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五大举措推进建设创新型社会
(本文系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2010年5月21日在“2010中瑞创新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
今天我准备谈两方面内容,第一方面内容是创新型社会及其特征。我认为创新型社会主要是指依靠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家和地区。其基本特征是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其中包含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是具有创造和学习知识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将知识转化为产品的能力。根据国际上对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指标看,可以根据三个方面判断一个国家和地区是否是创新型社会:
首先是制度和社会稳定,包括观念、制度、社会氛围和是否能够容忍失败的文化。
第二、创新资源和基础设施。包括国民受教育水平、人才、资源、研究机构、IT基础设施等等。
第三、创新活动。包括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创新绩效。创新型社会中创新的概念不仅仅包括技术创新还包括组织创新、观念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等。
创新型社会的创新体系主要由两方面构成:
第一、相互作用的创新参与者。包括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中介机构以及个人。
第二、创新的外部环境。包括金融系统、教育系统、市场环境、企业运行机制、政策和法律等等影响创新行为的外部环境。通常创新体系并不是人为设计和建造的系统。但是我们的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会促进体系的各项改善。
下面我谈第二方面的内容:建设创新型社会的主要措施:
构建创新型社会的核心是要建设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社会稳定,培育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和机构形成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创新型社会。要建造发挥人的创造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有如下几方面具体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措施:
首先,建设创新型社会要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多数创新型国家都把创新作为国家战略,中国在2006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在2020年要建成创新型国家的目标。
第二点,要把创新政策融入到国家各个部门政策中。要从部门政策转向综合政策,从单纯的科技政策转向创新政策,政府在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创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在市场适应领域发挥作用,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投入特别要重视社会效应,发挥调动民间资本的杠杆作用。
要提升企业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企业要成为创新主体,要真正成为市场运营和竞争的主体。因此应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平等获得科技资源的机会。目前中国的创新资源已经开始涉足企业,企业研究开发人员、科技活动人员占全社会60%以上。但是企业为主体并不等于创新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在企业完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大学的作用。要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建立利益和知识产权分享的产、学、研合作的体系。
第三,人才。人才是最重要的创新资源,因此应该增加人力资源投入,培育创新型人才,优化创新型人才的结构。创新型人才不仅是研究开发,而是包括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具有高技能的劳动者。创新激励要落后到调动人的创新积极性上。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基本制度之一,首先要承认知识产权。从基本制度入手,比如财务制度、资产管理等,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增加侵权成本。
最后一个措施是要促进平衡发展。首先是人力资本和研究开发成本。有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注意研发投入的支出,但是忽视了人力资本的投入。第二就是要注意研究开发投入的合理化,要适度增加基础研究的份额,具备技术储备能力。
要改善创新要素在主体中的配置。比如在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之间合理分工。注意发挥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培育新型产业。要注意在不同的所有企业中(比如说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公平地分配科技资源。
以上就是我今天对这个主题的一些基本想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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