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济民主的目标 在经济民主发展早期,主要强调劳动者保护和社会保障,之后逐渐延伸为经济与社会保护,并最终发展为促进社会平等与公平。正如纳弗塔里所说,这一体制使得“限制资产阶级专政制度并且在经济上实行一定程度的自由已具有可能”。[45]
早期的资本主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46]随着工人运动不断高涨,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推行经济社会改革,以缓和阶级矛盾。19世纪70年代,俾斯麦在一次对国会的著名演讲中说:“对抗社会主义的目的并不仅是压制社会民主势力而已,更重要的应当是积极地促进劳动者的福祉。”[47]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不断推出以保障工人和社会弱者生活为主线的民主措施,使欧洲一度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不断遭遇挫折。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一种以“权利”为主导的民主观念逐渐形成,即实行经济民主是劳动者的权利。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现代意义的生存权,即生存权是能够体现人的价值、体现人有尊严地生活下去的权利,这也是经济民主的起点和归宿。
经济民主的社会保护目标主要体现为对劳动者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的保护、对环境的保护等,相应的立法体现为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环境保护法等。19世纪以后,随着工人运动的发展,以保护劳工为目标的社会立法在欧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英国1802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法国1806年的《工厂法》、1841年的《童工、未成年工保护法》和普鲁士1839年的《工厂矿条例》都是较早的劳动保护法。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之一,消费者在20世纪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在市场层面,经济民主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护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在这里,消灭竞争对手的愿望要淡薄得多,由于彼此尊重对方的生存空间,那种你死我活,不择手段相互倾轧的做法遭到摈弃,有利于国家经济秩序稳定与社会和谐。正如恩格斯所说:“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48]经济民主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时考虑环境利益和公众健康,也是这个道理。
在制度设计上,经济民主有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社会公平,促进政治民主更好地实现。维伯夫妇论述了社会进步与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的关系,他们认为,在社会正常发展过程中,“废除把人当作动产的奴隶制,政治民主的建立,以及妇女的解放,都必须在任何工业民主普遍实施之前实现”。[49]依其理解,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政治民主必须走在经济民主之前。赫尔德说:“如果民主想取得胜利,必须把经济领域的关键团体和组织与政治制度重新连接起来,从而使他们成为民主过程的一部分。”[50]近年来,面对多元民主理论的发展困境,达尔和林德布洛姆也转而强调经济民主、经济平等对实现政治民主的意义,如达尔提出一种广泛合作型的所有制,开创了“把民主扩展到车间和一般经济生活中去”的新经济民主理论发展空间。[51]
作为改良主义的西方经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目标,与科学社会主义所昭示的剥夺剥夺者、消灭资产阶级所有制,进而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目标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正如列宁所说:“资产阶级革命在实行民主改革方面愈彻底,这个革命就愈少局限于仅仅有利于资产阶级的范围内。资产阶级革命愈彻底,就愈能保证无产阶级和农民在民主革命中获得利益。”[52]我们对其进步意义同样需要给予历史的肯定。
六、经济民主的实践 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支持和赞同经济民主化改革。马克思将合作组织看作“资本主义肌体上发展起来的新社会因素”,认为它“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53]列宁认为,任何民主“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54]在其执政期间,他十分重视经济管理方面的民主,比如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赋予人民对经济生产过程及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监督与管理权力,集中大多数人的智慧发展经济,发扬民主等等。他说:“如果不提出经济要求,不直接而迅速地改善劳动群众的状况,劳动群众是永远也不会同意去考虑什么全国的共同‘进步’的。”[55]十月革命后,尤其是二战结束后,以苏联、东德、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全面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核心的经济民主试验。社会主义经济民主的伟大实践,使得社会主义国家的工农劳动群众摆脱了国内外资产阶级的剥削和控制,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苏联的生产力获得空前的发展,通过两个五年计划,苏联迅速发展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强国,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越贡献。同时,在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民主方面,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西德、法国、英国、美国和瑞典等资本主义国家,也进行了一系列经济民主改革,以缓和企业中资本和劳动的矛盾,如通过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提高劳动者的地位,减少食利阶层等,大大地推动了经济民主化进程。普鲁士最早开展经济民主的实践。1838年,普鲁士铁路行业和几个地方率先对工伤责任问题做出原则性规定,形成了最早的雇主责任制。1839年,《产业工人工资收入法》提出建立疾病、死亡救济金,授权地方政府建立特定的疾病保险制度。1861年,普鲁士《商业法典》规定,店员一年内连续生病三个月,期间工资照发。在法国,1793年的雅各宾宪法规定:公共救济是神圣的债务。1850年,法国政府发布《公共救济与预防法》,对退休者及贫困人口的生活予以公共救济。1898年,政府颁布《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雇主对受伤的雇员的补偿责任。在英国,1834年的《济贫法》和1867、1884年的革新法案是经济民主化的典型标志。在美国,其标志性事件是1890年的反垄断立法和1935年的社会保障立法。应该说,在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经济民主实践最成功的是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它们因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而蜚声全球。但这些改革的共同特征是“在维护现有体系,而不是变革体系”,[56]因为“经济民主制度比资本主义更接近民主的理想”。[57]正如福尔默·威斯蒂所说:“工会和集体谈判的出现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民主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性能,在这一点上意见分歧。”[58]
有关经济民主的思想在“五四”时期开始传入我国,当时知识界对经济民主的理解呈现出多元化的思想源流,批判资本主义经济不平等现象则成其共通之处。“中华民国”成立后,为践行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主张,颁布了一些具有经济民主性质的法律,如1936年的“五五宪草”详细规定了节制资本、保护劳工利益和实行社会救济的内容。抗战胜利后,以知识精英为主体的民盟提出“用民主的政治建设民主的经济,以经济的民主充实政治的民主”,一度成为国人的梦想。[59]1947年,国民政府新宪法照抄了“五五宪草”中关于土地及国家对经济调控作用的相关条文,有些新条文还体现了经济民主理念的进一步发展。但因战乱频繁,这些法律并没有得到实施。1949年以后,劳动人民翻身得解放。在人民民主专政体制下,新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民主试验。此际,毛泽东多次谈到经济民主问题,并明确提出劳动人民管理经济的权利是最大的权利。[60]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创造性地提出以“两参一改三结合”为核心的“鞍钢宪法”,有力地推进了当时的工业化进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围绕发扬经济民主发表了一系列谈话。他说:“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61]之后,他一再强调,必须走经济管理民主化道路,应“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6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这些论述明确了社会主义社会中经济民主的内容、形式、特点和发展方向等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正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因此,必须对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经济民主理论进行扬弃和改造,剔去其糟粕,吸收其合理内核,以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发展完善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改革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在宏观上,要将“人民民主”原则真正应用到经济领域,使国家各项经济制度安排符合绝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的利益。尤其是提高劳动所得,改变资本所得挤占劳动所得的现象。同时,转变政府职能,使之尽快向公共服务职能转型,避免政府作为市场主体牟取利益的行为。在市场运行中,破除市场和行政垄断,防止垄断行业对国民财富、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侵占,增加社会活力和公共福利。在微观上,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保障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提高经济效率。具体可通过劳资协议制度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或在某些性质的企业实行“劳者有其股”,使劳动者能够有序、有效地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另外就是改革户籍制度,打破身份、地域歧视,赋予农民、农民工和外地人以平等国民待遇,对农民、农民工和城市低收入群体进行优惠乃至免费职业培训等,真正实现同工同酬,保证机会均等和分配公平。
注释: [1]吴宇晖等:《经济民主:一种关于“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1期。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Seymour M. Lipset, The Encyclopedia of Democracy, London: Routledge, 1995, p. 609.
[5]黄文扬主编:《国内外民主理论要览》,第34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7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1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F. A. Hayek, 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2, pp. 472~478.
[10]乔·萨托利:《民主新论》,第10-11页,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
[11]参阅王全兴等:《经济法与经济民主》,《中外法学》,2002年第6期。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97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3]《列宁全集》,第37卷,第75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4]《列宁全集》,第36卷,第341页,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5]《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1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47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0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9]《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9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9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72页,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2]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第52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3]萨缪尔森等:《经济学》,第78页,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
[24]《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31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5]《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6]《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78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7]应克复等:《西方民主史》,第51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28]福尔默·威斯蒂:《北欧式民主》,第31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9]Michael Howard, Self-Management and the Crisis of Socialism, Lanham: Roman & Littlefield, 2000, pp167~179.
[30]《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9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1]《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50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第737页,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版。
[33]霍尔瓦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第25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4]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第16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7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1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7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8]《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27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0]《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49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1]《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1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2]《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7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3]徐崇温:《民主社会主义评析》,第191页,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
[44]科里·罗森等:《职工股份制设想的缘由及其前途》,载戴敏华编:《股份·分享·证券——国外经济学家论股份制》,第47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
[45]徐崇温:《民主社会主义评析》,第187页,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
[4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6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7]黄越钦:《劳动法治》,第45页,(中国台湾)三民书局,1993年版。
[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9]锡德尼·维伯等:《资本主义文明的衰亡》,第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0]赫尔德:《民主的模式》,第410页,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51]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p111~136.
[52]《列宁选集》,第1卷,第55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7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54]《列宁全集》,第40卷,第276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55]《列宁全集》,第21卷,第325页,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56]Margaret Kiloh, Industrial Democracy, in David Held and Christopher Pollitt(eds), New Forms of Democracy, Sage Publications, 1986, p. 16.
[57]施韦卡特:《反对资本主义》,第22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8]福尔默·威斯蒂:《北欧式民主》,第29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59]《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第67页,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年版。
[60]参阅曾明德:《论经济民主》,《探索》,1989年第3期。
[6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5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6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6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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