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关于中国银行业高企的利润引起了很大争论,有多名银行家不承认银行业暴利来自金融垄断、来自利率的非市场化因素。最为典型的辩护是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做出的,他认为中国银行业利润没有和工业企业背离,而且银行利润来自规模扩张,而不是价格提高。他引用国际视野里存贷款利差的数据比较(但只选择了2010一年),国际上前十大银行平均利差2.31,中国略高,为2.46。而与金砖四国来比,中国是金砖四国中最低的。
但这不免有点粗略,因为国际上前十大银行究竟是怎么排出来的,都是哪些银行,他并无明确。假如是按照市值排名的话,总部设在北京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2010年和2011年皆名列前十;要是按照盈利算的话,这四家也名列前十。这些前提不清楚,前十大银行的平均利差是不好计算的(因为包括不少中国的银行),但即便如此不清楚,存贷款利差也是中国的高,要高0.15个百分点。
更何况,市场利差千变万化,利差的计算不能只比较某个年度的。要平均计算,至少要计算一个十年周期,才能说明白某一个市场的利息水平总体是高是低。而按照天则经济研究所的计算,世界上大部分市场经济国家存贷款的利差长期在1.5%-2%,而中国国有银行存贷款利差却长期保持在3%,差不多是国际平均利差的一倍左右。
但笔者以为,问题还不在于存贷款利差的多少,问题在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存贷款利差的形成,不是靠该国央行管制,而是金融市场自发形成的。尽管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利率形成的基础可以说都是管制的结果,是由一个国家的央行制定出基准利率才形成市场利率的。但几乎没有利率市场化的国家会规定存贷款利差的大小。
其实所谓利率市场化,从本质上即是货币政策的价格化管理手段。从最为宏观的角度说,完全利率市场化是不存在的,因为全球尚未有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不是国家垄断的。问题是在国家垄断铸币权无法取消的情况下,货币的价格市场程度取决于基准利率是如何制定的。
何为基准利率呢?说起来也简单,一般都以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为准,但也有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准的(比如英国)。基准利率在全球市场的基本模式有两种,一是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二是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它们之间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由市场资金交易出来的利率曲线决定的。
比如我国基准利率制度是模仿美国联邦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是按照债券市场的利率来修正和制定的。但这在美国可行,在中国却比较难。因为美国的债券市场尤其是国债市场,是一个对内对外都开放的国际化市场,其投资人不仅有美国本土的各种机构,也有像中国外汇储备这样的投资,因此其利率曲线市场价格结构不仅面对了多层次的资金需求,资金价格交易也富含了汇率变化的因素。
但中国债券的利率曲线却相对单调,因为中国的国债95%交易是发生在一个封闭的、叫银行间市场里的。这个市场和汇率没有市场交易,只有外管局一个结汇的出口。这个市场的资金变量也只在会员之间发生。虽然有2000多家会员,会员的成分也相对复杂,有外资、银行、券商,但总体来说国有商业银行占了绝对大头,仅工行在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就超过25%。
即使这些交易或多或少也反映利率市场化的水平,但价格垄断的嫌疑是难免的。而考虑到中国最大型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东其实都是财政部,即使它没有统一部署的行为来主动控制银行间的收益率,但就利率的曲线来说,银行间市场所反映的数据恐怕也是极为单调的和不够丰富的。而从财政部作为国债的唯一发行主体,它是有控制国债发行成本的直接需要的,而发行利率是其最大的成本,从这个角度说中国银行间市场的利率真实性常常也是很可疑的,即使央行以此市场的利率来决定的基准利率,其价格偏差也是可想而知,是要看财政部脸色并受到财政部约束的——这怎么说都离利率市场化相当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