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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奎:论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

http://www.newdu.com 2021/8/17 爱思想 王梦奎 参加讨论

    
    
    在近年来关于再生产理论的讨论中,有一些同志否认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或者认为这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已经不起作用了。有的同志甚至提出:“应当彻底抛弃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的教条。”我认为,这些意见是值得商榷的。
    在经济思想史上,第一个把物质资料的生产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并且揭示出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发展趋势的,是马克思。早在1857—1858年,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就指出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越来越大的一部分生产时间耗费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上”的事实,认为:“固定资本的规模和固定资本的生产在整个生产中所占的比重,也是以资本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财富发展的尺度。”在1861—1863年写的经济学手稿,即后来整理出版的《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投在机器和原料上的资本部分在增加,花在工资上的资本部分在减少,这是不容争辩的事实。”显然,这里已经孕育着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更快的思想。尔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揭示了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规律。所谓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只不过是把有机构成提高的规律运用于社会总生产时的另一种说法而已。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没有考虑技术进步的因素,是科学的抽象。列宁发展了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把技术进步的因素纳入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从而明确地得出了“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得更快”的结论。
    如果把生产资料进一步分解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两个亚部类,那么,“增长最快的是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其次是制造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最慢的是消费资料生产。”这是上述结论的合乎逻辑的引申。
    人们对于这个规律的内涵的理解,至今诸多歧议。据我的理解,这个规律是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增长速度对比关系的规律。我认为,“生产资料生产优先增长规律”这样一种表述,并不十分精确。应该根据列宁的提法,表述为“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或简称“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
    如果上述理解不错,那就可以回答这样的诘难: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使生产资料生产在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以至于会没有极限;而消费资料在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将愈来愈小,以至于会趋向于零。这是一种误解。列宁反对用公式“证明结论”的做法,他认为:“公式本身什么也不能证明;它只能在过程的各个要素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以后对过程绘图说明。”一些试图用数学公式的演绎来否定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规律的论文的作者,大概是忽视了列宁的上述告诫。
    有的同志断言,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规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已经“失去作用”了。这种意见是不正确的。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结论,是从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引起生产过程中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量的比例关系发生变化,即更少的活劳动可以推动更多的生产资料这一发展趋势得出来的,对于建立在高度技术基础上的、以不断的扩大再生产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再生产,无疑也是适用的。它所反映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性,其存废是不以社会制度为转移的。
    有的同志说,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原理,是列宁在19世纪末阐述的,他并“没有说他的论断适用于行将诞生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事实上,列宁在对罗莎·卢森堡《资本的积累》一书所作的批注中明确说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比消费资料(本应)增长得更快一些。”列宁为写评论《资本的积累》的文章所准备的提纲草稿和材料中,也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
    应该指出,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绝不意味着第一部类可以脱离第二部类而孤立地发展。生产最终是不能脱离消费的。比例性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消费是比例的因素之一。只有保持两大部类比例关系协调,社会再生产才能正常进行。无论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中所制定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公式,也不论是列宁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中纳入有机构成提高的因素后的扩大再生产的公式,实质上都表明了社会生产发展所要求的两大部类的平衡关系。
    近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了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原理的正确性。我们用不同类型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说明在近代工业发展过程中两大部类的发展速度问题。先看苏联,从1913年—1980年,生产资料生产增长增长速度超过消费资料生产增长速度。苏联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发生过片面发展重工业而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错误,这使得重工业的增长有一部分是在合理需要之外的。从美国工业近百年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在轻工业和重工业都有长足发展的情况下,也是重工业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而轻工业所占比重则大幅度下降。1880年至1975年,美国工业生产总产值增长218倍,其中重工业产值增长415倍,轻工业产值增长114倍。日本的工业发展,同苏美两国呈现出同样的趋势。钢铁、机械、化学等重工业部门的增长速度,都高于整个工业的增长速度,而纺织、食品工业虽然也有很大增长,但速度却远低于整个工业的增长速度。第三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显示了同样的趋势。
    有的同志用产业革命的历史,来否定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在他们看来,似乎产业革命的历史过程证明轻工业比重工业增长更快。他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正是根据产业革命以及尔后机器大工业发展的历史,得出了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结论的。他们没有明确把握这个规律发生作用的时期的上限,即它是从何时开始发生作用的,而且把产业革命过程中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同了:一是哪个部门先广泛地使用机器进行生产,一是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何者增长得更快。
    先说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发生作用的时期的上限。如上所述,这个规律是在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特别是在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的技术进步条件下的经济规律。拿机器大工业出现以前,比如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经济史,来否定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是悖于这个规律的真谛的。再从产业革命的过程来看。作为产业革命起点和标志的,是机器的发明和使用。从开始用机器制造机器到产业革命完成的几十年间,英国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业部门的发展情况是蒸汽机和铁的增长速度,都远远高于棉纺织业的增长速度。德、法、美等国的产业革命,也显示了同英国产业革命相同的趋势。比如德国,1850年至1870年产业革命取得决定性的进展。在这20年间,轻、重工业都得到迅速发展,但重工业增长速度比轻工业更快。
    当然,任何经济规律都不是孤立地起作用的,必然会有某些起相反作用的因素来抑制和抵消它的作用,使它只具有趋势的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论述利润率变化的规律性时,不仅研究了规律本身,而且分析了起相反作用的各种因素,考察了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并且恰当地把他发现的利润率变化的规律称之为“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列宁在《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一文中,批评“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布尔加柯夫用农业发展中的个别事实否定资本主义国家农业生产中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总的经济规律时,指出:“我们强调‘总的’一词,因为无论马克思或他的学生,始终只认为这个规律是资本主义总趋势的规律,而决不是一切个别情况的规律。”我们考察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应该学习马克思和列宁的方法论,把它理解为一种发展趋势,而不能作绝对化的理解。
    在当代科学技术飞跃发展,整个社会财富急剧增长,社会生产的物质基础空前雄厚的条件下,两大部类的增长速度出现了接近的趋势;但是,如果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来考察,总的来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还是重工业的增长速度超过轻工业的增长速度。虽然在重工业内部和轻工业内部,各个行业的增长速度参差不齐,但总的发展趋势,是重工业的增长速度快于轻工业,因而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也相应地上升了。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除了对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趋势起抑制和抵消作用的因素外,还有促使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因素。我们至少可以举出下述诸项:(1)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社会分工的深化必然导致生产专业化的发展,新的生产环节、生产单位和生产部门的产生。社会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正如同技术进步一样,是没有止境的。(2)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是个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历史过程。工业愈发达,科学技术愈进步,则机器的使用范围也愈益深入到更为广泛的领域。新的机械设备从发明到投入生产的间隔时间也愈来愈短。(3)虽然在科学技术进步的条件下,生产过程中物化劳动的节约使得单位产品的生产资料消耗大为降低,或者说,单位资本的产品量大为增加,从而延缓了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过程,使某些时期有机构成处于停滞状态,甚至出现下降的情况,但是,整个来说,为马克思所揭示的有机构成提高的趋势,仍然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4)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加速了机器设备的无形损耗,缩短了固定资本更新的周期。(5)武器的制造需要大量的而且往往是最先进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生产增长速度的实际状况,就是上述两种起相反作用的因素,即起抑制、抵消作用的因素和起促进作用的因素共同作用的合力,或者说,是两种作用力的平行四边形。
    有的同志认为,承认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规律,必然使消费资料生产远远落后于生产资料生产,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和比例关系就会遭到破坏。我国经济建设的历史证明,这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
    在目前经济调整时期,适当放慢重工业的发展速度,使轻工业的增长速度高于重工业,是必要的。由于进行经济调整,强调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生产,使一些同志产生了一种误解,似乎重工业所占的比重越小越好。有的同志甚至把生产资料生产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对立起来,认为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速度快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在本质上是相矛盾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我们任何时候都应该十分重视消费品的生产,把它放在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来考虑。消费品工业有着广阔的领域和巨大的潜力,在这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但是,我们不仅应该讨论生产的目的,也必须具备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如果说生产消费资料以满足群众需要是生产的直接目的,那么,生产资料的生产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的关系,也就是国家建设同人民生活的关系,人民的长远利益同眼前利益的关系。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应该看到,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现代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个说来,我国还是一个在经济上和技术上比较落后的国家,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的历史过程还远没有完结。从经济发展战略来考虑,还是应该自觉地坚持生产资料生产增长更快的原理,经过经济调整之后,使生产资料生产保持高于消费资料生产的增长速度。
    原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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