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南泉:俄罗斯金融体制如何市场化
苏联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实行的是大财政小银行政策。因此,金融体系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但为了向市场经济过渡,金融体制市场化的改革成为十分重要的内容。
第一,银行从财政分离出来,中央银行逐步获得独立地位。1993年俄通过的宪法虽在原则上已规定央行在执行保证货币稳定性职能方面所具独立地位,央行还有发行货币的垄断权,并在履行职能时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其他机构。但宪法又规定,政府要保证实行统一的财政、信贷与货币政策。这样,俄罗斯政府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中央银行往往只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
不过笔者1996年陪同时任国务委员、国家体改委主任李铁映访俄时,与央行的一次座谈会上,向当时任俄央行行长的杜比宁提了一个有关俄央行独立程度的问题。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有关这一问题,我可以告诉您以下的情况:是我主动去找政府总理切尔诺梅金的次数多,还是总理主动到我央行的次数多,事实是,总理主动到我央行的次数比我主动去找总理的次数多。”这也可说明,1995年,俄罗斯央行的地位与职能有了实质性变化。
2000年7月5日国家杜马通过了《关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俄罗斯银行)联邦法》修改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在宪法与联邦法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俄联邦中央银行是独立的,它直接对总统和国家杜马负责。从此,最终确立了央行的独立地位。
第二,建立两银行体制。苏联时期实行的是单一银行制度。到了1992年初,俄罗斯大体上已形成了两级银行体制。俄央行是由原苏联国家银行改组而来的,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在原国家专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基础上改建而成的。后来经过调整、合并与淘汰,到1998年商业银行有1641家。
俄商业银行虽发展很快,但存在不少问题:第一,规模小,发挥职能有很大的局限性。1997年,俄1800家商业银行中有一半的银行资本在15万美元以下。第二,商业银行的主要活动不在生产领域,即资金不是用于生产性贷款上,而是从事金融投机,即主要从事股票和政府债券等货币交易。第三,由于1992年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商业银行,一半是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创建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存款,这十分容易产生银行的活动要服从企业的利益,参股企业在取得贷款方面有优先权,这样就导致出现大量内部贷款,对银行失去监控。第四,银行的独立性经常受到干扰,国家往往要求央行通过商业银行向经营效益差的企业贷款。就是说,银行并没有真正做到根据市场经济的法则去配置资源,这也是银行不良债务迅速增加的原因之一。第五,一些国有大银行保持垄断地位,加上法制不健全,银行之间正常的竞争难以形成,金融市场出现大量违法与犯罪问题,金融市场十分混乱。
要指出的是,央行本身也存在不少问题。俄有关人士对此指出,一个关键性问题是该改的没有改,即改革丝毫没有涉及到对银行体系有根本影响作用的俄罗斯中央银行。俄央行经常从事商业活动。买卖数十亿美元的有价证券。央行在银行系统中,对其他银行的关系应该是调控与监督,但实际上,往往是经营者,并在一些大银行中参股。
第三,在苏联时期不存在证券市场。1991年12月29日俄罗斯联邦政府签发了有价证券和股票交易的法律,1996年俄又通过了《有价证券市场法》,从而为发展证券市场提供了法律基础。证券市场可分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在俄罗斯股票市场主要有:私有化企业股票、投资基金股票与商业银行股票。在1994年7月转入现金私有化后,政府有意鼓励扩大出售经营效益好与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的股票,这样使股票市场有了较大发展。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是俄股票市场活跃发展时期,在1年内股票市值从250亿美元增加到1000亿美元,1997年10月达到1480亿美元。1998年的金融危机,使估值从1440多亿美元下跌至1999年1月的160亿美元。从1999年开始,证券市场逐渐恢复。
债券市场是俄罗斯证券市场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可分联邦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国际债券。这三种债券中联邦政府债券占主导地位。1997年俄联邦发行的短期债券约400万亿卢布,而同年,地方发行债券为9万亿卢布。至于国际债券很不发达。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融资方面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如1997年,俄证券市场的融资额相当于银行贷款的3倍;在促进资金横向流动、改变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方面,其积极作用亦应予肯定;另外,通过债券市场吸收大量游资,从而也可减缓卢布汇率的波动和通胀方面的压力。
俄罗斯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不稳定,波动大;二是证券交易所资本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三是法制不健全,交换制度不规范,欺诈行为经常出现;四是证券市场交易额中主要是短期国债券。1995年,为期三个月的国债券占证券市场交易总额的99%。1998年8月的金融危机表现得十分明显。当东亚金融危机发生后,外国投资者为了避免风险,开始撤离资本。
第四,卢布汇率制度的变革。苏联时期一直实行由国家规定的卢布固定汇率, 1992年7月1日,俄罗斯政府开始实行卢布统一浮动汇率制内部自由兑换。这一汇率体制的改革政策是在俄国内经济大幅度下滑、通胀加剧和财政赤字严重的情况下推出的,因此,它必然导致卢布大幅度贬值。卢布兑换美元的比价由1992年7月1日的135.4∶1降至1995年上半年的5130∶1。很显然,卢布的急剧贬值使得俄金融市场处于动荡与混乱,严重阻碍经济的正常运行,还使经济美元化趋向快速发展,1995年初,俄居民手持美元已达250亿美元,其购买力超过卢布现金总额的1倍。
针对上述情况,俄政府与央行于1995年7月6日联合发表声明,宣布实行“外汇走廊”政策。规定从7月6日到10月1日卢布对美元的汇率限定在4300∶1~4900∶1之间波动。后来,这一汇率“走廊”又延至11月30日,并宣布这一汇率政策在1996年上半年继续实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人们对卢布汇率产生较强的可预见性,也可使人们降低对通胀的预期。1996年5月16日,俄决定放弃汇率“走廊”政策,改行浮动汇率。俄还规定,每天卢布对美元汇率的买卖差价不得大于1.5%。1998年8月金融危机后,卢布大幅度贬值,居民储蓄90%为美元。1998年9月3日,俄央行宣布取消汇率“走廊”上限,接着在9月4日,又宣布放弃汇率“走廊”和国家调节汇率的政策。这样,从1996年实行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转自由“浮动汇率制”。1998年到1999年,卢布汇率不断下跌,到了2000年才逐步走向稳定。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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