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农业经济理论前沿论坛”综述
1978—2018年,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整整四十年历程,中国经济发展创造出令世人惊叹的奇迹,不仅造福中国人民而且惠及全球民众。追根溯源,中国改革发轫于农业和农村。四十年来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在风雨中砥砺前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农业经济始终是理论创新的沃土,分析和研究改革开放的深远影响,必须从农业农村开始。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领域的重大战略决策,急需理论上的阐释和指导,客观上要求从我国农村农业改革四十年的伟大实践中探索农业经济理论前沿,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回顾和总结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四十年发展历程,探讨当前中国农业农村转型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展望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才能更准确地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规律、方向和重点。为此,《经济研究》编辑部、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第二届农业经济理论前沿论坛。本届论坛由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承办。论坛以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为契机,以“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四十年:回顾发展与展望未来”为主题,于2018年4月21—22日在北京举行。开幕式由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郭沛主持,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辛贤、《经济研究》杂志社社长张永山和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分别致辞。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陈锡文研究员作了题为“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四十年:回顾发展与展望未来”的主旨报告。报告全面回顾了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四十年的艰辛历程,将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归纳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始终牢记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四条实践经验;并建议加快制定乡村振兴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保障新时代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在法律框架下顺利推进。特邀报告环节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农村发展研究院叶兴庆研究员在题为“农地经营制度的未来走向”的报告中,认为未来农地制度演变受到农地功能结构性变化、农业经营形态结构性变化和代际差异的影响,并分析了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的农地经营制度发展的启示,充分肯定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国务院参事、中国农业大学何秀荣教授在题为“中国小农的历史考察与趋势判断”的报告中指出,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全球化的推进,今日的小农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农,小农的历史作用已经弱化,小农在经营上和经济上很难与现代经济对接,小农的生存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小农的退出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方向问题。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粮食为何有十二连增:一个逻辑性解释”的报告,认为2004—2015年中国粮食实现了历史性“十二连增”的原因在于劳动力短缺诱导“趋粮化”,社会化服务(外包)和产权完善使得2003年以来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与农作物播种面积之比一直呈上升态势,随着劳动力转移和劳动成本的上升,“趋粮化”将成为未来的基本趋势。
本届论坛得到全国学术界的广泛支持和关注,共收到征文137篇,经论坛组委会严格评审,最终确定30篇论文入选参加论坛交流。与会者围绕农村生产要素、农产品价格机制、农业制度、乡村治理、农产品质量和农村金融投资等六大主题,在六个分论坛进行汇报和讨论。论坛邀请《经济研究》编辑部资深编辑以及相关专家学者作为分论坛主持人及评论人,逐一对入选论文进行精彩点评。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和各大农业院校等全国4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和博士生参加了本届论坛。论坛闭幕式前,各分论坛共选出六篇论文进行大会汇报,与会者均表示受益匪浅。论坛闭幕式由罗必良教授主持并作论坛总结,同时主办方为评选出的十篇优秀论文颁奖,青平教授代表第三届论坛主办单位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向与会者发出了邀请。
一、 农村生产要素:农村劳动力与契约选择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数以亿计农村劳动力完成从农业到非农就业的转变,其迁移不仅关系到城镇劳动力供给,同时关系到“谁来种地”,与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密切关联。华南农业大学洪炜杰等基于全国九省(区)2704个农户的样本,分析农地调整如何通过农户对不同种植周期作物的选择而影响农户劳动力务农投入。研究表明:农地产权稳定会提高农户种植跨期经济作物的可能性,农地调整则抑制农户对跨期经济作物的选择,并导致更多农户进行劳动力非农转移;农地“大调整”对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产生显著的挤出效应。华南农业大学张同龙等基于农村劳动力跟踪调查数据集,进一步考察了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调整的实现机制及其影响因素,认为这一调整主要是通过新劳动力进入非农就业和原有劳动力退出非农就业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在不同产业和行业间平滑的就业转换。个体劳动力转换主要是受年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因素的影响,并且这一影响在不同产业、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方师乐等利用全国420个地级市2001—2013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从农民就业非农化的视角研究城镇化对于农业机械化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中国农业大学冷晨昕等利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的2014年度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系统考察了创业行为对农民工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表明,创业会显著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机会型创业比生存型创业对幸福感的提升幅度更大。考虑到异质性,创业会显著增进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对老一代农民工并无显著影响。契约农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经之路,南京农业大学周力等以肉鸡养殖业为例,通过对农户开展风险偏好实验及契约属性选择实验,分析风险偏好异质性视角下农户的契约属性选择。
二、 农产品价格机制:政策效果与价格传导
价格和补贴政策在保护农民收益、刺激粮食生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准确评价政策的效果,是下一步政策改革的前提。中国人民大学郑风田等借鉴国外商品储备模型的研究经验,基于中国小麦市场数据,利用Monte Carlo法模拟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30年的市场反应。结果显示,托市确实稳定了粮食价格和农民收入,但长期内价格下行压力大,种粮积极性不足,托市会挤出私人市场行为,且对粮食安全的贡献比较有限,他们建议应当继续发挥最低收购价的稳市效果,并以其他政策作为补充。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渐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对农户生产的影响到底如何?上海交通大学贺超飞等基于中国2011—2015年419个县市的大豆播种面积等信息,采用准自然实验研究的方法,分析了由临储政策调整为目标价格制度对豆农生产行为的影响。中国农业大学杨义武等借助2004—2014年我国省级面板数据和2012年农村固定观察点微观数据,运用固定效应加工具变量法、倾向匹配法和可变弹性系数等模型,检验了农机具购置补贴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结果显示,农机具购置补贴促进了农民增收,受补贴农户收入明显高于未受补贴农户。随着时间的推移,补贴政策越完善,增收效应越明显。
价格传导是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南大学刘玲等运用NARDL模型及其拓展的三区制NARDL模型研究了我国稻米价格长短期非对称传导关系,发现我国稻米价格既存在调整程度的非对称性又存在调整速度的非对称性,主要原因是政府干预、市场结构差异及不成比例的市场势力,大米加工企业利润空间受到收购市场和零售市场的双向挤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阮冬燕等认为,无论是宏观证据还是微观调查资料,都表明改革开放初期,面向广大散养户的饲料市场发育明显滞后,因此市场发育理论不适合用来解释改革开放初期农户生猪养殖这一现象,并从粮食增产角度对“畜禽革命”提出了新的解释,即粮食增产通过促进农户粮食消费、增加饲料产量和释放剩余劳动力三条机制推动农户扩大生猪养殖,继而推动了改革开放初期“畜禽革命”的产生。
三、 农业制度:产权与农户行为
农地确权是解决发展中国家农业问题的政策良方之一,我国农地确权能够实现预期效果吗?华南农业大学胡新艳等结合阳山县“整合确权”的准自然实验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从因果关系层面推断“整合确权”的农业规模经营政策效应。研究表明,“整合确权”从地块的静态规模和流转集中的动态规模两个层面显著促进了农地规模经营。“整合确权”促使农户的平均地块面积增加了0627亩,农地流转发生率提高108%;同时,“整合确权”对农户生产性外包服务的获得及参与程度表现出正向的潜在作用趋势。南京农业大学周力等基于湖南、江西、江苏等三个水稻主产省的农户及其地块调研,实证分析了新一轮农地确权对耕地质量保护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对承包地而言,确权会促使化肥施用减少、配方肥与有机肥施用增加,对秸秆还田影响不显著;对转入地而言,确权仅促使化肥施用减少;化肥与配方肥施用行为之间呈显著的替代关系,确权政策可有效促进化肥施用减少,进而促使配方肥施用增加,这一间接效应不容忽视。
农地流转是解决土地细碎化、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之一,而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华南农业大学陈风波等基于5省2815块农地数据的实证分析表明,地块特征显著影响地块的流转,较远、土地质量较差的地块流转可能性显著较大,灌溉条件较差限制了地块的流转;农户倾向于将质量较差和灌溉条件较差的地块通过市场途径流转,离家距离会显著促进地块通过市场途径流出,但会抑制通过市场途径流入,地块面积较大和方便机械进入的地块通过市场租入的可能性显著较高。上海财经大学许庆等运用21省市微观数据对我国农业补贴与农地流转的关系进行现实考察。结果表明,拥有农业补贴的农户的农地转出概率和转出数量都显著低于没有获得农业补贴的农户,同时,其农地转入概率以及农地转入数量显著高于没有获得农业补贴的农户。针对如何“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一重要的理论命题,华南农业大学张露等以小麦种植为例,利用2005—2015年中国小麦主产区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分析农业机械与小麦种植的相互影响及其空间溢出效应,提出以下政策建议:改善小麦生产布局,沿纬度扩大播种面积来改善小麦生产的分工经济性,优先进行小麦生产的农业机械投资,培育外包服务市场来诱导农户参与分工,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等。
四、 乡村治理:内在逻辑与经济转型
实现乡村振兴,有效治理是基础。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乡村治理成为学术界关注的话题之一。中山大学梁平汉等利用CFPS 2014数据研究了宗教信仰与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的关系,发现宗教作为一种非正式组织,改变了农村基层的非正式权力结构,对于信徒和非信徒发生着不同的影响。华南农业大学仇童伟等利用“委托-代理”模型刻画了宗族代理人与委托人在地权变更中的履约机制,运用2014年CLDS数据进行检验,发现宗族组织的存在或宗族的团结激励了村庄地权的变更,而且会促使宗族代理人履行满足村民需求的地权变更关系型合约。结果显示,违约收益越少,关系型合约执行得越好,宗族代理人越能保证地权变更符合村民需求。相反,伴随宗族代理人从关系型合约中获益的减少以及违约收益的增加,他们将拒绝履行地权变更的关系型合约。
乡村精英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土地流转中是否存在精英俘获呢?西南财经大学冷萱等基于中国收入调查农村住户样本数据,发现精英家庭对土地转入面积和转出面积两个方面均有显著正向影响,说明我国土地流转面临着精英俘获;精英家庭和残缺家庭对土地转出价格的影响均显著为负。厦门大学杨子硕突破交易成本即利用外生固定成本的简易建模方法,研究尚未充分融合的城乡关系对交易双方契约规范性偏好差异的影响,从而解析契约谈判内生形成交易成本的机理。为了剖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源泉,对“克鲁格曼质疑”做出回答,同济大学程名望等采用31省(区)市1978—2015年面板数据,基于新经济地理学理论进行实证分析,发现1978—2015年间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高(3486%),市场潜能次之(3455%),再次是TFP(2203%),最低是劳动力(856%)。1978年以来中国创造“增长奇迹”是高投入增长和高效率增长共同作用的结果,依赖于“汗水”与“灵感”的双轮驱动,且越来越依赖于“灵感”。
五、 农产品质量:消费偏好与影响机理
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供给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克服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失灵的关键手段。中国农业大学刘成等基于全国2501个消费者的样本,采用离散选择实验方法研究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偏好及支付意愿。中央财经大学姚东旻等利用非可加容度构建CEU期望效用模型,分析标识政策对于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两条可能影响路径。中国农业大学翟世贤等利用1980—2013年间65个独立研究报告的232个收入弹性和160个价格弹性数据,采用荟萃回归分析方法估计了牛奶需求弹性与收入、城市化和历史时期的关系,并预测了收入增长对牛奶收入弹性的影响以及2017—2030年中国牛奶需求的走势。研究结果表明,随着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除酸奶外的乳制品收入弹性随收入增加而下降,城市化会使乳制品价格弹性下降。
衡量出口产品质量是国际贸易领域的难点问题。华南农业大学夏薇等将TBT/SPS数量作为一般产品质量的代理变量,采用联立方程模型分析数量和价格之间的相互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外国采取SPS措施将促进国内国际贸易数量和价格的增长,意味着综合竞争力提高。SPS措施对进出口数量的促进作用与普遍预期不太一致,但考虑到采取SPS措施之后会增加消费者信心、提高农产品质量,这一情形还是有可能会发生。SPS对价格的正向影响可以解释为:出口商为满足SPS措施提出的新要求,需相应提高生产成本,导致要价上升。中国农业大学葛静芳等基于2008—2013年广西制糖企业数据,阐述环境规制通过影响企业资源配置及技术水平从而影响企业利润率的理论机制。结果显示,正式环境规制对利润率的阻碍作用未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主要原因在于:广西糖业致力于糖厂并购和资金重组,但目前仍以中小型糖厂为主,平均边际治污成本高,长期内实现创新补偿的糖厂较少,同时广西各糖厂还面临着比全国更严格的地方甘蔗制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了污染减排难度,正式环境规制的作用尚未显现;环境规制驱动企业利润率存在门槛特征,其影响随规制强度变化而变化,中等强度环境规制对企业利润率的倒逼作用更明显。
六、 农村金融投资:影响因素与效果评价
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是农户获得信贷的重要方式。那么,农村产权抵押是否有促进农户信贷可获得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何文剑等运用集体林区8个重点林业县(市)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文本及22个村414个样本农户调研匹配数据,检验了林权抵押贷款中制度性信贷配给与农户信贷可得性的关系。结果表明,尽管林权抵押贷款中存在通过信贷寻租获得贷款现象,但制度性信贷配给在整体样本中最终呈现“抑制效应”。在信贷市场上,如何保证农村互联性贷款的自我履约?华南农业大学米运生等利用农户问卷数据的结构方程检验,发现动态激励能够扩展声誉资本、强化声誉效应,促进互联性贷款契约的自我实施。农户违约的损失越大,声誉效应越强,农户践诺的动机越强。上海财经大学胡雯等利用9省(区)1060个水稻种植户的调查数据,采用PSM方法,考察农地产权、要素配置对农户投资激励的因果效应。研究发现,农地产权并未发挥预想的作用,特别是农地调整不显著表明产权稳定并不能激励农户投资,农地确权激励稻农“自购机械”,抑制“雇佣机械”,且获得粮食补贴的农户更倾向“服务外包”。
农户正规信贷市场参与行为的效果如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梁虎等采用2014—2016年间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典型试点地区7155户微观调研数据发现,不同信用类型贷款对农户收入、消费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其中保证贷款的促进作用最强,信用贷款最弱。三种类型贷款中,只有抵押贷款参与行为促进了农户农业收入增长。为考察财政支出对农业产出的影响及其长期总体回报率,浙江大学龚斌磊基于1978—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发现,每一单位当期农业财政支出的增加,能提高04个单位的当期农业产出,其中通过全要素生产率途径的影响占到一半,通过提升化肥和农机质量的影响各约占四分之一,而通过改变劳动力和土地质量的影响很小,财政支出的长期投资回报率达到350%。
本届论坛既是对过去40年农业农村改革的全面总结和回顾,也是对40年农业农村改革的致敬,更是对未来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期许和展望。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从入选论文看,我国农业经济学界的研究选题越来越体现中国问题、中国实践和中国特色,学术研究范式越来越向国际接轨,实证研究方法越来越成熟,论文撰写越来越规范。总体而言,本届论坛征文质量有所提高,但在理论基础、影响机理和逻辑叙述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农业经济研究需要建立在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现实判断之上,以便更好地解释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律,为全球的粮食安全和农村发展提供中国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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