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磊 马骏:宁降息,毋QE,坚持中性不动摇
陆磊——当前所谓“中国版QE”的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利率调整的原因和力度
一是发挥逆周期宏观调控工具作用。2015年一季度以来的经济运行所面临的下行压力、物价总水平保持低位,都决定了通过名义利率适度下调以实现实体经济部门的实际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的客观需要,以此稳定实体经济运行预期。综合考虑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利率水平,此次利率调整体现了货币政策的稳健性。
二是发挥货币政策的预调与微调职能。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步下调0.25个百分点,可以起到对市场预期的预调与微调作用。一方面,利率政策作为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其运用意味着政策空间依然存在,通过降低融资成本以改善实体经济部门财务状况的政策效果显然可以预期,而当前所谓“中国版QE”的说法是建立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失灵、缺乏操作空间的基础上,与近期中国货币政策量、价工具组合综合运用具有较大余地不符。另一方面,0.25个百分点的调整幅度反映了尽管经济下行存在较大压力,但我们具备挖掘经济潜力,形成新型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的发展空间。
利率市场化的时机和力度
一是存款保险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体制基础。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的正式公布为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扩大,甚至全面取消浮动区间塑造了微观体制机制保障:一方面,在确保存款人安全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拥有更为广阔的自主定价空间,使市场供求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定价行为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奠定了市场基础。从近期数据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30%的存款利率上浮区间内并未采取“一浮到顶”的做法,上浮50%有利于金融机构和客户综合评价自身承受力实现市场定价,交易双方关切点势必从基准利率转向风险溢价。可以说,从存贷款市场情况看,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
关于利率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
一是宏观调控政策工具需要发挥组合拳作用。利率政策仅仅是宏观调控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工具,对预期的引导还需要财税、产业、区域政策对金融部门和实体经济进行引导,仅有融资成本降低是不够的,还需要形成融资的有效需求,以实现金融资源存量和增量的优化配置。
二是宏微观政策工具需要发挥组合拳作用。利率政策引导社会融资成本降低还需要有效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激励金融创新的法律发挥加以配合,如扩大直接融资占比,发挥金融创新在企业和技术创新中的作用,降低经济部门对短期宏观调控政策的过度依赖,在稳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中长期的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
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降息仍是中性政策。
陆磊:降息仍是中性的货币政策操作
2015-05-10 来源:财经网
继上个月降准之后,央行在5月10日这个周日宣布降息0.25个百分点,同时还扩大了存款利率的上浮空间至基准利率的1.5倍。
2014年5月10日晚,央行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市场在本周五(5月8日)对央行的降息就已经有所预期,在周日(5月10日)上午,网上不断传出央行当日降息的消息。至当日晚上17时许,随着央行网站的正式公布,传言最终坐实。市场之所以这样预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最近不断疲弱的经济形势。虽然央行在近期已经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不断下行,但在国内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年期存款利率的锚定作用仍对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获得关于此次降息的权威解读,《财经》第一时间采访了央行研究局局长陆磊,他指出,降息仍是中性的货币政策操作。降息会起到稳增长作用,但并不一定代表稳增长就压倒了调结构。他还强调,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情况下,全面取消浮动区间的微观基础和宏观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不能说稳增长一定压倒了调结构
《财经》:在4月30日政治局会议后,投资者普遍认为,决策层的政策天平正在向“稳增长”倾斜,而近期包括银监会将贷存比不再视为监管指标的一系列动作,都被认为具有“稳增长”的意味。央行此次降息是否表明货币政策的天平更加倾向于“稳增长”?
陆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下的目标,货币政策特别是利率政策是一个总量政策,在操作过程中主要起到的是逆周期的宏观调控工具的作用。利率政策当然最后会在稳增长当中起到相关作用,但不能说稳增长就一定压倒了调结构。此前,央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的普降和定向政策相结合,意味着还是有总量和结构双向的政策工具,不见得一个政策出来体现目标就只是单一的方向。
经济运行在一定的阶段当中主要矛盾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是很正常的现象,而稳增长是为调结构和促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空间,调结构和促改革都是中期和长期才能完成的任务,首先需要一个短期的良好的运行的环境。没有人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你有的时候很饿,就得吃东西,但是不是说你可以不干活。
降息仍是中性政策
《财经》:如果说央行上个月降准是考虑到基础货币缺口等因素,那么央行这次作出降息的决策,主要参考哪些经济指标?
陆磊:第一是经济运行的情况,第二是物价总水平,第三个是名义融资成本。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加的情况下,根据经典理论,短期内要在消费需求、投资需求、进出口环节有所作为。不是中国怎么干,世界上通用的手册都是这么定的,就是我们所说的逆周期的宏观调节。
第二个是物价总水平,如果在物价总水平保持在比较低的状态下,考虑到名义融资成本或者名义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实际的利率水平或者说实际的无风险资产回报率水平就会显得相对偏高,实体经济部门“相对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就会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得名义利率和名义融资成本产生相应的变化,才能使实际融资成本相对偏稳。上次我谈降准说是中性政策,这是因为从流动性角度看并不是凭空创造出一块儿来,那么这一次仍然是中性政策,并不是凭空使实际融资成本产生真实的下移,而是说物价变了,你必须要变名义融资成本,以使得实际融资成本发生相应变化,还是中性政策,前面是量这次就是价了。
《财经》:此次降息是否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有关?从江苏省地方债的发行来看,其票面利率在3.5%-4.0%左右,有分析指出,在债务的置换过程中,有必要维持一个较低的利率水平,这样才能降低商业银行的负债端的成本,以使得商业银行在资产端具有配置地方债的意愿,央行在降息的时候是否也有这样的考虑?
陆磊:利率作为央行的一个重要的逆周期调节工具,主要考虑的是因素我刚才所说的这些因此,你说的因素,如果可能引起市场流动性的变化的话,它并不直接通过利率手段来进行相应调节,因为买债方并不是央行,买债方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配置贷款或者持有债券进行资产组合时是综合考量的。任何一个国家,利率政策调节作为一个总量政策的考虑就是经济运行情况、物价总水平、名义融资成本这些因素。
全面取消浮动区间的微观基础和宏观条件基本具备
《财经》:目前,存款利率上浮空间已经到了基准利率的1.5倍,有分析指出,利率市场化有可能在下一次利率调整时最终完成,您怎么看?
陆磊:这次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有两个原因,第一,5月1日的存款保险条例的正式出台已经奠定了最终的存贷款利率完成市场化的制度基础,央行之前还担心社会公众是否受损,在存款保险制定已经建立的情况下,这种担心不存在了,定价权就可以交给金融机构了。
第二,以往是扩大到1.3倍,但并不是所有金融机构都上浮到顶,它是有空间的,到1.5倍时,这个空间就更广阔了,真的你放的很宽的时候,双方就可以放在桌面上谈了,这时候双方的注意力就从央行定的上浮空间转移到我怎么样来定风险溢价,怎么样实行差别定价。
打个比方,就好比你跳高能跳一米八,我给你定一米六的空间,你就没有发挥出来,如果定的是25米,你再怎么蹦也蹦不到天花板上去,因此,天花板存在与否在微观意义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实际上全面取消浮动区间的微观基础和宏观条件基本上具备。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解读5月10日央行降息决定
央行今晚宣布再次将存贷款基准利率降低25个基点,并继续扩大存款利率浮动范围。从宏观层面上看,其主要动因是,由于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有必要通过降低名义利率来达到降低实际利率、稳定投资增长的目的。如果名义利率不降,在通胀率明显下行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由于实际利率上升而导致货币条件被动紧缩的局面。
不应该将这次利率下调解读为中国版的量化宽松(QE)。一些发达国家的量化宽松是在政策利率接近于零,而实体经济又面临衰退的背景下采用的非常规政策手段。在中国不存在零利率对货币政策的约束问题(zero lower bound)。从流动性创造机制来看,我们也有使用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和其他常规政策工具的空间。这些工具足以有效地调节流动性供给,保持货币与信贷的平稳增长。这些政策工具在中国的使用仍属于常规性货币政策操作,与发达国家的QE有本质的区别。
关于这次将存款利率上限直接从基准利率的1.3倍扩大到1.5倍,其主要考量是防止“诱导性上浮”。换句话说,如果仅仅将上限扩大到1.4倍,一些自主定价能力有限的银行的存款定价就可能被“诱导”到这个上限,对本来已经形成的融资成本下行的趋势产生不利的影响。将上限直接调到1.5倍,拉开上限与市场均衡利率水平的距离,更有可能降低一些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一浮到顶”的冲动。我估计,由于当前流动性充裕,通胀率和市场利率都趋于下行,大部分金融机构不会用足这个1.5倍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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