了,实际上仍有诸多的隐性不平等。社会歧视的消除需要一个过程,社会不同群体的相互融合难以一蹴而就。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是趋势,但公共服务成本是障碍。公共服务的规模化效应在农村不存在,基于地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难以为继。应当逐步转移到基于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要解决好已经进城的农民工的同城待遇问题。在现有城镇化率51%当中,只有35%的居民能享受同城市民待遇,另有16%的常住人口至今无法享受同城市民待遇,这是城镇化质量不高的突出表现。也可以说,这是城乡二元化被复制到了城市,在城市里形成了新的二元化,实质是隐形的“贫民窟”。按照常住人口平等地提供公共服务,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标准和转移支付标准都应进一步调整完善。调整的方向应是从农村、中西部等基于地域的静态倾斜转向基于人口流动的动态倾斜,让公共服务“跟人走”,而不是“让人找”公共服务。只有这样,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才能顺应新时期城镇化的要求,并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居民这个庞大群体的未来分配状况。
居民和企业的关系 这可以视为经济学上最简单的两部门模型。这其中既有收入流量层面的问题,如工资与利润的关系,更有分配存量的问题。在收入流量层面,工资与利润的关系是基础性的。在现实中,利润侵蚀工资在微观和宏观两个领域同时存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说了算”,劳动者在资本面前是天然的弱势者。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保护,劳动者权益是难有保障的,工资与利润的天平总是会自动地向资本一端倾斜。从宏观来看,当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来推动时,国民收入分配也会自动地向投资者倾斜,资本所得份额上升,劳动所得份额下降。投资为主动力的发展方式一旦在特定初始条件下启动,就会自动地自我强化,导致工资的比重下降,贫富差距则将进一步拉大。
居民的分配存量表现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是通过收入流量转化而成的。但从现实来观察,其中同样存在巨大的分配漏斗,使居民财富漏失,即存量财富的转移,导致财富快速积聚和集中。居民储蓄,包括存款、债券、股票、基金,通过金融管道给金融部门、实业部门提供廉价资金,通过财产贬值转移分配存量。企业利润增加了,再转化为投资,从而吸纳更多的居民储蓄,意味着居民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廉价资金,也就是转移更多的居民财富,通过若干个经济循环,社会财富则快速地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在财富金融化条件下,这种财富价值转移在加速,但居民很难感觉到。金融市场扭曲,包括利率行政化、不分红、基金不透明等等,都是企业吸纳居民财富的手段和途径。这就是说,进入居民手中的收入流量在转化为分配存量之后,通过“分配漏斗”,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财富又隐性地转移到了企业。
把政府考虑进来,政府长期来是站在企业一边的。政府拿到手的钱有相当一部分返给了企业,如工业用地,几乎零地价,土地出让收入明拿实返;给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战略产业的大量扶持政策;上万亿元的出口退税等等。还有,通过低利率提供廉价资金;以低环境成本、低资源成本方式补贴企业等等,这都是通过政府使国民收入分配进一步向企业倾斜。政府站在企业一边,这固然有助于经济高速增长,但同时也使经济增长的成果通过企业越来越多地被集中到社会的少数人手中,不只是导致居民分配占比下降,消费率下降,也导致产业结构扭曲。
进一步分析,分配流量和分配存量两个层面的问题都可以转化为要素价格扭曲的问题,如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土地出让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矿藏出让是经营权出让的价格,诸如此类,都是与产权相联系的生产要素价格问题。对物质生产要素价格,政府时常以经济规则者和所有者身份实行过度控制,形成有利于企业的物质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公有制实现形式。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分级管理”体制,一直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体制,造成产权悬置,异化为为部门、地方政绩服务的权力工具。这需要产权改革来解决,通过国家所有权的结构化,明确产权主体。退出行政垄断,同时反经济垄断,在此基础上让市场定价,减少国家用所有者的收益对企业的各种“暗补”。
至于资金的价格——利率,关涉到企业和居民的利益,行政定价方式往往会导致利益失衡,实际上形成向企业输送利益的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必由之路。劳动力价格——工资,同样关涉到居民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与对物质要素价格的过度控制相比,劳动力这个要素的价格长期放任自流,劳动力市场缺乏监管,劳动者权益没有保障,资本的话语权过大。这实际上通过“不管”来默许企业压低工资,以廉价劳动力来创造所谓的竞争优势。
从上可以看出,由于政府立场“选边站”,导致居民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扭曲,形成了不合理的利益输送,使居民在分配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两个比重”下降、分配的不公平性扩大,则是其自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