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从时间维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根源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不是中国任何其他历史阶段的政治经济学,具有突出的时间规定性。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的“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①,政治经济学是理论的一般性与历史的特殊性的结合。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就明确提出“为什么该原理出现在11世纪或者18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某一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他们各自的需要、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理论的时代性的思想完全适用于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问题。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也是最大的实际。对中国问题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规律的学说。
一方面,从理论源流和思想内涵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立场、观点、方法上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脉相承的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都基于生产力发展实际,从客观的“经济事实”出发研究和揭示特定历史条件下生产关系调整变革的规律都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揭示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行规律。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鲜明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本质,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具有世界性和国际意义。
另一方面,从实践源泉和实践指向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践根据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活动。它既不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前基于中国经济发展事实的理论建构,也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之后的理论设想。它揭示的就是从1956年到今天的中国经济发展实践过程中蕴含的经济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代化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产物,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的理论指导。从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我们可以探求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时间界限的看法。综合分析习近平的论述我们可以判定,在他的视野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指的就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学。习近平虽然是在概括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但他的论述是历史性的,将基本原理的叙述置于历史过程之中,分为三个历史时段。第一个时段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很明显这不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探索,但是又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紧密相连,这可以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历史”的“前史”。第二个时段明确界定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提出的“独创性的观点”,习近平主要列举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理论”、“统筹兼顾、注意综合平衡”、“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农轻重协调发展”等三个重要观点,认为“这些都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这个阶段显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范围了,笔者认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奠基阶段。第三个时段明确界定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和创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重要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是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政治经济学,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③这些理论探索显然是对毛泽东探索的继承和超越,从时间维度对应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历史时期。从十九大表述的理论观点看,这个初级阶段到何时结束还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至少应该是2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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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0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607—608页。
③《立足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载《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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