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今天是天则所双周的第350期,正好是个值得纪念的整数,十多年来双周始终没有间断,一直坚持下来。从双周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主要还是不错的。其中有个别几期不是太好,但是三百多次中有这么几次也很正常,关键在于坚持。双周讨论的主题非常广泛,从经济学到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有现代的,有古代的,有中国的,有外国的,内容很丰富;而且现在双周的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很多人都是从双周认识天则的,还有很多人对于天则的双周是经常关注的,我想从第350期继续坚持下去,我们会有更大的收获;参加天则双周的人也很广泛,各方面的人都有,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双周主要是给大家搭一个可以互相交流的平台,不仅是经济学,其他各个学科都可以在这里交流,我非常赞赏一句话:现在学科分工太细,专家都是残疾人。的确如此,我们的这个平台就是使残疾人能够稍微健全一点。
今天由盛洪来讲,题目是“家庭主义”,一位经济学家讨论一个社会问题。家庭的问题由贝克尔引入经济学讨论以后,很多经济学家都讨论过,我也曾经写过有关家庭制度的文章。我想今天在座的各位很多都是对这方面关注的人,所以下面我们先听盛洪来讲报告,然后大家再讨论。
盛洪:谢谢张老师!今天我刚好撞到了第350期,我很荣幸。我也非常高兴我们举办了350次这样的双周研讨会,我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在这里要非常感谢张老师。我们之所以能这么长时间坚持这个研讨会,张老师是头功,因为张老师总是锲而不舍精心安排我们双周研讨会的内容。而我自己也是最多的参与者之一,我从双周中获益良多,所以不仅是外面的人,我们这些参与者和组织者也是深深受益。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论家庭主义》。这个题目在我心中酝酿已久,但是这篇文章却是最近完成的,还没有完全定稿,因为今天我们这个讨论会上可能还会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我在陈来组织的“孔子和中国文化”论坛上做了报告,听取了一些人的意见,上周在杭州汪丁丁的《新政治经济学评论》的会上我也讲了一下。但是这两次最大的缺陷就是时间太短,所以我特别期待我们今天的这个研讨会。因为天则双周研讨会上发言的时间是比较长的,今天我就详细一点讲讲我的想法。
引子
首先这篇文章是一篇经济学的论文,我是从经济学家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题目的。我一直在做一个对比,即对比中国经济学,或者说中国人对经济学领域的一些思考和所谓西方经济学的异同。我发现很多相同的地方:第一,西方经济学有一个基础是理性主义基础。在中国的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中,也是比较推崇理性主义的。所谓理性主义,就是人能计算功利,或者说有对功利的计算能力;第二,在中国的主流文化传统中,儒家和道家比较主张尊崇自然秩序,如道家所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孔子则讲: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而在西方经济学早期也出现了这样一种思想,有可能是从西方传统中升华出来的;还有可能是在当时的背景下,到中国来的传教士,看了大量中国的经典并把它们介绍到欧洲去,影响了当时的魁奈和斯密,从而使西方经济学一开始就有着遵从自然秩序的思想,这实际上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而中西方的不同点之一就在于我今天讲的这个题目。梁漱溟对中国和西方做过对比。我承认在梁漱溟那个时代背景下,中国人对西方的理解是比较粗略的,但是大致反映了一个基本的趋向。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做了个对比,他认为一共有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个人,第二个是家庭,再次是团体,第四层是天下。他认为,在这四个层次中,中国更侧重家庭和天下,西方更侧重个人和团体。这些年我读了很多文献积累了一些感受,我认为这样一个分类大致不差。中国的两个特点是“天下”和“家庭”。前些年我的一些文章是讨论天下主义的,今天我在这里讨论一下家庭主义。
第一,一个家庭模型。
这篇文章最初的灵感来自于七八年前我和我的经济学家朋友徐滇庆的一次对话。他在加拿大任教,有一次他讲他自己在北美的奋斗史。他刚去美国的时候,一家四口面临一个困境。他们当时很穷,无法四个人全去读书。但是在北美如果不读书是没有前途的,他们就开了个家庭会议。最后决定他自己、儿子和女儿去读书,太太打工支持他们。我当时认为这个决定采用的要么就是民主的规则,要么就是独裁的规则。民主规则很简单,少数服从多数,其他三人一举手太太就得去打工;另外一个就是独裁的规则,因为他是男性家长,独裁决定了三个人读书,太太打工支持。他说:“你错了,这个决定是我太太做出的。”这个答案让我大吃一惊。我们现在的经济学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以个人主义方法论推导出的一套制度规则。我们的思维被这种经济学洗脑之后就会有文化死角,就没有想到这个结果,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为什么徐滇庆的太太要做出一个使自己受损的决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两个三口之家,初始财富每个人是100元钱。现在需要人力资本投资,每个人需要120元钱。在遵循完全个人主义的乙家庭,每个人就没有额外的20元来支付这种投资,所以最后就不能实现这种投资;但是在有家庭主义文化的甲家庭,其中一个人拿出40元给另外两人每人20元,那么这两个人凑足了120元可以进行这种人力资本投资,投资的结果是年收入的增长。如没有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时,每人年收入为10元,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之后,每人年收入为40元。对甲家庭来说,其中一员做出了部分牺牲,即自己只能支配60元。但是在这之后那两个有人力资本投资的人每年各自有40元的收入,再加上剩下那个人的10元,一共有90元,平均每人分配30元。而乙家庭因为没有做这样的人力资本投资,它的年收入是一共30元,平均每人分配10元。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一个对比。显然甲家庭比乙家庭要好。具体可以看下面这张图。
当然也有人会说另外乙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借钱来实现人力资本投资。但是家庭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制度,很早以前,与借钱相关的一系列配套制度都没有出现,比如法院和金融市场。法院的作用在于如果一方不还钱,另一方可以到法院去打官司,让法院强制赖账人还钱。金融市场的作用在于它可以评价出借钱的价格。如果没有金融市场给出的价格,两人谈判的成本就会非常高。所以说最初的借钱行为,由于没有其他的配套制度,是无法实现的。即使是在有法院和金融市场的今天,因为法院和金融市场都是有成本的,因而他们也不能解决这种亲戚之间的问题。因为我们都有经验,亲戚之间借钱很有可能不还。
徐滇庆的故事自然有个圆满的结局。他自己毕业了在加拿大任教,儿子女儿毕业之后都过得很好。当然太太也很满意。这种结果的出现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这种家庭主义资源分配的方法要求家庭中的成员不能退出,尤其是那些受益人。
第二,家庭利益最大化。
从这里我们总结出一个概念就是家庭主义,从经济学角度讲,家庭主义就是在计算成本和收益时,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而不具体到家庭内成员。不仅外部人这么看,内部人也这么看,家就是一个整体,家人之间不会计较。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利益最大化,这里的家庭是个理性的家庭。一旦我们把基本的计算单位或者研究单位从个人变为家庭,不仅仅是经济学中的一个主体单位发生了变化,从个人变为家庭,我们假设的主体——家庭的性质和原来的假设主体——个人的性质有着非常大的不同,这种不同包括两点:一、个人寿命是有限的,而家庭由于基因的传递或者说血缘的传递(生育)而延续了生命,这种生命的延续可以被理解为个人生命的延续。这种观念在中国是很强的。钱穆讲:“生命是一大总体,个体‘生’都会‘死’,‘生’如果是世世代代永远相传,就会获得永生。”冯友兰在其晚年的《中国哲学史》中谈到:人在生理上就是不死的。他的意思就是人会生育后代,因而在生理上就是不死。西方经济学在这方面也有讨论,贝克尔在研究家庭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即上一代对下一代的亲情问题,他把这个总结为家庭内的利他主义,比如说父母对子女的感情就是愿意为子女付出的一种利他主义,这种利他主义可以把子女效用的提高看成是父母自己的效用提高,即父母愿意为孩子买巧克力、冰淇淋、好玩的玩具和付学费等,孩子高兴了,父母就高兴了。他将孩子的效用通过一个函数式变成父母的效用, ,父母对儿女是这样,儿女对自己的儿女还是这样,通过多次叠代将一个人与往下第n代的关系全都放到一个公式中,这个函数叫做王朝效用函数。U0就是一个家庭的第一代人(祖先)的效用,i就是代数,从0到无穷大。但是贝克尔的王朝效用函数和中国人的观念还不太一样,因为他是通过数学公式无限次叠代形成的,通过父母和子女直接叠代过去的,而一个祖先并不直接对第n代人有什么想法;而前面像冯友兰和钱穆的话都带有中国人的特点,即中国人有很强的一种观念认为子孙万代跟他是有关的。这一点二者不同,中国人可以想到子孙万代,而西方人就只关心看得到的家庭成员和后代。如果一个人想到自己的生命是无限延续的话,那么自己的效用也就跟着扩大。如果一个亿万富翁去世,这些亿万财富乘以零就是零,因为消费财富是要时间的,没有时间就没有效用。但是如果一个确定的数乘以无限,概念就不一样了,所以说家庭寿命无限,对效用和对财富的看法都会发生变化,即如果寿命无限,贴现率为零。第二、在个人主义看来,个人之间互相独立和平等。δUi/δUj =0即两个人的效用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在家庭主义成员之间,这种关系就不一样了,δUi/ >0 就是家庭成员j的效用变化会影响到家庭成员i的效用变化,例如,妻子的效用增加会导致丈夫的效用增加,子女效用的增加会增加父母的效用,这个公式还可以倒过来,δUj/δUi >0,即妻子高兴,丈夫高兴;丈夫高兴,妻子也高兴,它们之间不互相独立,它们在利益上互相纠缠。我们知道,在公共选择理论中有一个“一致同意原则”,即如果一个决策影响到了某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有权利参加决策。最好的决策是所有受决策影响的人都一致同意的决策。根据这个道理,家庭成员之间就很难做到不管其他成员的事情,因为虽然决策是一个人的,但是其结果影响到了另外一个人,即二者的关系决定了一人效用增加会导致另一人效用的增加,一人效用的损失会导致另一人效用的损失。所以家庭成员之间不能互相独立。这也很符合经验。丈夫的决策要与妻子商量,子女的决策要与父母商量。家庭成员之间也不互相平等,因为家庭是存在辈次,即家庭秩序。这就是两个非常不同的区别。
由这两个区别我们可以导出非常不同的结果。家庭利益最大化并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简单相加,因为有时候个人利益和家庭利益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吻合,但是并不完全吻合。一个简单的例子,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个人利益上,宝玉喜欢黛玉,但是从家庭利益讲,健康的薛宝钗作为一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更合适。还有一点是个人利益说不清楚,因为利益是互动的,很复杂,不能将一个家庭说成一个股份公司,每个人有多少股,划分得很清楚。所以不是简单相加。这也使得家庭似乎比个人更适宜作一个经济主体。家庭利益最大化也不仅是家庭当下财富或收入的最大化,维持家庭血脉延续成为超越当下利害的家庭目标;这使得家庭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也时常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相一致。因为前者可能会以后者的暂时牺牲为代价。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家庭内成员的利益和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的利益是重合的。家庭利益最大化也会扩张个人的利益。因为如果个人把后代延续看作自己的效用增加的话,家庭所带来的世代相继也就使个人利益获得了扩张。一旦我们有了这样一个家庭主义的视角,并从经济学上看到了它和个人主义视角的很重要的不同,我们可以用来理解传统中国的很多现象,这是这种思路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功用。
第三,强化的家庭制度。
下面我就用这种方法来解释传统中国的一些现象。虽然家庭制度很古老,我也认为这是一个最有生命力和最有效率的制度,但是也存在“家庭失灵”的情况,即不能满足家庭主义的重要条件:家庭成员不能退出。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家庭失灵的现象,许多其他文明社会中的家庭,中国的很多非汉族社会的家庭从家庭制度的成熟程度来看都不如汉族社会,因为汉族社会是一个家庭制度高度发达的社会。即使如此,汉族也有一些家庭失灵,例如夫妻间不忠,子女不孝敬父母。家庭失灵会动摇成员对家庭的信心,
因而就有可能不会做出有利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决策,因为对婚姻不忠怎么期待日后相互之间的回报?不赡养父母,父母还会对子女无私地付出吗?
但是因为汉族强调家庭的重要性,所以就产生了对家庭失灵的补救方法。首先是观念上的。姓氏制度来区别一家庭与其他家庭;用冢谱来记录家庭血脉。中国汉族的家谱或族谱是世界上最多最全的,现在上海图书馆在征集家谱。在中国一个普通的家庭,一二十代的家谱都是有的;但是在西方除了贵族,这种情况很少,一般他们对家庭成员的看法就是在世的和曾经在世的,没有见过的就忘记了。在这一基础上,中国汉族强化家庭的具体形式一个是“祭祖”,另一个就是“家族祠堂”。中国人祭祖的传统源远流长,商代甲骨文有大量祭祖的记载。祭祖这种形式实际上就是要强化一种观念,即后代就是列祖列宗生命的延续,同时自己也有义务将这种生命血脉继续延续下去。祭祖仪式使人感觉到自己不仅是一个个人,而且还是整个血脉中的一环。现在中国仍有很多地方在祭祖,但是现在这种仪式在逐渐衰落,因而我强调这是在传统中国的情况。通过祭祖这种形式将家族里的人整合团结在一起,然后再提供家族公共物品,而这种家族内的公共物品又使得家族内的核心家庭效用提高,整个家庭就更为稳固。为了祭祖就建立了家族祠堂,家庭祠堂虽然是一种建筑,但是它还是一种提供家族公共物品的组织。针对子女与父母在履行“家庭合约”上的不对称,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产生出“孝”的文化。针对夫妻间可能出现的对“婚姻合约”的不忠诚,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产生出“贞操”文化,因为传统社会是以父系社会为主,强调妇女对丈夫的忠诚。以这种家庭主义的文化为基础,也会借助于政府强制力来巩固家庭。这些文化导致了一些维护家庭秩序的法律的产生,如在传统中国,法律规定,一个人对父母或他人犯下同样的过失,其惩罚的力度是不同的,可能是罪加一等。这样一套文化和法律体系意在强化家庭,导致一种在汉族社会中强化起来的家庭主义。作用在于避免家庭失失灵。
第四,家庭主义的道德教化和超越生死。
由上面讲的家庭的性质,即寿命无限的性质,就能使家庭承载起道德教化和超越生死的功能,这种功能在其他很多社会中是由宗教来承担的。个人主义的观念使人认为博弈是有限次的;而家庭主义的观念使人认为博弈是无限次的,由于它使人们认为家庭的生命是无限的,因而它不会退出,所以博弈的次数是无限次的。一旦是有限次博弈,人们就会采取不合作的策略, 正如路易十五所说的一句经典:“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的生命是无限延续下去的话,他就不能有如此的思维,它必须要约束自己,要去想“我如此作恶,会不会给我的后代带来灾难?”这是家庭主义生命无限延续所衍生的一种看法,所以古代就有这样的说法,叫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人一定要积德行善,为自己的子孙着想,否则子孙会遭殃。这样的思考被儒家所借用,儒家倡导理性主义,用利害得失来劝服别人遵从道德,但是这种理性主义不是短期的理性主义,而是长期理性主义,这种长期的长度是跨越代际的,所以《孝经》里经常讲“长守贵”,“长守富”,“保社稷”,“守其宗庙”,“守其祭祀”,就是要遵从基本的道德原则长期保证子孙也富也贵,延续家族香火。用这样长期的利来劝说那些君王、诸侯和士大夫来遵从道德。
家庭中的祭祖仪式被用来进行道德教化,张岩的书《从部落文明到礼乐制度》对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总结。首先对祭祀的祖先是有选择的。“天子建德”制度,天子选择“有功烈于民者”和“前哲令德之人”进入被祭祀的行列。”对于祖先来讲,他的后代人丁兴旺才可以祭祀,原因在于一个家族的祖先之所以会被祭祀,是因为他遵循道德规范,并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改进技术和变革制度,才能使血脉延续并使家族发达起来。在祭祀仪式中,将对祖先的怀念和学习祖先的道德精神结合起来。在祭祖仪式中,除了年龄排序外,还根据每个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而排序,即所谓“崇德”和“绌恶”。还有一个概念是“纯佑秉德”,意思是如果你不去学习你的祖先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祖先是不会保佑你的。汉字“教”是由“孝”和“文”组成,说明道德教化和家庭祭祀具有相关性,所以中国有句古话“祭者教之本”。即传统中国的教化是以家庭祭祀为根基发展而来的。还有的家族会建立一套“族规”或“家训”,比较有名的如朱子家训,颜氏家训等。我们现在容易看到的是毛泽东家的祠堂。我们去韶山参观就会见到毛氏宗祠中的族规。这些族规即使从现在来看,也是基本符合当代的道德规范的。祭祖仪式和家族祠堂本身具有很强的教化作用。
另外一点就是人对死亡的看法,由于个体的生命总有终结,因而存在着对死亡的恐惧。在一神教社会中,比如说西方的基督教和中国的佛教,由于有灵魂之说,或轮回之说,除了教化功能外,还可以使人能够面对不可避免的死亡安顿心灵。所以我们看到信教和不信教的人是不一样的,不信教的人是惶惶不可终日的,因为对于死亡没有答案;但是信一神教的人则因为宗教给了其答案而不同。同理,在家庭主义家庭中,由于得到保证的世代相继使生命延续,个人对生命的理解超越了个体,从而以另一种形式安顿心灵。 对中国一般百姓来说,延续后代这一观念直至今天都很强烈,除了这是一种效用的延续,还是对死亡的一种解决方案。对于另外一些人,比如说传统中国的文化精英他们超越生死的办法则不同,他们信奉三不朽之说:立言,立功,立德。胡适把这三句话解说为对社会有所贡献,只要社会大我存在,个人小我就会永恒。
第五,家庭的边界和家庭竞争。
家庭制度很好,但是和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它是有边界的。原因有二,一是家庭世世代代延续,其后代之间的血缘就淡化了。第五代后代之间,最远的血缘为3.125%,这一数字表明这已经非常淡了。二是随着家庭的扩展,其组织复杂度和组织成本上升到家庭不能负荷的程度。因此家庭发展到某一程度就会出现边界。如果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子女,4代以后就是81个,又如果有三代同时活在世上,就有约135个家族成员。另据对澳大利亚图腾制部族的研究,每个氏族大约是100多人。这也说明这是一个比较恰当的组织规模。中国汉族有个概念叫“五服”。一个人去世之后,他的亲戚根据与他的亲疏不同要穿五种不同等级的服装来出席他的丧礼。“五服”之外也叫出了“五服”,出了“五服”就不是一家人,也不用参加丧礼。下面一张图包括了“五服”之内的人。高祖父往下数四代都可以称作一家人。
这里有一张图是从网上搜来的丧礼上所戴帽子的图,这些帽子都是很有讲究的。亲生儿子,应该穿特定等级的衣服,戴特定等级的帽子。血缘关系越浓,穿着的样子越是凄惨简陋;相反血缘关系淡一些,衣着可能好一点。现在的南方据说还存在这些民俗。从这个例子也可以看出汉族的传统家庭有着很清楚的边界。
既然有家庭边界,就有很多家庭,而我认为在传统中国社会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家庭之间的竞争。也可以用这种思路来解释中国的古代史,但我在这里不赘述。我下面讲几点这种家庭间竞争和个人间竞争的不同。第一,家庭是个寿命无限的组织,因而它更倾向于采用和平的方式来竞争,而不是暴力方式。因为采用暴力方式胜利之后也可能被报复,结果具有不确定性。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家庭更偏爱市场;第二,在中国,不同的家族具有不同的祖先崇拜,祖先可以上升为祖先神,家庭间存在“宗教产品”的竞争,即针对信仰什么而竞争,以及为了赢得更多的信众而竞争,例如周族人、商族人他们会立自己的宗祠,山西南部很多地方有汤帝庙,说明那里有商族的后人。现在我们全中国祭祀轩辕黄帝,这些都是这种竞争的结果。这种竞争在上古时代意义重大,原因在于祭祀实际上是拿粮食、财富供奉,而这种供奉会形成一种相当大的物资转换。张岩曾研究说古代有出入积的制度,就是诸侯国之间出入积,而且诸侯国还要给天子送供奉品,因为本族的神和更大的神都在天子那里,这样以祭神为名义就形成了最初的公共财政。第三,政治上他们更侧重于政治人力资本的投资。早期是政治权力世袭;后来科举制以后更加注重政治人力资本投资;第四,古代虽然有很多战争,但是从家庭角度看,家庭更不愿意采用战争手段去获取财富;五、还有一种竞争是道德竞争,有句话叫“上古竞于道德”。上古时期,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例如大禹时代,即新石器时代晚期到青铜器时代早期,大禹控制了黄河中游到下游一带。这么大的一个政治组织是不可能靠暴力整合起来的,很大程度上是首先靠遵循道德,约束自己来实现社会繁荣,再以这种繁荣对其他的部落、家庭施以利他主义,用比较好的声誉来赢得大家的合作与支持,这样反而会被大家尊崇为一位政治领袖。
道德竞争可能会影响在家族或者部落内部,有道德的人可能会脱颖而出,比如说周族的文王、武王和周公都脱颖而出上升为一位部落领袖甚至是政治领袖。进而,这种道德竞争会导致道德资源的发展,就可能推动各种各样的文化精英在道德原则上的探索。例如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各家各派都竞相通过对历史的观察来提炼道德原则,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学说,最后这些学说会被某些政治家族所接受,例如孔子的学说到最后被汉朝所接受。
尽管历史很复杂,但是从家族竞争的角度来理解中国古代史也是比较合理的事情。如果把中国古代史理解为家族竞争的话,那么周族在竞争中是非常成功的,因为中国百家姓中很大一部分到可以追溯到姬姓(周族的父系姓)或姜姓(周族的母系姓),占今天常用姓氏的28%以上。
第六,以家庭为基础的政治结构。
下面我要讲的是以这种家庭为基础形成的政治结构,可以看成是对传统中国政治结构的一种解释。经济学中政府起源有若干假说,我认为这些假说都不太能成立。一是契约论,它被很多人否定,原因是它的内容是大家投票选出一个政府,然后人们纳税,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这是一个比较成理论的假说。但是殊不知投票的一个前提就是大家权利平等,而在丛林里是不能平等投票的,因而它存在一个悖论。二是战争论,由奥尔森提出,有一个流寇突然变成坐寇,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就为大家提供公共物品,譬如说保证大家的安全、提供公正司法和维持秩序等,这是一种非常妙的说法。但是它也有问题,因为在上古时代,一个流寇拿个石头是不能建立覆盖很大范围的政权的。
如果从家庭主义的角度思考,我认为政府的形成就不像以个人主义为基础或者以个人主义方法论分析的那么不可思议,它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首先家庭在扩大,从家庭到氏族部落,自然而然就会有家庭自己的公共物品,而这种家庭公共物品很自然得就会转变为社会公共物品。其次是家庭主义文化即坚信付出就有回报给最初的贡(或税)奠定了基础,因为贡献的人相信自然会有回报,这种文化比突然强制性地拿走别人的财富用于公共支出要自然得多。再次,它可以把现成的家庭秩序扩展到社会中,不需要重新建一套秩序,因为家庭之中本来就有秩序和等级。再有,家族领袖能够自然转变为政治领袖。例如中国的“公”字有很多意思,最早是指家族里的男性长辈或者先祖,后来它又出现在政治概念中,比如秦穆公,晋文公等,这就从家族概念转换成了政治概念。公平、公正随之引申而来,首先家族领袖要一碗水端平,从而政治领袖更应该公平、公正。“国家”概念也由此演化而来,由字面意思来看,国家是一种由普通家庭发展而来的特殊的家庭。传统中国是以家族为单位的政治制度,不是个人独裁,而是家庭独裁。何怀宏的《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尽管从前台看是一个一个的人,但是从后台来看就是一个一个的家族。尽管政治领袖是一个人,但提供公共物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族。有个故事叫“伊尹放逐太甲”,伊尹据说是商汤的弟弟,太甲是商汤的儿子,因为太甲表现太差,伊尹作为家族领袖决定太甲不能做国家领袖,要放逐他。这说明即使一个政治领袖也是要被家族所选择,所决定的。以家族为单位,自然地形成提供公共物品的政治集团,由家族成员担任各个方面的公共治理人员。一方面因为家族(家庭)就是一个寿命无限的组织,它存在世袭制,可以实现政治权利代代交接,所以可以承担保证政府组织长期稳定性的责任。因为社会本身是寿命无限的,不能找一些生命有限的人来做这些事情。另一方面,一个家庭因为寿命无限就具有长远视野而比个人能够做出的更符合社会长远利益的决定。
随着疆域扩大和人口增多,家庭数量也会越来越多,实际的家庭秩序不可能无限扩展,家庭的边界会不断被突破,家庭主义的好处越来越淡化,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来扩展治理的能力,即以家庭为核心的政治框架必须引入更有效的政治整合技术和政治运转制度。原来最早以分封土地(以及在土地上的人口)的形式将收税权和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分配给家庭中的重要成员,一般是天子的兄弟和儿子,形成诸侯国。诸侯国有充分的自治权,但对天子有保卫、进贡和听从调谴的义务。在核心家庭和家族成员之外,掌握政治权力的家庭还通过各种形式建立家庭(家族)间联盟。最主要的形式是联姻和政治合作。天子可以在分封本家族成员之外,也分封一些异姓家族为诸侯。这些家庭包括姻亲、在军事和政治上做过贡献的人、以往朝代天子的遗族等。
但是分封制实行之后,当天子和诸侯王经过嫡长子继承制世代接替,他们后代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以致彼此之间形同路人。所以后来在传统中国出现了一个从倚重家庭成员的分封制向天子一家独尊的君主集权制加郡县制转变。与之相匹配的是官员世袭制向在士族中选举官员,再向科举制转变。一旦家庭的框架无法支撑或无法引入改革,就会发生“革命”,因为赖以统治的家庭主义已经消失了,再加上一些昏君的出现,也会引发一些革命。在文化层面,从特殊走向了一般。先秦的儒家的“礼”即家庭内部和家庭间奉行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唐宋以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社会人口增加,人口流动加剧,工商业发展,这些规范就从形而下的特定的“礼”变成了更一般的“天理”。
第七,家庭主义宪政框架。
下面我将阐述,在家庭主义社会中,其文化是沿着一条路径往前走的,最后就可以将这种文化推向极致,以适应文化对社会的整合的需要,就形成了一套家庭主义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将家庭作为社会的优先基本单位,即“为亲者隐”。孔子认为父亲偷了羊,儿子要为他隐瞒,不能报官。在这种范围内,家庭制度优先于一般的产权制度和政府制度,因为家庭是这个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治理的基本单位。
其次,将家庭内规则运用于社会的其它方面。在家庭里子对父孝,在外面对长者孝,对领导孝,进而推广到对君王孝,对朋友要信;其实就是将家庭里的规则向外推广。《论语》讲:“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凡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这种推广是比较简单的,因为人们从来就知道“孝、悌、信”这些规则,推广时不需要教导和普法。
再者,将家庭主义的基本原则提炼为社会的宪政原则,即最高的政治原则。《孝经》讲:“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 即若对父母有孝有爱,则不会作恶于他人,怠慢于他人。天子除了要尽孝于自己的父母还要用这种孝道来规范天下的道德,这叫“天子之孝”。
还有,参照家庭主义原则推广建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一般原则。“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从“孝”推广到“爱”再到“仁”,从“礼”推广到“义”。
再有,还可以将概念进一步推广为天下主义原则: “以天下为一家” ,“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一直在思考可进行这种推广的原因,赵汀阳在《天下体系》中比较明确地说明了原因。有两种关系,一种是个人主义的人和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中性的,也就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关系。还有一种是家庭主义的人和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正面的,即一个人的效用增加可以带来另一个人效用的增加。如果全天下的人都处于家庭主义文化之下,那么他们的关系比个人主义之下更加容易整合,可以更好的谈判、解决问题,形成天下主义的文明。
最后,这种关系还可以推广至宇宙。张载讲:“乾称父,坤称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意思是天是父亲,地是母亲,所有的同胞都是兄弟,天地万物与我同类。这是一个极致的情形。
第八,个人主义与家庭主义。
最后,进行一下总结。我的这篇文章主要就是提出了不同于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家庭主义方法论。这种方法论可以大致描述中国和西方之间的区别,当然,中西方之间的区别肯定不是这样截然分明的。不能说西方就是个人主义,中国就是家庭主义。意义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学的经济学就是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经济学,这个视角使得我们可能有文化上的盲点。所以我提出一个新型的概念,试图给出一个新的视角。我在这里重申以下个人主义与家庭主义的区别:(1)个人寿命有限,家庭寿命无限;(2)个人之间是平等和独立的,家庭成员之间是有等级和不互相独立的。区别导致计算和判断不同的因素:(1)家庭主义强调家庭血脉延续的重要性。有句古话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从家庭主义来看,这句话很有道理;但是对个人主义而言,这句话就很荒诞。(2)家庭主义的贴现率为零,具有更长的时间视野;而个人主义贴现率为正。(3)家庭主义之下,成本收益交互影响,个人主义之下,并非如此。所以如果从家庭主义的视角来看,传统中国的很多的文化和制度安排都有其理性主义的解释,否则就会很荒诞;同理反过来讲,若我们用家庭主义的视角去看个人主义的社会,也会觉得很荒诞,原因就在于视角不同。但是我发现这两个视角所解释的不同社会都是理性主义的。
上面一张图,纵轴表示亲属血缘关系的浓淡,越浓就越趋向于家庭主义,越淡就越趋向于个人主义。横轴表示时间和空间。这个图表示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扩展,人和人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越趋向于个人主义;越是在眼前的时间和较近的空间内,血缘关系越浓,家庭主义的文化就越强。实际上,这是两种极端,现实中的很多情况都居于二者之间,或者说二者都有。所以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方便分析而讲个人主义和家庭主义是可以的。但是我们要明确这个世界不是任何一个极端。若是采用家庭主义把全中国13亿人口看作一家,确实有很多陌生人不认识,因而不能将家庭主义的原则和方法延伸到过大的范围。但是另一方面,若是采用个人主义,其实在这个世界中,接触最多的人恰恰是亲人,而亲人和亲人的关系究其实质并不是个人主义的关系,若硬要把亲人与亲人之间的关系纳入个人主义之下,是要出问题的。
总体来讲,传统中国的家庭主义社会有其辉煌。麦迪森的《世纪经济千年史》中指出,1830年,中国的GDP占世界总额的1/3,从耶稣纪元0年开始算到1870年,中国GDP一直是全世界最大的。近代以来个人主义社会崛起,也比较成功。但若是走极端就会有问题,比如个人主义社会可能会缺少亲情,现代很多西方人都没有家的感觉;而家庭主义社会则可能会压抑个性,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个例子。
我们近代以来的个人主义社会与家庭主义社会间的互动要注意配套制度。我刚刚讲了一系列由家庭主义生发出来的一套制度结构,个人主义也生发出一套制度结构,它不是没有其他配套制度的个人主义。现代个人主义社会包括很多配套制度,个人主义加一神教,加民主宪政,加民族国家,加现代公司和现代市场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才使得个人主义社会非常成功。如果我们仅仅是学来个人主义,而没想到这样一系列配套制度是会有问题的。所以我认为近代中国是走向个人主义的,而这种个人主义既没有家庭主义的那套制度结构,也没有一神教,即是“不信教的个人主义”社会。我认为这是现代中国社会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最后,结语。
家庭主义研究取向:将会极大地扩展我们的研究视野,为研究家庭主义社会提供一个理论框架,使我们能够进一步理解这种社会的基本逻辑和大量现象,并给出比较东西方社会的新的方法。我预期这种研究取向会带来对包括中国历史在内的世界历史的重新解释,丰富人类社会探索改进制度结构的选择。
张曙光:盛洪讲了他的家庭主义方法论,并和个人主义方法论对应起来,重新解释了很多问题,其中涉及到对家庭主义的界定的两个基本的概念:一个是家庭生命无限和个人生命有限对比,另一个是家庭主义中个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不独立和个人主义中个人之间的关系平等独立对比。紧接着讲了家庭的失灵、家庭关系维系的竞争以及家庭的政治结构,也解释了家庭的边界和维系的成本,最后上升到了家庭主义的宪政文化。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很多问题,我觉得还是有意义的。通过剖析,看来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经济学还是有很多漏洞,下面我们先听一下评论,然后大家再来讨论。
张祥平:我正好做了一个和盛洪非常互补的研究。看这个图,这主要是从一阶均衡到二阶均衡的一个研究。先看A点,它是一阶均衡。在A点的一阶均衡相当于它的起点就是盛洪所说的个人主义。现代经济学教科书上都有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交点。交点就是个人完全按自己的个人主义来干。在这点,一个人的供给正好和另一个人的需要吻合,得到均衡价格,然后彼此达成交易,完全双方互利了。但是,就如最后盛洪所说,它不是完全现实的。所以,实际上应该加上另外两条线,这就是二阶均衡。加了之后,就变成四点均衡了,即A、B、C、D四个点。这四个点就是正供给、负供给、正效果、负效果,这四条曲线应该交出六个点,但必须删除其中两个点,这样还剩下四个交点。这四个交点简单的讲就是内生因素的复杂制约,即生我、客我、我生、我客。一个个人的定位是不可能由个人本身决定的,它一定是在生活关系(也就是在家庭关系)中来定位的,这就是家庭主义。
有关一阶均衡和二阶均衡,我觉得通过这样一个经济分析框架的扩展可以得到很多结论。这些结论正好又是和刚才盛洪讲的许多结论是非常一致的。我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这个研究的重要性在于它马上就要突破西方经济学的一些研究框架了。如果采用个人主义,那在经济学中我们强调的是个人的所有权,它所谋求的是个人的总收益。这个所有权是空的。我用这个所有权来谋求一个总收益。但家庭(此处家庭强调的是管理学)主义它谋求的是长久的覆盖,就是盛洪所说的世代延续。这里二阶均衡的纵坐标要改成覆盖。覆盖包括价格,价格是隐覆盖。覆盖的定义就是排他性的占用他人的时间。因为要想用高价买一个东西,你必须用很多钱,很多时间来挣那个钱,然后才能买东西。追求一个长久覆盖即家庭主义体现了一个所有权的长久覆盖。实际上就是一个管理问题。按西方所有权的定义就是获得个人收益。但利用所有权即意味着要在这个土地上世世代代往下延续。这样往上一直推到了现在的框架之后,我这个研究就完全适用代理这个理论了,即企业代理制度理论。我做过一个表,表的左半边是张维迎的一些结论,即个人主义的一些结论,表的右半边就是家庭主义的一些结论。它分为四个层次。个人上面有法人、公民、民族 国家。家庭上面有家族、家乡、天下。过去有人批判家天下,其实是不合适的。所谓家天下,它是指真正而且保护家乡、家族、家庭的组织管理。这就是家天下。当然,如果认为家族本身应该打倒,那家天下当然也是不好的。我们今天这个研究中,家天下不是坏事,它就是尊重和保护家乡、家族和家庭的这么一个组织管理。前面提到个人上面法人,法人(有所有权的人)可以通过一张合约把要素的所有权转让给经理。这就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些研究。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它的分析。转让的目的就是让经理自己去应对市场的一些波动。当然,他会冒一定的风险,但他也会得到很多好处。也就是你把剩余所有权交给他了。对应的家庭主义这方面的转让就是把子群体的管理权转让给一个家族。它的作用是家族必须自己去面对其当地环境的制约,应对环境的波动。若是无法应付,家族就被淘汰了。实际上,刚才盛洪讲的家庭竞争的部分直接跟这一部分相关,即最后的竞争完全是看你能不能在这个环境下生存。如果你没有道德,你很坏,你的家族就在历史上被淘汰了。家族竞争还表现在其能否考上功名。科举制度中只要有一家考上功名,周围的就会都想学,因为其好处太大了。这就涉及到承袭。诗经里有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此处率土之滨并非王家管的土,只有率土本身是王家管的土。率土之滨是自己管的,但只要你这样做了就会与我自己的王臣一样得到承认,即只要你能与环境相处好就会得到承认。所以个人上面是法人,家庭上面是家族。法人上面有公民,它并不限于市场合约,它还有民主国家。家族上面有家乡。现在很多人已经没有家乡了。
家乡的定义是既决策又执行地管理了一代以上的成片的土地。如现在住在城里的人是否还有家乡就值得怀疑。但美国尽是这种家乡,因为它是车轮上的国家。但航天员聂海胜飞机失事落在的王安石老家,那地方的人肯定是有家乡,因为当地人说的话都听不懂。它保持了很多一直世代管理的传统。家乡的问题牵扯到很多现代环境保护的问题,而且只要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大家就都头疼。大家都把地球当家乡是没有用的,这样谁也保护不了地球。必须让多数人有家乡,去保护家乡,地球才能保护得住。再看上面一层,即西方的个人、法人、公民、民主国家和咱们这里的家庭、家族、家乡、(家)天下。到民主国家这里,其实已经开始搞市场配置。我们要打开一个国家大门,甚至打不开的时候借用武力,其原因在于这个社会制度本身就是用金钱选拔社会精英。张维迎在这方面有句生动的话:如果一无所有的笨蛋和一无所有的聪明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事就会比较麻烦。所谓一无所有就是没钱,一旦有钱就不是在同一起跑线上了。这就是用金钱选拔社会精英。此处家天下是用科举考试把社会精英选拔出来。总之,我们必须有一个精英筛选机制来管理总体的结构。
陈明:我认为这里有些问题先要解决一下。首先,我赞成把儒家理解成理性主义。此处理性主义不是道德理想主义,也不是信仰主义的天意主义。从理性主义来理解有其必要性。像新儒家从道德主义得出一些新论证以及张祥平等以一种天意或教义来理解它,这些在儒学时新的今天来说可能有一些意义,也能满足一些人的需要。但要满足更多的人还是要从理性主义,即像盛洪那样从更新的角度来做。我也是这么做的,因此有同感。
一个问题在于这篇文章中的家庭主义有一定的历史阶段性。能够论证过去儒家政治经济乃至伦理方面的主张是一个很好的启示,能够表述得比较透。但是因此颠覆个人主义或拿到今天来做什么东西的话是值得质疑的。抛开时代变迁不说,光看分析的本质,盛洪所讲的徐滇庆的故事很有意思。但对他的家庭来说,这把个案普遍化了。家庭本身不是一个致命的概念,家庭作为一个单位是有多种形态的,是有很多制约条件的。家庭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特殊情境里的特殊形态,家庭作为利益单位是一个结构,不是单一的个人。这个结构的高度整合是有条件的。虽然它本身的高度信任很好,但其内部也有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很重要。家庭作为一种利益结构要表现为高度同质化是有条件的。比如四五个哥们一起去,则一定要结成一个共同体,甚至可以以家庭的结构来做事。他们同样可以发明规矩,这实际上就是要有条件。这是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家庭的讨论不能普遍化。现在有那么多的经济学和研究所,我虽然不是很懂,但主要还是讲计算和利益。讲利益的话就不是家庭和个人的问题了。在讲中期社会的时候,盛洪提到了现代社会和传统的区分,但在论证的时候似乎是普遍理解的。第一,过去的时间没有一个坐标,不是很清楚。第二,东西坐标分的太清。从理性角度来讲,东西方应当是一样的。要讨论他们之间为什么不同是有一个情境的,即家庭作为单个的计算单位是有条件的。此处的条件性需要更多的思考。就历史脉络来讲,在西方文化由北方游牧民族到现在地中海的发展,从游牧民族到定居到殖民,个人作为论述的基石确立时是有一个衍生过程的。克林•斯蒂尼、索伦等人的多次变革方面的研究还是比较充分的。即怎么由家族的单位来定制度到变为个人。古希腊的家族里有遗骸的存在,否则没有家族就不会有贵族。但对以家庭为单位来讲中国古代家庭,我很赞同。我写过一篇《崇洋制度的政治学》,我们可以此和《大学》、《尚书》里的一些文本来对照中西政治哲学的差异性或者特点。西方有城邦,但中国没有城邦。中方家族的共同体构成了一个政治单位,即由家到国。经济学是没有时间概念的。但是,正因为家庭是有条件的,那么照现在来说不管是盛洪还是张祥平都是一样的,慢慢的大家都会认为儒家的东西是来自天理的指示和圣贤的教诲,是超时空的。这是能够满足一些人的需要、得到媒体的关注或作为一种姿态。可是要在社会内来实施的话,会遇到较多的问题。盛洪从方法或动机方面试图看到一种差异,看到儒学和西方的差异性。我也希望儒学能够世俗化,但是儒学的命运很惨。我对儒学不是没有信心,但比较担心。如果要讲特殊形态的经济学的话,人类学家萨明斯在原始人的经济学中包含了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礼尚往来”这个词完全用交换一词来解释是不够的。你会认为那个有经济的功能在里面,但他认为这是神圣。知识是理解成教义,还是理解成文化?文化是一种行为,包含多种功能。
张祥平:可以理解为复杂科学。
陈明:复杂科学是很厉害的。周易也是复杂科学。我认为科学总的来说应该简单化。总之,家庭这个词作为论证的支点的时候不能作为自明的。作为对现代哲学的反面论证,盛洪刚才的论证正好是可以以人作为论证的单位。合作比分作好,因为它能达到一种均衡。总体来说,我对他的研究可能泼了一点冷水。
张岩:我去年研究了一下部落社会的亲属制度,文章标题是《社会组织与亲属制度研究》。这在素材方面可以对盛洪的研究提供支持。第一,人类物种由一而来,所以四海之内皆兄弟。这并非一种比喻性的说法,从血缘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盛洪“将家庭主义的核心原则上升为一个社会的宪政原则”,这一理论的逻辑归宿是将家庭主义原则上升为人类社会的宪政原则。第二,把核心家庭的亲属概念外化到一个更大的社会范围的亲属制度在部落社会已经非常普遍。简单说,摩尔根将亲属制度分为两类:类别式和说明式(摩尔根有时称其为雅利安式)。我们现代人使用说明式亲属称谓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区分”,是以核心家庭为本位的个体间称谓。近代原始民族许多部落社会使用类别式亲属称谓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合并”,是将亲属称谓的所指范围扩大到核心家庭之外,把核心家庭的亲属关系外化为群间关系。比如类别式称谓中父、母、兄弟、姐妹、夫、妻等亲属称谓的所指范围往往囊括几十甚至几百人。在社会人类学四个基础性研究领域中,社会组织与亲属制度研究具有首要意义,其次是政治、经济、宗教。由于欧美学者对说明式亲属称谓的“区分”习以为常,导致欧美人类学对类别式亲属称谓制的“合并”原则的认识障碍。在百多年来人类学亲属制度研究和争论中,自始至终贯穿着区分与合并的纠缠不清,并直接导致这项研究长期停滞在低水平状态。这是我的文章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部落社会将亲属关系扩大为群间关系,这种制度具有很强的社会整合功能,其制度设计思路接近盛洪先生的家庭主义。我国古史中的夏商周三代也有一个将亲属制度外化为更大范围的社会间关系的典型例证,比如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这是对长一辈人的敬称。由于周天子依照礼制要娶妇于“异姓”诸侯,所以采用了“妻之父,为外舅”的固定称谓。这种制度将家庭和亲属的关系外化为王国与天下方国间的关系,在方国之间以及方国内部也存在类型相近的关系。周代延续八百余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这种制度的社会整合功能。在东周初期,周王室已经失去对诸侯方国的控制能力,但借助同姓和异姓诸侯的支持仍然拥有名义上的正统地位。这种局面居然维持了五个多世纪。“私”的最小单位是个人,核心家庭的制度原则相对于个人是“公”,此之上还有更大规模的“公”,如(由若干核心家庭构成的)世系群,宗族,乃至国家,乃至人类,所以孔子“齐家、治国、平天下”采用同一个制度原则。盛洪用家庭主义对个人主义,似乎也是在强调后者中“公”的原则。将家之“公”放于天下,即孔子所谓“大道”、“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盛洪将家庭主义原则一般化为社会宪政原则,与孔子的构想似乎比较一致。还有一个我们现在的大问题,就是资源透支,其后果很可能十分严重。虽然许多有识之士早已在讨论此事,但几乎所有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对此采取行动的能力很差。如果从盛洪的家庭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这里有一个有趣的设想:如果地球表面为十亩地,只有一家人。对于一切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且匮乏的资源(包括地球环境),如果以现有方式使用和破坏这些资源,只能维持两代,节约一些可以维持十代。那么这一代从理性角度会立刻采取行动,进行节约。将原本只能用两代的资源用十代,在十代之内去寻找解决的办法。于是这一家人长久生存下去的机会就增加了五倍。
盛洪:这是举的具体的一个例子吗?
张岩:不是。我只是说从这种思路上来讲,就会有行动的依据,而经济学的个人主义理论似乎无法提供这种行动的足够依据。我还有个建议,你详细论证了作为家庭主义的核心原则的“孝”,其对应的“慈”也应当是同等重要核心原则。即所谓的父慈子孝。
韩朝华:盛洪的研究很有意思。他本人也是国内学术界比较出众的学者,而且对中国的文化非常偏爱。下面我根据听的情况谈谈自己的想法。首先,这个现象超出了我们经济学一般谈话的范围。根据我的印象,盛洪所讲家庭主义的样本对象主要是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父权制家庭模式。他主要以这个模式、这个文化体系为对象来解释、定义其家庭主义,并由此引申出好多家庭主义的特征。我认为,在这方面需要谨慎。如果研究婚姻史、家族史,从全球人类历史来看,家庭的模式和文化有很多种。中国农耕经济下的父系制家庭文化虽然是比较主要的一种家庭模式,但也仅仅诸多家庭文化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种。其他的夹胎;文化或家庭模式与中国家庭的文化模式有很大差别。所以,在概括家庭主义时要注意这种差异。以采集经济为例,它农耕经济更早,还往往处于母系制家庭阶段,。那样的家庭文化盛行的的伦理文化关系与我们现在理解的中国家庭的情况恐怕就有很大差别。即使同样是农耕经济下的父系制家庭,欧洲的庄园经济和中国的小农经济家庭差别也很大。欧洲的庄园主和底下的农民、农户家庭的关系肯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契约关系,也是人身依附关系,也有其温情脉脉的一面。但它也有与中国传统小农家庭非常不一样的地方。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在欧洲庄园经济家庭文化的基础上产生了后来的宪政、法治。最高的家长——皇帝要受家族规则的约束。而在中国的家庭文化基础上产生不出宪政。所以,在归纳家庭主义的时候要注意中国家庭的一些特殊的地方。家庭主义可能还有很多不同的东西。
我还有一些疑问。刚才盛洪讲到家庭主义的特点,特别是家庭间的竞争倾向于和平,不倾向于暴力。这是我首次听到的说法。对此,我有点疑问。研究中国家庭文化的人都爱引用费孝通的一个观点,即中国的家庭文化、家族制的主要特点是在处理人际关系上以当事人与自己的血缘亲疏为依据,由此导致人际关系呈现为一种差序结构,即彼此血缘关系越近,我越愿意多加关照,越可能无私奉献。这样一种理念或者说行为原则与天下主义是背道而驰。对圈内人,关系非常好;对圈外人,则漠不关心。所以,说家庭间的竞争倾向于和平和非暴力斯和商榷,不管是上古还是远古,家族矛盾之间都有所谓血亲复仇的惯例,即为了本家族的利益,可以把外家族赶尽杀绝。血亲复仇虽是极端,但在原则上是对人、对事的差别待遇。这一点在现代已成为中国发展、进步的累赘。这是研究家族问题是必须注意的。所以,我对家族主义与天下主义相通这一观点持怀疑态度。
再有,盛洪把家庭主义和西方个人主义的研究方法对立起来,从而认为家庭主义能更好地解释一些社会现象。但在我个人印象中,在解释家庭关系上,现代经济学的个人主义理论比传统儒家家庭主义有更强的解释力。因为,儒家家庭主义的伦理解释对家庭关系做了一些很强的人性假设,即家庭成员之间是不计报酬、不计成本、互相关照、互相奉献的。它回避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虽然它能解释家庭和谐,但它不能解释夫妻反目、兄弟阋墙、父子反目之类的家庭冲突。而现代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恰恰不仅能解释家庭的和谐,而且也能解释家庭的冲突。家庭成员为什么和谐了?它的利益怎么得到和谐的?它的关系怎么调整好的?家庭又是怎么失灵的?像这样的很多问题,个人主义方法都能解释。在这个问题上,盛洪还有待解决。其实像过去的封建传统家庭中,冲突也很多,家庭失灵也常存在。所谓父慈子孝,首先父要慈,然后子才会孝。诸如此类的交互关系还是存在的。至于夫妻关系更是如此。对于这样一类专业性问题,我没有什么发言权,只是总体上觉得它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接下来是方法问题,
即研究社会的视角。中国是有着悠久、灿烂的古代文明的国家。因此在这种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尤其是精英,感到特别的自豪。越是精英,越是有自信心,越不容易完全信服西方文化的逻辑。他们总在想怎么能把中国传统的东西发挥出来,并与西方文化的优点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更好的东西。近代以来,中国精英的这种追求愈发强烈。他们发现了西方思想的局限性,并试图发掘东方文化,然后把两者结合起来。我想盛洪的努力背后也有这么个很深的动力。这个可以理解。但问题在于,具体的努力结果行不行,能否把家庭主义的原则扩展到社会治理上去,并成为社会治理的某种原则。西方的个人主义就是个人归个人,人和人之间就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利害关系,人都是自私的。为此要拿契约来制衡,需要监督。而所谓家庭主义原则,就是要求每个人都全心全意为家庭整体利益着想,每个人都很自觉,不需要监督。这样的社会治理原则在现代中国,尤其是当代中国的可行性到底如何,我是信心不足。因为它都是假设,如果所有人都是天下主义,都把天下视为家庭,把自己视为家庭的成员,这样当然很好。这样交易成本会很小,因而根本不需要宪政、三权分立以及警察之类需要成本的东西。如果大家都奉行家庭主义了,彼此都像兄弟姐妹一样,则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将会非常小、治理成本非常小、社会非常和谐有效。但问题在于这个如果是否可能。至少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其现实性太低了。从中国的现实角度来看,最好还是不要朝这个方向去思考。现实和理智的思维还是假设“总统是靠不住的”,社会需要权力分立;每一个人如果没有监督、没有法律约束,他都将会机会主义地行事,所以中国需要法治,不讲信誉的人要受惩罚,等等。如果把整个社会治理建立在人的自觉上就太费劲了。从中国目前社会的情形来看,对家庭文化的研究还是值得的,应当继续往下做,应当从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挖掘资源来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借鉴。但这只能是参考。
茅于轼:盛洪研究的是中国过去的现象,且与拿个人作为单位是矛盾的。其主要依据如下。首先,家庭是长寿的,而个人是要死的。一个家庭可以无限期延续下去,贴现率是零。第二,效用函数是相关的,没有一个独立的效用函数。一个人的效用函数依赖于其他人。这两个前提使得整个经济学的分析需要做大的修改。今天参加这个会,我感受颇深。在座的年老的可能会想起来,个人主义就等于错误,甚至等于有罪。今天讨论的个人主义是中性的。但二三十年前,个人主义是错误的。一个人只要稍有点自由思想、说一点不同的话就是个人主义,就会被拿来批判。人们提倡的是集体主义,然后是家庭主义。那时候,每个人生活在单位里。而单位就是放大的家庭。你的一言一行都是要受家庭监督的。比如,你要结婚,单位帮你介绍对象;你有了对象,单位要批准;你要住房,单位给你分房;你要解决分居问题,单位帮你解决。你的命运就在单位手里,没有什么个人可言。今天的个人主义是从中立的角度来讨论的。我们的政治环境大不相同。至于盛洪讲的两点前提,即家庭长期存在、效用函数相关,这只看到了一个方面,而我认为还有另一方面。家庭是否长期存在值得质疑。最大最重要的家庭是皇帝的家庭。但皇帝的家庭不断的出问题。从唐宋元明清稍微长一点的朝代来看,没有一个朝代不出无后的问题。没有了儿子,找侄子。但侄子也没有。一个皇帝有好几十个老婆,但却无后。最后到马路上拉一个与皇帝毫无关系的人来解决问题。所以说,家族是很不稳定的。以现在的英国为例。英国的女皇快一百岁了,但她到现在不交班。因为她的皇子不争气,干了很多对皇族有害的事,而不是说女皇舍不得放权。是因为儿子不争气而把皇位传给孙子,那这样的家庭是不稳定的。再看日本。日本的天皇制由来已久,但现在也很不稳定。现任的儿媳是哈佛的留学生,但传言她与皇室格格不入。其它像丹麦、瑞典的皇室不断的出问题。离婚、结婚等等事情层出不穷,这样的家庭是很不稳定的。所以我认为盛洪只看到了一个方面,忽略了另一个方面。对于效用函数相关,盛洪也只提了好的方面,但还有坏的方面。像家里出了个逆子,吃喝嫖赌,最后与家庭脱离关系的例子有很多。这说明家庭由于效用函数相关而变得不稳定了。往好的方面想,家里出了个大人物,家里逐渐变成一个望族。但反过来也会出现大问题。所以能够持续三代以上的家庭确实很少。在流动性更大的现今社会则更是如此。盛洪的研究对解释过去是很不错的发现,但是对将来还是个人主义占优势,家庭的影响会越来越小。
赵农:关于企业理论的文献是非常多的,其实对于社会来讲,家庭是一个更普遍、更广泛的组织形式。所以,从组织经济学的角度对家庭进行考察,无论是考察其结构本身,还是结构类型,都是很有意义的。这是盛老师选题的价值所在。不过,对于盛老师的研究本身我尚有一些看法,我的这些看法是以已有的经济学架构为基础的。第一个问题,我认为盛老师的研究没有很清楚的表明是实证性研究还是规范性研究。开始我以为是规范性研究,即首先提出一些标准,这些标准是否适当我们另当别论,就是我们可以设计出一种标准,然后再进行推演,即先定义,然后论证其合理性;后来我又觉得好像是实证性的研究,因为他说过中国古代史上确实是这么回事。这两种方法纠缠在一块儿了,没有理得很清楚。我认为有必要作一些区别。当然,如果我们把家庭主义看成本来就存在的事实,那么我同意韩主任的观点:从家庭主义很难在逻辑上推演到天下主义。第二个问题是从徐滇庆的例子来看,我认为从个人主义原则是可以产生出这样的结果的。哪怕是非合作博弈,只要是长期的重复的非合作博弈,最后得出的很可能就是合作博弈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太太她不可能以一期的利益作为其博弈的支付,他可能以长期利益作为支付,而且反复进行博弈,这样做出的决定可能就是通过自己的短期(或一定时期)牺牲来成全一个使得家庭利益达到长期最大化的合作博弈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她本人的长期利益。这样看来,这个例子好像没有完全超出个人理性的范畴。
自由评议人:盛洪老师主要提出了方法论问题。但我觉得从个人主义实际上可以推出家庭主义。现代经济学中有很多成熟的模型可以分析家庭主义。比如拉姆齐模型。拉姆齐模型有两个重要的假说。 还有,我觉得能否对效用函数加以确定。效用函数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直接的个人消费,一个是家庭效用总的加和。那么,把效用的总加和设为常数β。此处β可正可负,可解释为偏导可大于零可小于零。第二,假定家庭成员的迭代性。家庭成员之间是不同的,家庭与家庭之间也是不同的。那么可以通过对数学的引用,比如对效用函数的特别设定来塑造一个模型,然后再来解释一些具体事实是否可行?刚才盛老师提出了很多假说,那能不能通过对经济学基本模型的改进再来解释现实。如果这种模型对现实有更好的适应性,那这样的研究的意义就更大了。
张曙光:我因为盛洪的研究可以解释一些东西。但从讲的内容上来看,基本上不算太成功。原因如下。首先,针对他讲的徐滇庆的例子,我可以举很多反例。历史上、现实中很多人,不论男女,上了大学或成年后就呆了,而且很多人成了“陈世美”。第二,茅老师认为他解释了中国历史。但我不这么认为。盛洪的办法是厚今薄古。想用过去的东西来解释现在的家庭主义,但并没有解释力度。他想用来确立论据。但其论据确实有厚今薄古的味道。所以这套理论意义的局限也就很清楚了。此为问题之一。还有一个问题是,盛洪想把个人主义和家庭主义对应起来,但却没有提到集体主义。如果不涉及任何集体主义的话,个人主义与家庭主义是很难对应的。问题三在于,盛洪有好多问题没有解释和论证。比如盛洪提到了家庭边界。这是自然的边界。但对其社会的边界没有做解释。至于家族文化的宪政框架只是一个推理,但没有具体的推导环节。现在的家庭不只是学徒的事,很多人为了房产之类的事打得不可开交。兄弟姐妹闹上法庭不说,他们间的亲情全无。还有一个问题是,盛洪只讲了家庭主义好的方面,没有涉及到家庭主义的局限性,比如说它的封闭性。所以,我对家庭主义的方法论能否成立持怀疑态度。我还有一个感觉是,盛洪现在说的东西基础很不扎实。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无法说清其做的到底是实证研究还是规范性研究。其它方面的支撑也很欠缺,需要进一步努力。要使现有结论更服人,盛洪还要从正反两面进行思考,能够回答人们可能提出的质疑。
盛洪:非常感谢大家的问题和批评,这对我很有好处。对陈明的评论我基本没什么意见,也很高兴他肯定儒家理性主义。我再强调儒家理性主义是长期而非短期的。另外很多人提到,我的结论只能解释过去,不能解释现在。这正好是一个对应的东西。因为用家庭主义那一套研究视角,能解释过去,能知道过去和今天的区别,从而能更理解今天。实际上中国近代的革命是个人主义的革命。要理解个人主义革命,就要知道原来是什么。如果你不能对原来进行很好的概括的话,你就不可能深刻理解今天。所以,一个理论不会由于今天不是家庭主义社会就失效了。恰恰相反,这个理论能够帮助你能更深刻地了解今天的社会性质是什么。
还有,刚才有很多人谈到家庭中的纠纷。其实这也在解释框架之中。家庭主义的解释框架不会由于家庭纠纷的存在而失效。个人也会有理性上的计算错误,但不能因此就说个人主义的解释框架是错的。我这个框架也讲到了家庭失灵。任何理论你可以拿来解释企业,解释政府,解释宗教。但你不能说由于企业要倒闭,企业理论就无用了。这个逻辑是不通的。中国今天诸多兄弟反目之类的事恰恰反过来解释了一个问题,即中国今天由家庭主义社会走向了个人主义社会,整个社会中没有了家庭主义文化的成分,整个社会结构中没有配套的制度结构,即没有相应的一神教解决道德教化和超越生死的问题;过去家庭主义的传统中国有其配套的强化的家庭制度,但今天没有了,因此更容易带来家庭失灵。
另外陈明提到了家庭的利益结构跟黑帮一样的问题。但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制度不是抽象的,在理论上都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家庭是个非常独特的制度,是人类社会最自然的制度。
张祥平:家庭的定义是群族或法律认可的非个体的最小社会单元。
盛洪:家庭是人类最自然古老的制度,是人类本能决定的制度。因此它与黑帮这种后发的需要其它制度进行配套的制度是不一样的。人有性和生育的本能,这些本能使人能自然构成家庭,并在长期以来不断改进。因此,我们要注意不能把家庭同别的制度安排完全等同。
陈明: 你刚才讲到家庭是一种生理的结果。我的意思是这本身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是不充分的。人们有了生理和血缘的关系后,他们的利益变得高度重合。换句话说,利益是更重要的东西。家庭的形成是直接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亲缘关系。此外,你要把性和血缘关系普遍化,这过于理想化,是不可能的。对此,我持迟疑态度。
盛洪:实际上,陈明讲的西方城邦、中国宗邦是对的。东西方的分异大约发生在第一轴心时代。在此之前东西方社会都是以家庭为基础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只是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分野。东西方的分野有很多条件。我的理解是这和环境等因素有关。比如中国汉族在一个很大规模的宜农的平原上,形成稳定的农耕社会,家庭成员都住在一起,相互熟习,形成一种成熟的家庭制度。但除了中国汉族以外,其它的社会不具相应的条件。像西方社会和中国的少数民族,他们战争频繁、远洋贸易较多以及游牧的性质导致其家庭是不稳定的。家庭不成功,就要靠个人,就可能走向个人主义社会。既然中国成功了,就应当沿着这条道路走。但还有其路径之外的。所以在第一轴心时代就分野了。摩尔根讲过,西方政治结构在希腊时期从血缘和氏族为中心走向了地域和财产为中心。我这里讲的东西方只是大致的划分,其实它们有很多交互的地方。
张岩的评论没什么批评,我也基本同意。
朝华的批评主要是说家庭的概念很宽泛,有的没有概括到。因此我需要更仔细。但我觉得在这个体系中,父系和母系的逻辑是一样的。从整个历史来看,中国不单是父系。在夏之前是母系。我也可以接着思考母系是否适用的问题。第二个批评是说没有包括欧洲家庭,而欧洲家庭却产生了宪政。我的家族概念整体看来是一个谱系。中国汉族社会是家庭制度发展最为成熟极端的例子。其它社会的家庭制度发展相对来说不太成熟、成功。以汉族家庭为标准,其它社会的家庭可以形成一个谱系。欧洲家庭在这个谱系中的某个位置,它离中国汉族家庭有一段距离。与其说欧洲家庭产生了宪政民主,不如说欧洲家庭失败产生了宪政民主。正是因为西方家庭的不太成功才导致形成了个人,
不是一家人的个人之间就是陌生人。有了陌生人,才会有所谓的城邦。如果能从现成的家庭制度外推的话,我们就能自然的得到以家庭为基础的政治结构。但他们没有家庭了,彼此是陌生人。因此他们只能通过投票。这个逻辑是相通的。正是家庭的失败导致了个人主义的兴起,产生了城邦国家,导致了基督教的传播,并导致了近代宪政民主的产生。
家庭中的血腥复仇问题也是这个逻辑。理想的家庭主义是一种倾向,它并不能包治百病,它也同样会有犯罪、个人错误计算等。只是说家庭主义会减小错误倾向。关于家庭主义与天下主义的关系,大家可以看赵汀阳的《天下体系》,其中有从家庭主义推导天下主义的论证。我认为确实家庭主义和天下主义不能直接相通,它们之间还有一个中间环节,即儒家。我们只能说历史上出现的所谓强大帝国中,只有像中国这样的后帝国不是靠扩张和掠夺别人来维系自己的生存。而西方的罗马帝国等却是如此。它是靠罗马军团的对外扩张,靠瓜分奴隶和土地来激励斗志并维系帝国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马帝国是谈不上天下主义的;而中国传统的后帝国与天下主义比较相近。
朝华还讲到个人主义方法论的解释力更强的问题,而我强调的是个人主义所做不到的方面。第一,家庭视角,寿命无限。如果否认这点,我就无话可说了。但个人寿命有限,这是必然的。你能从寿命有限的个人的视角去解释寿命无限的家庭吗?第二,家庭内或家庭主义的个人之间的利害互动无法分清。也有同学问到能否数学化。我有过尝试,但其过分的复杂性导致了无法计算。比如,家庭的两个成员是互动的,即妻子的效用增长,丈夫高兴;丈夫的效用增长,妻子高兴。这种多次的互动无法算清。此外,家庭若干成员中,某对成员的关系会影响到第三个成员。比如,婆媳关系不好,那么丈夫会很紧张,儿子会很紧张。这样的东西是无法用数学表达的。个人效用的简单相加是不可能得到家庭的总效用的。实际上贝克尔也只是给出一个抽象的关系式。大家可以尝试,但这是做不到的。所以,如果我们承认家庭效用不是家庭成员个人效用的简单相加,就无法用个人主义方法论解释家庭。
张祥平:这块儿可以用随机过程。
盛洪:另外,朝华讲到个人主义方法能解释家庭纠纷。我觉得家庭主义方法中的家庭失灵也能解释。这两者不矛盾。
还有朝华分析我的动机是不轻易拜倒在西方,我认为并非如此。我是学西方经济学出身的。严格来讲,我是用经济学来解释儒家。反过来,“拜倒”难道是一个褒义词吗?中国这一代的学者经历了西方中心论的洗礼,这需要特别注意。你会觉得你是超越特定文化的,但你忘了西方中心论也是一种特定文化。
再来看家庭主义在现代的问题。第一,我们用家庭主义反过来恰恰看到了中国现在是个人主义社会。我们要用这种视角看到个人主义的中国社会有哪些毛病。前面我也讲到个人主义要成功需要一些配套的制度。西方在早期劣于中国,而到近代其政治超越中国,原因在于它凑齐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基督教、宪政民主、民族国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等。中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走向了个人主义社会,没有了家庭主义所带来的道德教化和超越生存的功能,但人们不信基督教。这是中国可怕的地方。中国现在礼崩乐坏,大家没有了道德底线。你只有有了家庭主义的视角才能看到这个原因。我们的个人主义与西方的不一样。西方是信教的个人,而中国是不信教的个人。不信教的个人是可怕的,因为你只会看到没有信仰的一堆行尸走肉。第二,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制度结构,即由一组制度安排构成的结构。家庭是这个结构中的一环。我要强调从来没有纯粹的个人主义社会,也没有纯粹的家庭主义社会,只有不同制度安排之间的互替和互补的范围不同,此消彼长。这与科斯讲的企业的边界一样。假如市场交易费用降低的话,企业边界就会变小。现在的情况是,中国传统的家庭主义社会中存在家庭,但它面对很多西方来的基督教、现代民族国家和现代市场制度等。这些制度会极大的削减家庭边界,但不意味着家庭会被完全替代。
还有,近代以来家庭主义的退潮可能过头了。中国家庭主义的退潮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众所周知,毛泽东恨家族,所以他要打碎家族。中国的家族族产、族田和家族祠堂等资产都被充公。但是基督教没有这样的事。这是人为造成的家庭制度的衰败。我们看韩剧时会发现他们很重视家庭。韩国现在也现代化了。那么他们的家庭边界是否比中国的要大些,其范围和边界与中国很不相同。
张祥平:凡是成功企业都是家族企业。
盛洪:所以用这套方法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今天的社会。茅老师和张老师谈到了集体主义问题。我是反对集体主义的。集体主义是把没有关系的个人放在一起。但家庭是完全不一样的。家庭有血缘和亲情关系,有自然形成的一种结构。对茅老师提的很多反面东西,我表示同意。皇帝是有可能无后,但家庭主义是一种观念。你可以领养,可以继嗣,这并不妨碍家庭主义的逻辑。我认为家庭主义和个人主义可以在平等的层面上来竞争。我不想预测哪个更好。但事实上今天确实是个人主义占主导。未来如何,无人知晓。但只要不去人为地压制,让其自然的发展,就无所谓,也无需更多的争论。
后面同学们提的更数学化一点等问题,我刚才已经有所回答。至于家庭主义和个人主义是否有相容性,我从来不认为它们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个人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家庭利益所包容的,但是在个别时候是不一样的,否则两者就无区别了。
张老师提的问题,我也大致回答过了。还有宪政那一节,我确实只是大致表述了一下。但我不想在这篇文章中把所有问题都回答了。因为这篇文章主要还是提出问题和提出基本研究框架和思路。它只是一个研究纲领,以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的回答到此为止。谢谢!
2007年12月07日
来源:天则双周
原文链接:http://www.unirule.org.cn/SecondWeb/DWContent.asp?DWID=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