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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滨:ICO强监管不会影响区块链产业发展(9月10日)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金融界网站消息,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金融办(局),发布了《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99号(下称99号文),明确定义ICO为非法。一石激起千层浪,作为金融创新的先头兵,ICO正“如日中天”的发展势头被迫紧急刹车,这一次,监管层从出言警告到具体文件出台只用了2周,这背后体现出监管层怎样的意图?经此一举,ICO在中国还有生存的可能吗?相关的比特币、区块链产业又会收到什么影响?投资者的损失能否顺利追回?金融界网站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拨云见日,探究ICO监管背后的真相。
    金融界:这一次监管层出手还是很快的,从预警风险到实际采取行动仅仅两周时间。这反映出监管层怎样的思路?关于监管主体,是央行还是证监会呢?
    胡滨:从政治高度讲,监管层这次快速出手的背后是对7月份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所提到的防控风险这一思想的贯彻落实。会议强调过,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
    具体来说,首先,ICO的发展类似于之前P2P的发展,都经历了一个爆发性增长的阶段,P2P最终衍生出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没到位。对ICO来说,监管及时出手,弥补监管空白,就是要避免重蹈P2P覆辙。
    其次,ICO这种虚拟货币的形式具有一定隐蔽性,但所产生的风险却是巨大的,这种情况下,监管层要尽早出手,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第三,此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宣布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也正因有了这个监管协调机构的存在,才能使得央行可以顺畅联合各大监管机构,促进监管文件的快速出台。
    金融界:您刚才提到此次监管层能迅速出手的原因是因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协调,那是否在未来的金融监管中,这种快速反应的监管会是一种常态?
    胡滨:是不是常态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在未来的金融监管工作中,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肯定能够切实发挥监管作用,特别是在应对金融风险方面能够发挥好协调作用,使得各部门形成合力,来防范风险。
    金融界:这次文件中,在给ICO定性中,既提到了非法集资,也提到了非法发行证券,这就既涉及到央行的监管范畴,又涉及到证监会的范畴,未来对ICO的监管主体最可能是谁?
    胡滨:目前看来,对ICO的监管并没有监管主体,它是一种新的金融创新,之前并没有受到监管,目前尚且是空白。但是它本身既具有了融资的属性,又具有公开发行的某些属性和特征。在美国,ICO被界定为是一种证券发行,所以受到了证监会的监管。但在中国,有些ICO是借助ICO外壳的金融诈骗,目前并没有规则来界定,所以目前的监管部门还不能确定。但是从国际经验看,应该是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金融界:比特币、ICO并非新名词,但是在今年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甚至成为全球性话题,这背后是怎样的土壤?
    胡滨:之所以在今年有井喷式发展,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基于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已经深入人心,加上ICO本身有其合理性,在促进融资上有一定积极作用。发展起来以后,又没有适当的监管,所以开始进入野蛮生长阶段。其背后的土壤就是缺少统一监管约束的环境。
    其次,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趋势之下,我们确实缺乏多元化的投资工具,当资金在寻找投资渠道的时候,这种投资品种自然就会进入投资者视线。再加上中国投资者固有的投机属性和前期巨大投资回报的示范效应,更加剧了资金进入的速度。
    金融界:这是否为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监管是否可能走在前面?
    胡滨:监管永远是落后于创新的,这是规律。肯定是首先有金融创新,然后才能有规则。
    具体到ICO监管,首先,如果有监管沙盒的话,不是说都一棒子打死,而是把这些创新产品放在沙盒里运行,检测其风险,探讨投资者保护。
    第二,要加强技术监管,如果监管本身的技术发展已经落后于创新,就无法更好的发挥监管作用。
    第三,监管要有前瞻性。
    第四,监管机构要及时反应,要对金融创新产品保持一定的灵敏度,要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防控风险。
    金融界:您刚才提到监管沙盒,目前我们国家在这块是怎样的状态?
    胡滨:所谓的沙盒监管,主要是指监管部门在其金融创新中心设立的旨在为金融机构创新提供一个安全空间的一整套监管机制。在金融机构设立创新中心,推进整个金融业的创新,特别是金融科技的创新,设立这个机构是为金融机构或者是非金融机构所设计的产品提供一个安全测试的空间。金融机构不用承担监管对创新带来的负担,而是在真实的环境下测试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也就是说,这是个试点,这是范围可控的,真实环境下的有效空间进行试点。这个试点有什么区别?首先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承诺,在这样沙盒空间里进行产品推广是有一定限度的,同时要承诺,如果产品出现了侵犯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情况,需要进行赔偿。它可以与监管者进行互动。
    因为当前科技金融的发展对于创新、监管的挑战已经迫在眉睫,这种情况下沙盒监管的设计其政策导向很明显,就是为了鼓励创新,而同时最有效的防止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目前,我国并没有推进金融沙盒监管的计划,英国、新加坡等地正在逐步推进,但我认为,中国已初步具备引进沙盒监管的几个基础条件。
    其一,监管沙盒的机制和现行的监管是相融的,它的作用恰恰解决了我们现有监管当中所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它有现实的需求。
    其二,中国的金融科技的发展有巨大的市场。各国的金融科技的企业都在中国入户、扎根,在某些领域,比如说人脸识别、人工智能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全世界顶级的专家在中国,金融科技发展已经到了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通过监管来推动、主动的拥抱金融科技的创新。
    其三,监管沙盒是什么逻辑?先行先试,试点、安全区等等,和自贸区的逻辑思路是不谋而合的,包括当年的资产证券化,先由国家批准进行试点,所以这种逻辑在中国是有路径可依的。
    金融界:99号文对ICO平台的监管基本是一刀切,文件中提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这对现有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会产生什么影响?对比特币以及ICO的未来发展影响有多大?
    胡滨:对现有比特币平台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也已经引起了比特币价格的跳水。但毫无疑问监管是必要的。在没有制订出来具体的规则、在我们还没有能力区分ICO优劣标准之前,如果让这种乱象继续下去,会引起什么后果不敢想象,甚至会是系统性风险。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我认为此时监管出手是及时审慎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影响到比特币的发展,但是长久看来是有益处的。我们必须确保这个金融创新产品能够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ICO不能一棒子打死 但需要先规范再发展,它利用现在的科技手段能够解决一些实际的融资难问题,这是一种金融创新,但是目前还缺乏细致研究,我们对它应该是一个谨慎的,先规范后发展的态度。
    至于对ICO未来发展的影响,如果未来ICO的监管规则出台以后,我觉得一些规范的ICO的发行是可以在监管之下去发展下去的,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强调发展而忽视现有的金融风险。总体上来说,未来是有发展空间的,但是目前情况下是要先制定规则,然后防止风险,最后才能谈发展。
    金融界:您刚才提到了融资难的问题,ICO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兴盛,是否也反映出我们之前融资难的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胡滨:这确实也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到的我们目前存在融资渠道不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不高、成本较高的问题。所以这种情况下,ICO如果规范以后,能够发展起来的话,可以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一个有效补充,未来这是可能的。但是在目前的形势下,还谈不上。因为在目前的发展情况下,更多的投资者是在投机炒作,是想挣快钱。
    金融界:文件明确提出,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这意味着投资者损失要自己承担,而且文件中提到“清退”问题,这个要清退的话,具体可能会如何操作?投资者是否也会造成损失?
    胡滨:虽然文件规定了清退办法,但是投资者的损失恐怕是不可避免。因为ICO本身就是虚拟性的,很难找到真正的侵权人,如果没有实体的话,很难在物理层面实现赔偿。如果已经发行了很长时间,投资者已经持有很多,并且已经用持有的虚拟货币、代币进行了交易,要清退的话在操作上存在很大难度。所以清退多适用于刚刚发行的ICO产品。部分投资人的损失几乎难以避免。
    金融界:面对当下这种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您对投资者有哪些建议?
    胡滨:首先,投资者要端正投资理念,中国投资者不太相信机构,喜欢个人投资。而且幻想赚取超额利润,甚至想着赚取快钱。在中国过去30年的高增长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机会,也形成了这样的示范效应,但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投资者一定要端正投资价值理念,在考虑投资收益的同时要防范风险。
    其次,投资者要加强自我教育。要对自己购买的金融产品足够了解,投资都是买者自负风险,对自己不熟悉的金融产品要慎重在慎重。
    第三,国家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和投资者教育力度,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教育体系。
    金融界:ICO诞生之初主要是用于为区块链创业公司融资,此次对ICO的强监管是否会影响到区块链的发展?您如何看待中国区块链产业的发展?
    胡滨:ICO的强监管并不会影响到区块链的发展。就像之前谈过的,对新生事物要正向激励,如果一开始就放松管制,难免会陷入野蛮生长,反而会伤害区块链的正常发展。而ICO现在对于区块链已经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现在这样的强监管,实际上是有助于区块链的健康发展的,区块链的很多技术,目前来说正处于运用推广和探索阶段,这个时候只有很好地控制风险,才能更加长久的促进区块链产业的发展。
    而中国完全具备在区块链产业在全世界领先的能力。中国在互联网技术层面的发展已经进入世界前列,人才的储备也逐渐具备了优势。更重要的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区块链的可追溯、分布式记账原理能很好的解决中国当下信用体系缺失的问题。中国有足够的土壤保障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所谓未来很可能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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