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准确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9月18日)
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指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术语首次出现在党中央重要会议的文献中。在稍后召开的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在2016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即被确立为“十三五”期间的发展主线。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上种种表述充分表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经济的转型与发展正在迈向新境界、新阶段,其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不容低估。
从战略高度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指引下,中共中央提出了引领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套政策框架,其内涵正不断丰富完善。继“新常态”和“五大发展理念”之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了这套政策框架中的一个新的关键词,富有历史穿透力和现实针对性。上述三个名词组合在一起,以新常态为背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可以清晰勾勒出“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内中国经济政策的基本架构。这个三位一体的概念组合是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所处阶段、当前挑战和未来走向的大逻辑,亦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当中最为鲜活的组成部分。
不出意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念甫一面世,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经济学界对此的讨论更是十分热烈。然而,有一个现象却不得不引起决策者的高度重视:学术界人士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各地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时多有认识模糊、思想不统一的问题,普罗大众则更是雾里看花,甚至如总书记所说,有的同志直言“对供给侧改革弄得还不是很明白,社会上很多讨论看了也不是很清楚”。
正如凯恩斯在著名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的结束语部分所告诫的那样,“和思想的逐渐深入人心相比,既得利益的力量被过分地夸大了”,主流思潮、固有信念、思维模式和思考方式等思想层面的因素对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影响,要比我们大多数人意识到的更为重要,因此,如不能及时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廓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来龙去脉,统一各方认识,则势必阻碍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有效推行和“十三五”规划发展蓝图的扎实落地,也会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产生负向冲击。
从思想认识层面看,准确理解中国语境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概念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特殊困难:一方面,与之类似的一些名词,例如供给侧经济学、供给管理、供给学派、结构性改革等,在国外早已被频繁使用。另一方面,中国有着几十年搞中央计划经济的历史,计划经济思维颇有影响力。而且计划经济就是以政府为主体,从供给端入手安排经济活动的。这难免导致有些人将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同于增强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扩大政府干预生产的力度,或者说是搞新的“计划经济”。在这种状况之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内学术界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存在着理解上的差异乃至分歧了。
需要明确指出,在国内得到高度认同并广泛使用的一系列重要概念,如新常态、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是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定语境下,对发展阶段变化、面临的重大挑战、当前经济问题主要原因及其解决方式的准确概括,与西方经济学理论和计划经济文献中字面上相似的诸多术语,在缘起和内涵上并不完全一致,甚至是迥然不同的。可想而知,拨开理论的迷雾来准确理解这些概念殊非易事。
然而,这项工作却又极端重要。大道至简是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经济的重大战略选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应是一个简单、清晰且易于处理的概念,能够被绝大多数人没有歧义地理解和执行,否则就难以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实施。
正因如此,中国经济学界迫切需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一大逻辑之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仔细分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的理论与现实背景,并从 “供给侧”、“结构性”和“改革”三个侧面分别入手,完整准确理解这一重要概念。
具体而言,我们既需要从现实意义上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时代背景,也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探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供给管理思想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演变脉络,更需要从理论上考察经济思想史中的供给侧经济学与供给管理政策。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之上,我们再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将当今中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供给学派、西方国家倡导的结构性改革以及曾一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思潮进行比较研究,做出明确区分;从而精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要义,以正视听。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们要认识到,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在书斋中进行逻辑推演产生的纯理论名词,而是为了解决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面临的关键问题推出的全局性、战略性举措。
根据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要义可以归结为以下四条:第一,在我国经济出现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循环不畅通的状况之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为最终目的。第二,在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理解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的基础上,决策者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其指向的直接目标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重构制度框架与监管框架,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第三,改革的深化有助于矫正要素配置扭曲等结构性失衡问题,从而扩大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第四,改革最终将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新机制的形成来实现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效果。概括地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
在上述阐释的基础上,我们很有必要直接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相关论述,参照权威人士在《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文中的提法,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样一个公式来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开简明扼要的进一步剖析,以期准确把握决策者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意图。
供给侧:辩证看待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是准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前提。习近平同志认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
强调从供给侧入手推进结构性改革主要基于对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的大判断。中央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有周期性、总量性问题,但结构性问题最突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因此,中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意味着供给侧是主要矛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加强、必须作为主攻方向。需求侧起着为解决主要矛盾营造环境的作用,投资扩张只能适度,不能过度,决不可越俎代庖、主次不分。
结构性:我国当前结构性问题比周期性、总量性问题更加突出。因此,习近平同志指出,“结构性”3个字十分重要,简称“供给侧改革”也可以,但不能忘了“结构性”3个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不只是一个税收和税率问题,而是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实体经济、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措施,来解决我国经济供给侧存在的问题。
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是相互贯通的。中央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是一场改革,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为提高供给质量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外部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坚定改革信心,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提高改革效应,放大制度优势。
以上表述已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和界说。作为理论工作者,我们应当以这些基本理念为纲,在理论逻辑的指引下将政策语言转化为学术语言,并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开更深入的经济学分析,力图提供一个比较开阔的理论与现实背景,清晰展揭示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定位、政策取向与学术价值。(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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