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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经济学论坛第十四届年会会议综述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经济学动态》杂志社 中国政治… 参加讨论
中国政治经济学论坛组委会
    

    原载《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6期
    2012 年4月23日到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山西大学承办的中国政治经济学论坛第十四届年会在山西大学隆重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和四川大学等全国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人民日报》、《求是》和《经济学动态》等新闻出版单位的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年会。此次论坛年会的主题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共收到应征论文90多篇,入选会议交流70篇,专家学者就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转换经济发展方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公平发展、政府职能转换、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资源型经济转型以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等议题展开了广泛深入探讨,下面对入选论文和会议发言的学术观点进行综述。
    

一、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一般理论探讨


    自世界银行2006年提出“中等收入陷阱”以来,它便成为分析发展中国家在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以后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概念,会议代表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关于“中等收入陷阱”概念的适用性。  中国人民大学卫兴华教授出席论坛开幕式并祝贺论坛顺利召开,他指出,不仅存在“中等收入陷阱”,还存在“低收入陷阱”和“高收入陷阱”,要科学对待“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
    山西大学杨军教授对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战后经济发展路径进行分析,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是当一个国家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慢,持续增长动力不足而出现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不能进一步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现象。不过,这并不是每个经济体都必须经历的。是否拥有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能否改变已形成的发展模式、国家能否对经济运行和增长实施良好的控制力,以及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是否发挥作用,是一个经济体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决定因素。
    郑州大学杜书云教授认为,“中等收入陷阱”的本质是经济增长问题,是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一种可能的动态“均衡”状态或“胶着”状态,具有相对性。一个经济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可以通过增加经济发展动力和减小经济发展阻力两方面手段来实现。
    武汉大学龙斧教授和王今朝副教授认为,“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是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和特征的产物,也是纯经济方法论、唯GDP论、唯增长论支配下的理论产物。如果中国能够制订科学的经济发展计划与发展战略,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够不断得到动态调整,就不会出现由于经济的自发性发展所产生的拐点,更不会进入“中等收入陷阱”。不过,中国经济发展可能会面临唯GDP、经济发展不计成本和实际效益、经济结构、政府单纯经济行为、极端私有化等十个方面的陷阱,而非世界银行所提出的“中等收入陷阱”。
    天津商业大学王树春教授在分析相关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并不具有普遍性。一个国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是由于它在向高收入国家转变的瓶颈期内未能完成好经济转型的任务,导致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制度匹配,经济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湖南商学院陆远如教授认为,“中等收入陷阱”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是能否勇于面对的问题,它能够给决策者以警醒。导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因素是资源与环境的退化,而以人为本、统筹生态发展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2.“中等收入陷阱”诱因。  吉林大学纪玉山教授认为,一个经济体的持续运行是由其实施的战略、经济运行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产业结构特征、收入结构特征、城市化水平以及人口红利的消失都使我国有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浙江财经学院周冰教授认为,世界近代以来的历史表明,各国经济发展道路上的陷阱和障碍,几乎都是与对市场经济体制的错误认识和排斥联系在一起的。其中,特权因素会直接导致两方面的社会经济后果:一是社会和经济机会的不平等,二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和社会贫富悬殊。“中等收入陷阱”正是由于不进行彻底和根本性的改革,在特权基础上形成的病态市场经济结果。
    长江大学韦鸿教授认为,应从经济运行机理来认识收入增长过程中出现“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以政府需求和外国需求为主导的收入增长,在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过渡阶段非常有效,但到中等收入阶段后,收入差距容易扩大,收入增长与收入的终极意义会偏离,从而出现“中等收入陷阱”。
    

二、动力转换、结构变迁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台阶,需要重构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变革经济结构,其中居民消费主导、创新、人力资本、人口城市化、现代服务业发展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会议代表对此进行了热烈讨论。
    1.优化分配结构,推进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包亚钧副教授分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消费特征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目标,认为扩大消费基础,构建消费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着重要意义。
    辽宁省委党校胡亚莲教授认为,我国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应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消费需求必须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但收入分配结构失衡已成为导致居民消费需求乃至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所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内在要求,也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
    南京审计学院杨淑华教授认为,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强化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规范,改革税收,增强经济发展的外在推动力。
    2.效率驱动和技术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武鹏基于中国1978到2010年的省级样本数据,综合利用SFA和DEA方法计算了改革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认为资本投入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持续稳定的最主要来源,TFP提高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减低,2002年以后持续呈现负值。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由改革最初的资本、劳动和TFP三驾马车式的平衡拉动转换成现阶段的资本投入与TFP反向角力态势。中国要想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加快实现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由投资拉动向效率驱动转变。
    扬州大学胡学勤教授认为,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应做到由物本经济转向人本经济,由私人物品转向公共物品,由高碳经济转向低碳经济,由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由以扩大再生产为中心转向扩大消费为中心,由经济高速增长转向民生工程建设,由非均衡发展转向均衡发展,由依靠低级要素转向依靠高级要素,由技术引进转向自主创新。
    山西大学张波博士通过建立修正的C-P模型分析资源型地区实现内生增长的机制,认为资源型地区的发展要转到内生经济增长的轨道上来,重点是要培育研发力量、扩大贸易自由度、改造升级制造业以及壮大知识创造部门等。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余泳泽认为,我国经济增长过分依赖生产要素投入和外向型经济,节能减排的压力会逐渐增大。人均收入与节能减排效率之间存在U型关系,一个地区的人均 GDP 必须超过一定的“门槛值”,同时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也只有超过一定的“门槛值”,技术进步对节能减排的技术效应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节能减排的结构效应才能够显著体现。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邸玉娜等对110个国家的产品密度指标进行了计算,对43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建模分析,认为高技术产品的密度能够影响一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所需的时间,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可以通过提高基础教育、工业增加值、贸易开放度、居民消费等来提升出口结构转换的能力。
    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米嘉从经济发展史角度分析审视了巴西和韩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时因在技术创新上选择不同政策和道路,最终导致经济发展差异的经验教训,同时结合中国现实情况认为,国家的科技战略、研发投入以及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投入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础和核心途径。
    3.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辽宁大学张桂文教授认为,中国已进入刘易斯转折区间,促进二元经济转型的关键是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政府制度创新与职能转变是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制度条件,而促进梯度产业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是促进二元经济转型的有力措施。
    山东财经大学于凤芹副教授认为,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从产业经济学角度看,必须加快发展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加工贸易档次,大力发展服务业。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王仕军副教授认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在这条道路上,需要加快经济增长动力的转换,确保经济持续增长,同时营造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社会环境,以稳定促转变,并着力扎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夯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保障。
    台州学院张明龙教授认为,以产业链式化转移与承接取代掏空式转移,是实现现阶段区域合作的一种可行模式。链式化转移与承接主要有三种形式:价值链转移与承接、供应链转移与承接以及生产链转移与承接。
    中国社会科学网综合编辑室主任孟育建认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尤其是建设自贸区,会带来贸易增长,促成市场多元化,摆脱对传统市场的依赖,有助于减少消费者的开支,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有利于吸引外资,承接产业转移,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对我国转换经济增长方式,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意义。
    

三、缩小收入差距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过大的收入差距是导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会议代表认为,中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维持长期稳定和健康的经济增长,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转扭,并进一步分析了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和收入调节政策没有起到明显效果的基本原因,提出了缩小收入差距的应对措施
    1.收入分配差距是“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问题之一。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郭正模研究员认为,曾经和现在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都存在着共性,即没有解决好缓解收入差距扩大、贫富不均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的问题。推动公平分配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当务之急,应该通过完善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机制与制度,合理约束财政税收增长和完善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对国有垄断性企业收入分配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调控机制,大力推行政府部门财政支出公开和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监督,实现公民权利和公共福利的均等化等制度创新来跨越陷阱。
    武汉大学曾国安教授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及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收入差距存在于世界各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问题非常突出。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尚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但不能期待其自动转为下降,应采取累进所得税、社会保障等相关措施,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江苏省委党校孔陆泉教授认为,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应该在改革上寻求新突破,而着力点应放在收入分配和利益关系调整上。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整体进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中国能否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张俊山教授认为,“中等收入群体”总是与一定类型的职业相联系的,从目前情况来看,构成“中等收入者群体”或“中产阶级”的职业大多属于非生产性劳动,这些职业的收入来自于生产性职业劳动者的创造。因此,要改变当前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不能简单地通过扩大当前职业意义上的“中等收入群体”或“中产阶级”来实现,必须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使普通劳动者能够通过勤劳努力达到中等收入水平。
    江西财经大学廖卫东教授提出,收入分配差距加大是导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因素,我国应采用提高职工劳动报酬、降低失业率、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税收制度等手段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盐城师范学院贾后明教授认为,跨过“中等收入陷阱”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决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问题。应该通过增加经济总量、对存量收入分配差距进行行政调整、对流量收入差距进行税收调整、对收入分配差距进行道德慈善调整、对利益冲突下的市场进行博弈调整以及对地下经济收入进行法律调整等手段,使收入分配差距处于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
    2.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东北财经大学王询教授认为,扭转贫富分化的趋势,遏制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直至最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我国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首要选择。要通过设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分配机制正向调节,使公共资源分配合理化以及加大对农村的金融支持等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东北师范大学支大林教授利用中国农村1978年至2008年的数据,建立了两个独立的模型,提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倾向于选择既能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又能有利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政策措施或政策变量,而推动城市化进程是既能促进经济效率又能维护社会公平的双优变量。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多数农民财富的公平增长,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是调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物质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杨新铭副研究员认为,中国金融发展客观上起着拉大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原因在于当前城乡之间的产业差异以及各种制度性障碍使得非农化与城镇化进程相脱节,农村居民越来越不适应城镇非农产业发展的需要,农村第一产业生产效率难以得到提高。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需要各方面政策的落实,也需要城镇化、非农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的协同发展,在逐渐消除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城乡收入差距才能逐渐缩小,并最终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崔朝栋教授认为,根据马克思的分配理论,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决定收入分配。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主要是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公共生产要素分配不合理造成的。要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关键是要加大力度实现公共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合理分配,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使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真正得到落实。
    江西财经大学邵国华副教授提出,我国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在不断扩大,经济结构的因素、经济发展的因素和市场机制的因素共同导致了这一结果。缩小国民收入差距,应该发展农村经济,破除二元结构,同时优化国民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垄断监管,完善市场机制。
    3.财税制度与收入差距。  清华大学高宏和熊柴博士基于VAR模型对我国1990-2010年财政分权、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动态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在短期内会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在长期内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会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我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库兹涅茨倒U形假说,而且城市化水平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仍处于倒U型的前半部分。
    上海行政学院潘文轩博士提出,现行的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税种设计存在着缺陷,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微观能力薄弱。税系结构与税种结构的双重失衡导致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结构能力弱化。税收征管不健全,尤其是直接税征管体系薄弱致使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被削弱。应当通过改进税种设计、调整税制结构和完善税收征管来增强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
    

四、制度建设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支持性制度对于维持中国长期稳定增长至关重要,包括切实转换政府职能,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抑制利益集团的影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金融制度改革等,会议代表对制度建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构建有效的体制机制。  武汉大学邹薇教授等通过构建多层次模型考察了“群体效应”影响个体生活水平和区域间收入不平等的动态变化、进而导致我国农村区域性贫困陷阱的路径,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或时期,采用普适性的扶贫政策,通过“群体效应”达到减贫效果,随着经济发展的推进,则更多地采用瞄准性的扶贫开发政策,以促进个体能力开发和人力资本积累。
    河南大学李晓敏副教授分析了我国企业家“不务正业”的制度根源,认为制度安排及其内生的“游戏规则”决定了企业家的行为选择。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企业家寻租、投机和投资移民既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改变这种现状的关键在于改善企业家的生产、创新和投资实业的制度环境。
    重庆大学刘年康博士提出,正确认识政府职能是成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因素。应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科教文卫支出比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同时需要避免财政支出规模过快增长,通过相关创新政策和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华南师范大学冯巨章教授认为,我国经济治理机制演化表现出渐进性、利益集团导向性、反复性和收敛性的总体特征。未来我国经济治理机制的演化方向是政府治理的边界不断收缩,而市场、企业和商会治理的边界将不断扩展,且会成为主导的经济治理机制。
    湖南科技大学唐志军博士认为,国家的权力结构决定着国家的治理类型,中国几千年的权力结构变化和社会型态变迁证明了权力结构对一国社会型态的深刻影响。中国要走向一个规则型社会,就需要改变中国的权力结构,依靠分权和制衡来抑制关系型合约的滥用和促进规则型合约治理的发展。
    广西大学莫亚琳博士基于一个包含制度变迁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研究了制度变迁促进经济内生增长的机制,认为科技进步、人力资本增加和人口增长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同时,国家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协同发展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加强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市场经济制度建设,也需要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江西财经大学肖文海教授认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在于构建资源环境价格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循环经济的价格支持可以体现在资源投入、产品制造、污染物排放、消费和回收等环节,要结合我国国情,选择重点环节与路径,构建“政府调节市场、价格支持循环”的体制机制。
    2.土地制度及土地收益分配。  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认为,中国的城市化与逆城市化都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这使得被征地农民不能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由农民自主开发土地的模式可以保护集体土地权益和农民当家做主地位。应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要深化土地产权改革,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胡家勇研究员通过对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调研,认为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不是将土地升值收益收归上一级政府,而是应尽快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正规的地方政府预算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而解决地方政府与原土地使用者的利益矛盾,一是要真正确立农民作为土地长期使用者的地位,并真正赋予他们“准所有者”的资格,二是以“资本”看待土地,改变目前的耕地补偿费形成机制,三是更清晰地界定征地过程中的“公共利益”,不能让商业利益侵害农民利益。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李艺铭对我国三种集体用地流转模式进行了分析,认为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不同模式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土地资本化,但由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限制,这种土地资本化是不完善的。土地的有限资本化对村集体的自主城市化进程有着实质性阻碍作用。
    

五、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经验比较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会议代表分析了拉美、韩国、巴西等国经济长期增长的路径,总结出了当一个国家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后继续维持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一些成功做法及其借鉴价值。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杨春学研究员通过分析美国近百年的经济发展历程,认为收入分配的变化并不完全是市场力量自发作用的结果,在讨论收入公平分配问题时,必须为自己的价值观而战斗,而且这种战斗不能依赖于道德观的激愤,思想只有通过影响政治家的决策才能改变现实。
    河南师范大学乔俊峰副教授认为,社会不均等会严重威胁社会稳定,进而影响经济的持续增长。韩国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充分发挥了就业、教育、税收和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均等化政策,从而实现了高速增长同时的社会均等化发展。借鉴韩国的经验,中国也应着力从创造社会流动性、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发挥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效应等方面入手,制定社会均等化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陆梦龙副研究员比较了东亚、东南亚国家同拉美国家截然不同的经济结构演进途径,认为考察期内所有样本国家都具有城镇化以及相伴的制成品出口占比上升两个结构演进特征。工业化对于后发国家实施赶超战略是不可或缺的,但仅靠工业化不足以实现经济赶超。而南欧国家过早的去工业化和人为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则拖累了整个经济的持续发展。
    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田井泉通过对索洛模型的理论分析和日韩模式的检验比较,认为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地位的提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标志,而且内生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只有高效的政府、健全的法律、完善的基础设施等配合技术创新才是迈过“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扬州大学时磊博士利用经济史数据证实了民粹主义的“福利赶超”是拉美经济社会发展陷入困境的核心教训,制度改革迟滞或缺失导致的社会冲突是公共支出“福利赶超”偏向产生的原因。要想摆脱经济社会发展“拉美化”困境,缓解阶层和部门对抗的有效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只有有效的制度改革才可能从根本上纠正公共支出“福利赶超”偏向,重启增长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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