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维鸿:不要用里根经济学混淆中国的供给侧改革
2015年11月10日到18日、前后九天,中央四次提及“供给侧”改革,昭示着新一轮改革指导精神的“理论话语”确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有效性和生产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这是“供给侧”改革作为宏观经济新常态下的新“理论话语”,第一次得到中央最高层的明确认可。
但是,随着对新改革思路的解读逐渐深入,社会上很多学者、尤其是很多具有美国背景的经济学家,喜欢引用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的“里根经济学”,类比中国此次“供给侧”改革。在我看来,这种类比显然是不合适的。
所谓“里根经济学”,是指以“供应学派”(Supply-Side Economics)作为理论基础的改革思路,其核心是政府降低企业和劳动者的所得税率,鼓励劳动者更辛勤的工作,产出更多、税基扩大,政府总税收不减反增,形成著名的“拉佛曲线”(Laffer Curve)。
从经济学角度看当前的中国经济,正在从标准的“投资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过渡,各级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资和掌握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依然占据着大的权重。换言之,经济体内的供给体系效率,主要不是由民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决定的,而是巨量的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生产。因此,拿今天中国经济类比美国八十年代显然是不合适的,拿中国的“供给侧”改革类比充满争议的“里根经济学”,更加容易混淆、甚至否定我们的改革路径。
因此,从“供给侧”想办法,无疑是破题中国经济缺乏新增长点的明智之举,也是克服国有经济“既得利益集团”改革阻力的有效路径。这里所指的国有经济,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各级政府的消费和投资,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经营。在我看来,习总书记关于提高供给体系的“有效性和生产效率”,也是在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指示。
第一,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作为服务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其现代化治理的改革目标,就是要更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说白了,就是把取之于民的税收,真正用于提供有效的民生服务。例如去年开始,财政部和发改委力推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改革,就是中国最标准的供给侧改革。
PPP模式要求政府公开透明地进行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的招标,把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通过法律合同约束政府和民营经济的行为,不仅提高了供给效率,还通过“依法治国”确认了公共服务的有效性,有利于立法机构和媒体的监督。
以最近我参与的内蒙古干盐湖治理方案为例,每年中央财政大规模转移支付,整体治理效果却甚微。一方面原因是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跑冒滴漏”,另一方面也是当地政府有意为之——没了污染源,每年的转移支付不就也没了?只是苦了当地的牧民,眼见着绿色的草原和蓝色的湖泊,逐渐被盐碱地和戈壁滩取代。
我们试图引入生态治理的PPP模式,把干盐湖治理作为任务公开招标,并通过特许经营权的引入,即把未来三十年治理后的草原收益作为代价,让民营资本投入生态治理。这不仅节约了中央财政每年无底洞般的持续投入,更重要的是有效地解决了牧民的民生问题,调动了民营资本的积极性,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有效性实践。
第二,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重要保障。很多人试图用里根经济学混淆我们的供给侧改革,某种意义上也是要变相否定国有企业的改革路径。2015年9月底,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国有企业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从传统上的“管人、管事、管钱”,升级为“管资本”,促进国有企业供给系统的生产效率。
在我看来,相比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当前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低下,主要不是源于“国有”的所有权结构,而是在企业治理结构上的政企不分!利用现代金融机制,被充分授权的国有企业管理者按市场规律办事儿、提高经营效率,是广泛被证明有效的“供给侧”改革路径。
如果说“里根经济学”跟中国的“供给侧”改革是“牛唇不对马嘴”的类比,在国有企业生产效率的改革领域,已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撒切尔主义”倒是多多少少可以借鉴。说白了,国企经营者应被充分授权,各级员工并没有国有的“铁饭碗”,国企职工当然可以期待优厚的薪酬和退休待遇,但是要拿出堪比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能力和干劲,而不是凭借跟政府的关系优势。
总之,中国特色的“供给侧”改革,必须要基于中国经济的现实情况,首先需要的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发改、国资等部门的切实落实,构建国有经济的现代化管理机制。而对于与国有经济相辅相成的民营经济,只要将综合减税和简政放权充分落实,旺盛的内需消费完全有能力引领中国经济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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