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对农村金融提出了多样性的需求,但农村金融供给缩小、信贷投向单一、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需求。需要从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主体、建立资金回流反哺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加强对农村金融理财环境的建设等方面来化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
关键词:三农,金融,信贷,供需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市场主体呈现出多样性,有分散的农户、个体工商户,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等。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扶持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村土地集中经营的趋势愈发显现,农村产业化发展已渐入陕车道。农村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对农村金融提出了多样性的需求,如何选择合理的信贷策略,创新金融产品,不断增加有效信贷投入,以满足多层次持续加大的信贷资金需求,是当前农村金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主要表现
(一)需求量扩大与供给缩小之间的矛盾
与城市金融业务不断拓展相比,农村金融发展相对趋缓,不仅表现为金融业务品种少、服务深度和广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还表现为金融机构规模、职能和市场的萎缩。一是信贷总量投入不足,对农业发展的实际支持力度较低。二是农村金融机构职能萎缩。作为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由于经营策略、方针的变化和政策性金融功能残缺等实际问题,导致开拓新的服务项目积极性不高。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信贷市场份额萎缩。本地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停滞不前,异地信贷投入本地力度加大并都转向收益高、见效快的工业项目,实际的支农信贷市场份额已经下降。
(二)需求多元化与信贷投向单一化之间的矛盾
一是供给主体单一。随着国有银行改革的推进,中国农业银行逐渐淡出和远离了农村金融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已经大幅萎缩,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在弱化。邮政储蓄的信贷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贷比不足5%。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较差,自营资金很少,仅仅依靠自身力量来满足群众需求显得力不从心。二是贷款投向主体单一。目前的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主要投向农村企业,而农户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三是对传统农业的信贷支持不足。农业贷款主要投向农村工商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量长期在低位徘徊。四是普通农企无法得到有效的信贷支持。银行信贷倾向于支持特色经营和农业龙头企业,而不愿介入其他农企。普通农企资金注入不及时,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三)需求品种多样性与金融产品单一性之间的矛盾
一是金融产品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尽匹配。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周期性,而金融机构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匹配,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二是农户资金需求量差异性较大,金融产晶无法满足不同类型的贷款。普通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是生产性和应急性需求,所需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而随着我国农村个体经济的发展,个体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已发展到相当规模,资金需求额也明显增加,但目前银行针对农户的贷款大部分不超过5万元。三是贷款门槛较高,手续较繁琐。目前金融机构对农户和农企的贷款均为非信用贷款,非信用贷款需要抵押或但保,但农户普遍缺乏合规的抵押品和担保人,从银行获取资金支持的难度很大。
二、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成因分析
(一)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导致农业被边缘化
涉农业务有风险高、管理成本高两大特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业务的内在积极性不高,缺乏动力。首先,商业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化目的,经营领域从农村转向城市。农发行是涉农服务的政策性金融组织,但它的职能仅限于粮棉购销资金的服务和管理,对农业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非常狭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曾在支农方面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但现已逐渐偏离了合作金融的轨道,经营模式事实上已经商业化。邮政储蓄的业务范围更多地局限于现金结算业务,对农业的信贷支持仅处于起步阶段。其次,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贷款一般额度小、期限短。目前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明晰,房屋基本无宅基地证,导致有效抵押不足、抵押率低。而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融资方式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此外,在缺乏有效抵押的情况下,普通农户难以获取有效担保,加之农户间经济实力差异较大等因素,农户联保的可行性不高,难以在农村铺开。
(二)金融机构与农户间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金融机构不了解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从业人员很少深入农村,了解农户的经济状况和信贷需求。加之信用资料不齐全,金融机构难以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随着金融机构村(镇)网点的收缩,信贷融资等配套服务也随之上收信贷管理人员也有所减少,而现有工作人员将精力投入现金业务,无暇顾及农户的其他金融服务需求,从而加剧了金融机构与农村资金需求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另一方面,农户不了解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农户金融知识匮乏,一般只了解活期、定期存款等基础业务,而银行卡、网上银行等电子化金融产品在农村是一个盲点。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的宣传没有深入到村镇,宣传方式不够通俗,以致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对贷款的基本流程知之甚少,无从下手。
(三)政策性金融扶持力度不足
首先,部分惠农政策无法落到实处。非金融因素比如医疗、教育和财政体制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需求过度,原本应当由财政解决的问题如教师工资等转而要通过农村金融来加以解决,导致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被大大推高。此外,一些惠农政策审批程序复杂,历时较长,农户难以及时得到信贷支持。其次,缺少农业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涉农金融业务发展不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村金融需求的风险高于金融供给主体所愿意承担的风险。农业保险服务落后,削弱了农业风险分散渠道。农业保险缺位导致农村经营风险无法有效分散和转移。最后,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不完善,对“三农”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以信贷为唯一手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担保发展严重滞后,没有建立起对涉农信贷的风险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难以有效带动各类金融组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
三、化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对策
1.增加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主体。一是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作用。农发行适当扩大政策性业务范围,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柱。二是要从改革的角度出发,制定优惠配套政策,引导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现有正规金融机构延伸触角,扩大农村金融服务面,增加偏远落后地区农村金融产品供给的主体。三是要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培育新型金融主体,扩大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增加农村地区的金融活力。有引导性发展农村合作性金融。大力鼓励和支持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发展。由有实力的法人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吸收集体、民营、外资等多种成分参与,为农村金融提供多样化服务。
2.建立资金回流反哺机制。政府要以一定的政策或立法手段,对保证农村金融资源作出制度住安排。可以强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从农村吸纳的资金通过一定渠道,就地转化为向“三农”领域投放的信贷资金;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等政策弥补和转移农村金融发放支农贷款的亏损和风险;建立农业贷款亏损补贴制度,对金融机构在经营农业贷款中遇到的风险和损失予以弥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减免金融机构经营农业贷款的营业税、所得税,鼓励金融机构更多地发放农业贷款。
3.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一是加大力度推进现代农业担保服务,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出资组建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培育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探索建立以农村社区为基础的信用登记制度,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完善人民银行推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每一个农户的信用档案,奖优惩劣,培养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三是实行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既可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也可实行企业联保,并积极采用企业主或主要个人股东以其财产抵(质)押或提供保证的担保方式。对信誉好、效益佳、信用高的优质客户,可根据其需要发放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对农户贷款及农村新兴产业贷款利率不上浮,对优质客户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四是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认定和抵押登记制度,推进宅基地流转,进一步提高抵押的有效性。
4.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机制。一是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体系,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以保险来弥补农业自然灾害或市场变化造成的信贷资金损失,降低信贷资金的损失度。二是加大财政对保费补贴力度,发挥政府资金扶持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与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三是积极开发适合农业、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三农”保险产品与服务,加快对主要农产品品种实行保险试点并逐步推广。四是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积极推动建立“三农”政策性保险制度,为“三农”政策性保险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对农村金融理财环境的建设。加强硬件、软件设施建设是开拓农村金融理财市场的必要之举。商业银行可在有网点的乡镇增设自助存取款设备,延伸金融服务触角;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积极普及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理财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探索符合现代农民需要的理财业务,建立健全个人理财的服务营销、风险管控体系和技术支持系统。在拓展农村金融网点的同时,还要建立“银农联系点”,帮助农民群众提高金融、理财知识和风险意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繁荣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作者单位: 平顶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