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东升:中国四十年税制改革基本经验的思考
10月27-28日,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主办的“改革开放的中国与世界——第84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在海口召开。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靳东升作了题为《中国四十年税制改革基本经验的思考》的演讲,现摘录观点如下。
各位嘉宾大家好,会议的《论文集》有我的一篇文章,我简要把我的心得和体会与大家分享。1978年改革开放到现在40年了,我的看法是分成三个时期:第一,自1978年开始准备和启动税制改革,我国的税制建设进入恢复时期和全面税制改革的酝酿和起步时期。第二,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税制改革探索并全面展开的发展阶段,经济理论上关于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思想为转轨初期的税制改革端正了方向。例如,1992年我国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紧接着税制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最突出的表现,一个统一的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这次大规模改革奠定了我们的税制基础,不过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问题,比如内外资企业的税制不统一,农民的税费负担过重,还有增值税复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第三,新世纪以来,我们对税制的修订和完善。这一时期税制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经历取消了农业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增值税的营改增和转型。
通过40年的发展,我们初步建立了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税收制度。从收入上面讲,1978年的税收是500多亿,2017年是14.4万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税收得到了很大的增长。
总结这40年的基本经验,有这么五条是可以考虑的:
第一,始终坚持一个税制改革的总目标。建立一个税政统一、税负公平、促进竞争、税收法制、有利开放的税收制度目标。第二,最高领导的顶层设计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第三,税制改革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休戚与共,紧密相连。第四,始终坚持税制改革循序渐进,稳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战略思路。第五,始终坚持统一税法和灵活的税收政策相结合。
通过新世纪的改革,我们依照市场经济,现代的税制基本建立,但还有五个方面我们要进一步考虑改善:第一,税制改革中要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比如是对劳动征税、资本征税还是对财产征税,个人应该有选择。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征税也应该有选择。第二,税制改革中要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综合改革。税制改革涉及到国家和企业、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单一的税种是解决不了整个社会体系的分配问题的,这是我们的一个经验或者教训。第三,税制改革中要努力实现中国税制的国际化。现在国际税改如火如荼,对各个国家都有重大的影响,我国也是这样,不能逆世界潮流而动。第四,税制改革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现代科技的发展既给税收带来很多的问题,但是也为税收提供了很好的工具,提高纳税人忠诚度、提高征管效率。第五,进一步建设公平、简化和高效的现代税制。
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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