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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问题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3/8 《经济问题》2012年第12期 蔡雪雄 蔡… 参加讨论

摘 要:近年来,两岸产业合作在制度层面逐步走向正常化,具有很强的市场互补性。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环节和沿海地区。随着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的价值链环节逐渐上升到高端。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大陆方面要加快推进涉台制度环境建设、提高产业关联配套水平、构筑“总部—基地”分工模式以及建立产业交流合作机制。
    关键词:产业分工,价值链,总部经济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2011C007);福建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2011R0022)
    一、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两岸经贸往来从无到有,合作规模逐年扩大,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不断拓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利机遇,使两岸投资合作发展向多层次、多领域全面发展。2008年12月,海峡两岸“三通”正式启动。尤其是空中直航实现客货机包机常态化,更有利于促进台资企业在两岸的重新布局,增加岛内母公司与大陆投资企业的整合。2009年6月,台湾逐步开放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标志着两岸产业合作从台湾对大陆投资的“单向”转向“双向”。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提出降低贸易关税、扩大开放领域,将两岸贸易投资合作的发展推向新高潮。
    相比较,台湾在技术、资金、管理、国际市场开拓方面优势明显。其研发能力强,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资金充足,对外投资能力强。台商多年来在国际市场上经营,熟悉国际惯例,企业管理和市场运营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外贸营销能力和丰富的销售渠道。受岛内市场规模、土地资源和自然资源紧缺以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影响,台湾企业逐步向外寻求发展空间。而大陆土地资源和港口资源丰富,市场规模广阔。台湾2300万人口的市场自然无法与大陆13亿人口的市场相比。台湾的资金和技术加上大陆的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巨大的内需市场,两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台湾面临产业增长减缓、产业空心化以及全球价值链攀升乏力等多重问题困扰。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许多发达国家加强了对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贸易限制,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产业发展又相当快,台湾在国际市场面临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东盟+1”自贸区的启动,势必给台湾相关产业对大陆出口的竞争力造成冲击。[1]因此,两岸既要根据各自的优势,充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产业合作,提升合作产业的技术层次;又要积极参与世界分工,壮大和提升优势产业。
    二、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实证分析
    
根据台湾地区经济部门的统计材料,截至2012年4月,台商在大陆累计投资项目39771件,实际投资额为1154.4亿美元,约占大陆累计利用境外资金的5.6%。从统计数据分析,迄今为止,台湾资金主要投向制造业的生产环节。
    (一)台资企业投资大陆的产业分布
    台商核准对外投资金额及件数,在大陆最多,占60%以上。而且台商投资大陆的件数越来越多,投资金额越来越大,2011年高达127亿美元。台商投资领域以制造业为主,主要分布于电子零组件、电脑电子产品及光学制品、电力设备、金属制品、塑胶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机械设备、化学材料等。尤其是台湾电脑、电子光学制品和电力设备投资领先于其他各产业,共占台商来大陆投资总额的41.92%,是台湾地区直接投资大陆的绝对支柱产业。原因是大陆对台信息制造业的引力极大,发展潜力也相当惊人。一方面大陆信息产业市场发展势头强劲,另一方面台湾岛内存在发展极限。在现有格局下,台湾电脑、电子光学制品和电力设备产业将大幅向大陆转移,如以友达光电、奇美和中华映管为首的台湾LCD面板制造商,总产量已接近全球的40%,这些产业的制造业基地已经深深扎根大陆。
    另外,台湾经济总量中服务业占70%以上,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其产业尤其是第一、二产业和资本存在外移的客观需要。大陆从1979年开始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到2011年第二产业所占的比重为47%,服务业所占的比重为43%,基本上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大陆的服务贸易占世界的比重过低,因而开放服务业市场是促进服务业迅速发展、扩大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目前台湾的金融、法律、财务、会计、贸易和电讯等处于优势的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在台湾经济中保持核心地位,在台核准对外投资结构中,不算大陆地区,金融保险业高居第一位,到2012年4月,台商对大陆以外地区的累计直接投资金融保险业225.1亿美元,占比32.0%。与这个惊人的比重形成强烈反差的是:金融保险业在大陆地区的投资29.48亿美元,比重仅为2.55%,排名靠后。[2]估计随着两岸经贸制度逐渐正常化,两岸服务贸易投资将出现“井喷”现象。
    (二)台资企业投资大陆的地区分布
    因为大陆各地环境、经济、市场、文化习俗、法令制度与语言上的差异,使得台商在地理区域的选择上有相当的偏好。[3]目前台资企业在大陆形成三个集聚地,长三角、珠三角和海西区,相应形成三个区域的产业集聚。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的地区分布以沿海的省份为主,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上海、福建、浙江、天津等省份,内地主要是重庆和湖北。
    从城市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昆山、苏州、上海、东莞、深圳、广州、宁波、厦门、福州等台商投资密集地。这说明在产业合作基础好的沿海地区,今后发展方向必然是逐渐走向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满足其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
    (三)台资企业投资大陆的价值链结构
    台湾地区电机电子公会2009年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后金融危机时代台商布局大陆的趋势已由过去单纯的代工贸易调整为向内需市场拓展,由单一市场转向区域市场,由贸易市场转向内需市场,由代工生产转向自创品牌。这种趋势表明,两岸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以大陆市场的优势来培育台资企业的知名品牌,再利用台湾在世界生产和销售的网络将这些品牌产品推向全球,以逐步摆脱过去那种对代工生产模式的高度依赖,其结果将形成两岸产业合作与分工的新布局。研究表明,近三年来,新设于大陆的制造业家数有下降的趋势,而配合企业集团大陆市场卡位及垂直整合策略,台湾大型企业集团开始增加其在大陆从事投资、贸易、研发设计、市场营销、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务的资本投入,表明大陆作为岛内母公司代工厂的角色正在向多元化、高级化方向转变。
    一是研发中心转移。目前总体上台商在大陆的技术来源仍以台湾母公司提供为主,但当地自行研发的比例上升速度非常快,特别在沿海许多大城市,台资企业纷纷设立大陆研发中心,便于靠近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及时、直接解决生产、销售中的技术问题;而且可以更好吸收当地工资相对低廉的科技人才,节省研发成本。
    二是营销中心转移。长期以来大陆台资企业主要以加工贸易为主,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设备与原材料也主要依靠从台湾地区或发达国家进口,当地采购比例很低。但近几年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随着国际市场萎缩,台资企业开始将销售重点转向国内市场,加上大陆工业配套能力持续增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价格优势,台商在大陆当地采购半成品、原材料、机械设备的比率也逐年升高(目前大陆台商当地采购率已达60%左右)。因此不少大陆台资企业开始在大陆各城市设立区域营销中心和物流采购中心。
    三是区域总部转移。目前台湾共有104个台资企业集团在大陆投资2家及以上的企业,其中鸿海集团以在大陆投资25家子公司居首;其次为顶新集团,21家;第三为统一集团,19家;远东集团、台塑集团等企业都在10家以上。为了缩小时空距离,便于对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管理,这些台资企业迫切需要在大陆台商集聚区域的周边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心城市设立地区总部,其中上海成为台商在大陆设立营运总部或业务中心的首选之地。少数的台资企业还将全球总部迁往大陆,或实行全球“双核总部模式”,比如英业达集团台北总部和上海总部。
    三、进一步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的若干思考
    

    (一)推进涉台制度环境建设
    两岸经济体制和发展阶段不同,导致两岸经贸制度、法规存在不对接——两岸的营商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同时也存在信息不对称等诸多障碍。两岸产业合作要突破这些障碍迈向纵深,需要加快推进大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建立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和全新的运行体制机制,建立与两岸产业深化合作相符合的市场环境。一是从政策、制度和法律层面解决合作障碍,解决台商投资大陆行政与司法接轨难的矛盾。在涉台法律法规、金融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授权,赋予台商投资密集地的特别立法权。在遵循两岸合作框架协议的前提下,对两岸法律法规存在较大冲突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是应进一步完善台资企业社会化支撑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社会化的企业服务系统,如市场调查机构、技术咨询机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鼓励台资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提高产业的关联配套水平
    产业深化合作的关键是提升两岸产业在两岸价值链分工的位置,逐步从低端环节向中高端环节升级,从产业内垂直分工向产业内水平分工升级,在两岸之间构筑垂直与水平并重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在垂直分工层面,通过鼓励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在低端价值链生产环节有效提升价值分享与谈判水平;在水平分工层面,要推动内地中间产品制造商提升研发设计水平,逐步从原辅材料、一般零部件外围配套供应商角色向关键零部件、原辅材料等中心供应商转变。建立与台湾产业配套、台资企业需要的零部件、原辅材料制造中心,促成台资企业研发、采购、营销的本地化进程,增强台资企业根植性与当地企业关联性。
    (三)构筑“总部—基地”分工模式
    吸引台资企业到大陆设立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物流中心等功能总部和区域性总部,构筑“总部-基地”生产合作模式。与引进一般生产制造业环节比较,引进功能性总部和区域性总部需要的投资运营环境要求更高,它们更注重投资软环境,包括台资企业集聚程度、人力资源、人居环境等高级要素。为此,需要更加优惠政策予以推动。通过数据库动态跟踪台湾大型公司总部在祖国大陆的投资趋势及其区域总部和功能总部迁移动向。针对台湾高端产业以及产业高端环节转移机遇,大陆要完善台资企业总部的认定标准、补助奖励兑现和提供便利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以制度的力量推动台资企业总部经济的建设进程,理顺对企业总部的管理体制。
    (四)完善产业交流合作机制
    两岸产业要深化合作,需要各方利益主体建立一个良性互动的交流合作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开放交流领域,提升交流层次,拓展交流平台。通过放松台商投资的限制,加快审批和核准节奏,主动对接台湾信息制造业、精密器械和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转移。进一步深化拓展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主动承接台湾金融、保险、医疗、技术服务等产业新一轮转移浪潮。
    作者简介:蔡雪雄(1969—),男,福建仙游人,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蔡承彬(1977—),男,福建莆田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
    参考文献:
    

    [1]杨敏,安增军.海峡两岸产业转移效应评价原理及方法研究[J].东南学术,2012,(4).
    [2]蔡承彬,蔡雪雄.吸引台资企业总部转移大陆研究[J].福建论坛,2012,(9).
    [3]段小梅.台湾制造业投资大陆的总部经济分析[J].台湾研究集刊,2007,(2).
    [4]吴德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台资集群网络升级困境与推进策略[J].闽台关系研究,2011,(4).

Tags:推进两岸产业深化合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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