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梯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发展战略的重点任务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上高收入国家水平,必须实施综合性的国家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牢牢扭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保持中高速增长,防范化解经济风险。世界上不少国家之所以长期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于自拔,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发展出了问题,发展的停滞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大危险。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如委内瑞拉、秘鲁、哥伦比亚、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长期受困于“中低收入陷阱”。阿根廷1960年就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被称为拉美首富,然而此后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有1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负增长。菲律宾198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71美元,2014年仍只有2865美元。与此相对照,“亚洲四小龙”成功实现了由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跨越,创造了“东亚奇迹”。如韩国1987年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1995年达到了11469美元,2014年更是达到了28101美元,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只有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才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我国经济发展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必须做到减速不失势,保证经济增速在6.5%以上,这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条件。为此,必须创造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特别注意防止拉美国家出现的通货膨胀、债务风险以及严重的经济危机,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尤其要管理好股市、汇市和房市,及时处置资产泡沫,打好实体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创造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释放人力人才资源红利。一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既丧失了与低收入经济体在制造业方面的竞争优势,也没有能力同发达经济体在高技术领域展开竞争,无法实现由依靠廉价劳动力或能源资源优势向依靠科技创新的高生产率增长模式转变,错失了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契机。以拉美国家为典型代表,其长期享受自然资源红利,实施进口替代战略,始终未能形成中高端制造能力,反而使“举债增长”难于维持。我国经济发展已到了一个重要关口,从2011年开始劳动适龄人口相对减少,2014年开始劳动适龄人口绝对减少,已经出现农村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有限供给的“刘易斯拐点”。劳动力成本上升,人口红利日趋减少,依靠廉价劳动力生产大量低端产品的增长模式无法长期持续下去,高投资、高消耗、高增长、低效益的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中国的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0%、韩国的30%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变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和人力人才资源的道路上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教育、科技投入,加快人力人才资源开发和科技研发,不断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一方面,加快发展高水平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目前中国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4%,韩国超过5%,美国长期稳定在5.5%左右。要适应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需要,加快发展中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创造出新的更大的人才红利;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我国的研发投入占到GDP的2%,相比美国的3%、韩国的3.36%、日本的3.4%,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对中国这样快速发展的大国来说,通过学习发达国家现有技术所形成的后发优势是逐步递减的,经济发展对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需求越来越大。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创新,要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科技强国,成为创新型国家。
第三,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打造经济增长新的发动机。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是不同的。如果把经济发展比作一列火车,过去的动力是蒸汽机,后来是内燃机,现在则是高速动力。许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恰恰是在发展动力方面出了问题,过去是用蒸汽机,后来仍然是用蒸汽机,自然动力不行了。归根到底是从低端制造无法升级到中高端制造,经济转型失败所致。拉美国家至今除了向外大量出口农产品和能矿资源外,其工业制造品在国际市场没有强大竞争力。东亚韩国在发展中成功实现了经济转型升级,跃升到国际产业分工的中高端领域。能否在中等收入阶段成功转换增长动力机制,打造经济增长新的发动机,是一个国家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中国正处在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关口,必须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的历史性机遇,大力发展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加快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的转变,不断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形成牵引经济发展的强大新动能。
第四,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大程度释放制度红利。一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受利益集团的羁绊,政治内斗不止,改革难以推进,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受到严重扭曲,腐败现象蔓延,社会矛盾积重难返。中等收入阶段,也是一个各方面矛盾积累、风险隐患增加的阶段,需要一个国家拥有强有力的政府主导掌控,超越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以国家发展利益为最高原则,驾驭和处理复杂局面。这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也是我们的最大优势所在。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好经济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坚决破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障碍,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五,有效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中等收入陷阱”中的“拉美陷阱”,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严重,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从而引发社会动荡。如拉美国家,基尼系数大多在0.5左右,高的达到0.6以上,大片的贫民窟就是其突出标志。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在贫民窟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发展成为高收入社会。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和地区,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普通民众,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社会公平得到较好体现。日本1960年代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韩国1970年代推行“新社区运动”,缩小了城乡和居民收入差距,使初次分配更趋均衡,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创造了较为稳定的社会环境。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不仅关系到社会公平,也有利于培育规模越来越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建设现代消费型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中国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积累起巨大的社会财富,人们对如何更加公平合理分配高度关注,社会分配不公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中,必须下决心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加强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建立起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新机制,限制部分社会成员不当过高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作者为国务院研究室信息研究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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