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是当前的一个热门话题,同时也充满争议。支持者认为它开辟了一条通往可持续发展的通道,反对者则认为它可能导致噩梦般的后果。在这场争议中,似乎很少有社会学家介入。那么,究竟应该如何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待分享经济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首先界定什么是分享经济。
分享经济侧重 消费领域的社会协作 当前人们所谈论的分享经济,不是威茨曼(Weitzman)在20世纪80年代所说的“Share Economy”。为了以示区别,当下学者采用“Sharing Economy”的词汇来表达不同的意思。威茨曼所说的“Share Economy” 可以翻译成“分成经济”或“共享经济”。它指的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公司让员工更多地共享其红利(如员工持股)。但当前人们所说的“分享经济”指的是一种基于数字化平台而实现的协作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侧重的是消费领域的社会协作。协作消费与分享经济是可以相互替换使用的词汇。协作消费强调的是对消费品的使用权的分享而不是占有权的分享。占有型消费的特征在于占有者对物品或资源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这一特点导致许多物品使用率过低(如只使用一次或几次的晚礼服、未坐满的私家车座位、小孩长大后不用的完好无缺的玩具),甚至是零使用(如空余的房间),从而导致资源的浪费。而协作消费则是让他人分享对这种低使用率的物品的使用权。转让使用权的方式,既包括有偿的(如收取租金或以物易物),也包括无偿的(赠送)。通过协作消费,有限资源的社会利用率大大提高。在这个意义上,协作消费有助于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模式的形成。事实上,这种协作消费形式的分享经济早就存在。欧洲的跳蚤市场和美国的车库销售,均是这种协作消费的例子。为什么它当时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呢?原因在于协作消费的规模约束。在跳蚤市场中,协作消费是本地化的,因此,其规模是有限的。但是,伴随着信息与通信技术的革命,尤其是Web 2.0的出现,协作消费突破了规模约束的瓶颈,使得协作消费的规模扩大,协作消费中的供需匹配效率大大提高。与此同时,由于Web 2.0使得开放式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直接交易变得可能,人们得以突破以往那种中心化的交换模式,转而采取“去中心化”的个人与个人的交换模式来从事协作消费。由于这种个人与个人的直接交换模式绕开了传统市场上的以组织为中介的交换模式,从而对主流经济模式造成了冲击,并导致利益关系的重组,因此必然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分享经济是消费工具革命 驱动的生活风格运动 这种以协作消费为核心内容的分享经济的实质内容是什么呢?在分析的层面上,分享经济可以分出三个层面:技术层面、社会—文化层面和商业层面。技术层面是分享经济的基础,没有技术层面,当代分享经济就不可能形成。分享经济作为一种协作消费,事实上依赖于信息与通信技术的革命。在某种程度上,它是由当代技术革命所驱动的。这一技术大大改进了对那些未被充分使用的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匹配范围和匹配效率,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协作消费变得可能。可以说,因信息与技术革命而形成的数字化平台(digital platform),是分享经济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或技术基础。用美国社会学家瑞泽尔的话说,这种数字化平台或互联网技术,是当代社会的新型消费工具。正如生产工具的革命必然导致生产方式的革命一样,消费工具的革命也必然导致消费方式的创新。协作消费,就是这样一种消费生活方式创新。它预示着人们在一定范围内从占有型消费转向了准用型消费(access-based consumption)。强调使用权的分享,而不是占有,成为这种消费生活方式革命的核心。
分享经济的社会—文化层面则是生活风格运动。马丁认为,协作消费是一种基于生活风格的社会运动。它是赛方和斯密所说的“草根社会创新”,即草根阶层所发动的,基于技术革命基础上的社会创新,其源头在于“开源软件”的硅谷文化。它被慢慢扩散到其他领域,成为一种被人们用来应对主流经济模式的负面后果的社会运动。拉曼嫩等学者认为,生活风格运动有三个特点:第一,个体消费者及其私人日常生活成为运动的中心地带。第二,它具有连续性,导致日常活动轻微但渐进地改变。第三,它不是政治性的,而是聚焦于生活风格和认同的运动。时间银行、食品交换、沙发客、玩具图书馆等,都是这种生活风格运动的体现。
分享经济的商业层面是围绕协作消费而形成的商业化组织。同样的信息平台,既可以作为生活风格运动所借助的手段,也同样可以成为公司的商业盈利的机会。正是由于看到了协作消费的巨大需求市场,商业化的分享经济平台应运而生。商业化组织既有只提供数字化交易平台的公司(如ebay、赶集网),也有直接提供产品—服务系统的公司(如Zipcar)。
不论是社会创新,还是商业模式创新,分享经济都对主流经济模式构成挑战。它还引起了法律、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分享经济必然会与主流的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张力和冲突。这丝毫不奇怪。但笔者所关注的,并不是分享经济是否能够与主流经济模式磨合成功,而是分享经济作为一种社会运动被商业系统吸纳后的走向。
公益性还是商业性: 分享经济的未来走向 分享经济从一开始诞生,就孕育了一个不可逃避的矛盾:社会与市场的矛盾,而矛盾运动的结果,有可能是社会让位于市场,从而难逃波兰尼所说的“脱嵌”的命运。分享经济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哈丁所说的“公地悲剧”问题。对这一问题,主流的市场经济模式无力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协作消费的主要场域,就是日常生活领域和私人消费领域。例如,人们提倡简单生活、旧物再利用和资源共享。以分享型生活风格为中介,人们试图重建共同体。然而,这种以公益(环境保护、社区重建)为目标的生活风格运动,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就是群众面过小的问题。而群众面过小,就会被边缘化。
群众面之所以过小,有两个原因。第一,意识分层。任何一个社会,总会有一部分精英群体率先从人类共同体的高度去反省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提出可替代性的解决方式和出路,并发动社会运动。但其他人的思想觉悟并不能同步跟上这些精英群体的观念。他们是否配合精英群体的号召,取决于许多条件是否满足,其中的一个,就是生活风格替换成本是否在大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第二,放弃习惯的成本。主流的经济模式培育了大众的习惯,这些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要让人们放弃与主流经济模式相适应的消费行为模式,就意味着要放弃业已形成的习惯。而习惯的放弃是有成本的,它会造成心理上的不适。这种成本,可以称之为心理退出成本。只有采取措施来弥补或抵消这种成本(如新的消费模式可以带来更好的体验,或可以带来更好的经济收益,如网上购物更便宜),大众才有可能放弃旧的习惯,采纳新的消费行为模式。
以社会精英所发动的作为社会运动的分享经济,往往很难为大众的心理退出成本提供足够的补偿。因此,作为社会运动的分享经济(通常体现为免费或互惠),其规模都比较小。它的发展壮大,取决于大众的思想觉悟的提高。在大众的思想觉悟没有普遍提高的情况下,作为社会运动的协作消费往往处于边缘的位置。在压力环境下,为了生存,这些社会机构也有可能发生商业化转向,从而背离自己的初衷。以商业组织所推动的作为盈利模式的协作消费,则能够为大众的心理退出成本提供足够的补偿,因此,作为商业模式的协作消费(通常需要收费),其规模可以变得很大。理想的结局,是商业化模式和社会运动模式同步发展。要避免作为社会运动的协作消费被作为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协作消费所排挤或吸纳,避免商业化模式一家独大,就必须培育公民精神。如何避免分享经济领域过度被商业机构所侵占,促进作为社会运动的分享经济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艰巨挑战。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