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观点 >> 正文

王国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选择

http://www.newdu.com 2018/3/6 中国证券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发展辨析:是金融的主流方式还是拾遗补缺
    第三方支付牌照、余额宝和P2P等运作方式有着快速增长的势头,将成为金融运作的主流方式,是一些人之所以强调互联网金融具有颠覆性功能的一个主要根据。在他们看来,势头(增长率)似乎意味着规模和主流。但事实恐怕并非如此。
    首先,从第三方支付牌照来看,它建立在网上零售商品的销售额基础上,以网上支付为特征。假定“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量均为网上商品交易的金额(实际上,它包括了众多城乡居民利用互联网通过相关银行缴纳水、电、手机和燃气等费用的支付),那么2013年的业务量也仅为6.45万亿元,占支付清算总额2934.997万亿元比重仅为0.22%;如果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报告的1.8万亿元计算,则2013年通过互联网零售商品支付的资金数额占支付清算总额的比重就只有0.061%;如果按照《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显示,2013年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到16万亿元计算,它占支付清算总额的比重也就0.55%。由此不难看出,网络支付是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互联网只是网络中的一种形式,并没有取代其他网络的必然趋势,也就不具有颠覆金融的发展趋势。这同时意味着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缺乏无限量扩展的趋势。另一方面,在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网商中,因运作不规范和合谋套取信用额度等行为而遭受央行处罚的现象也屡屡发生。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预授权风险事件的通报》中,就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和风险事件处置不力等问题,对银联商务、广东嘉联等10家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8家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停止线下收单接入新商户。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对汇付天下、富友、易宝和随行付4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了处罚。不论是受处罚的机构数还是处罚的频率都超过了正规金融机构。
    其次,从余额宝来看,在经历了几个月的火爆以后,不论是增长率还是年化利率都已明显下降。天弘基金的份额增长率在2013年底达到233.03%以后,就急速下落了,到2014年的第二季度仅为6.08%了;与此同时,天弘基金的收益率也快速降低,从2014年1月8日的最高点6.761%下落到2014年10月7日的4.089%,明显低于同期推出的各款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这意味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上基金销售与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之间的竞争已无多少优势可言,也就很难谈得上,它是否代表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发展的主流趋势和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更不用说具有颠覆“金融”的功能了。
    最后,从P2P网贷来看,一些人屡屡以英国的Zopa和美国的Proper为例来强调P2P网贷的长远发展和主流趋势。但这些例举有着过分夸大之嫌。
    英国的Zopa于2005年3月投入营运,截至2013年底累计成交4.7亿英镑,其中2013年成交1.9亿英镑;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成交额增长了131.5%。此外,英国还有Funding Circle、RateSetter、MarketInvoice和Lending Works等从事P2P业务的平台机构。这些机构通过P2P运作在1年内累计成交额不过百亿英镑、余额不过十几亿英镑,与英国金融体系中每年累计交易额数千万亿英镑、余额数十万亿英镑相比,在规模上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美国的P2P平台主要由Lending Club和Prosper两家构成。2013年,它们合计的交易额大约为24亿美元,与2012年的8.7亿元美元相比,增长了176%。就增长率而言,这两家机构的扩展引人注目,但就成交额而言,相对于美国每年金融成交额高达数千万亿美元,实在缺乏纳入金融主流视野的理由。
    在中国,2013年底,营运P2P网贷平台的机构已达800多家,贷款余额大约为268亿元,与2012年的测算值相比,增长了3.78倍;到2014年9月底,网贷余额为646.03亿元。中国金融每年的成交额高达数千万亿元,贷款数额高达数十万亿元、贷款余额已达78.72万亿元(2014年8月),与此相比,P2P网贷的几百亿元余额实属小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用“金融主流方式”予以界定。另一方面,中国的P2P乱象丛生,2013年累计有74家P2P机构出现提现困难、倒闭或跑路等现象,占P2P机构数的比重约10% ;据网贷之家统计,2014年前7个月,又有超过60家的P2P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跑路和关闭现象,投资者的损失惨重。与金融的其他运作方式相比,这些数字表明,P2P网贷已是中国金融风险产生的重灾区,它不可能成为金融运作的“主流方式”。
    由上不难看出,第三方支付、余额宝和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虽然在一定时间内有着高幅增长,但在金融体系中,它们运作的金融资产规模不大,因此不可能成为金融运作的主流方式。当然,这一判断并不否定,这些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方式,在起到拾零补遗的作用方面,有着积极效应。
    方向选择:债券回归直接金融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对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通过拾零补遗满足更广大的城乡居民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等,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关键在于“健康”。从金融运作角度看,“健康发展”有着三层含义:其一,在为广大城乡居民和小微企业服务过程中,既提高资金供给者收入水平又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提高金融运作效率。其二,在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快速程度的同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资产数额和比率,以充分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其三,切实落实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运作的长处和短处,根据各方面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展开运作,避免地方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机制强力推动互联网金融运作的发展,以贯彻优胜劣汰的原则。
    中国金融体系发展有赖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应改变以单一的银行信用为基础的金融体系,建立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市场信用等多种信用机制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现代金融体系。这一改革的基本取向是,使金融回归实体经济,建立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市场格局,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这一改革可选择突破口是,使债券(尤其是公司债券)回归直接金融。
    在债券回归直接金融的过程中,利用互联网展开债券的发行销售、信息公开披露和债券交易,既有利于推进金融回归实体经济,也有利于降低债券发行成本和交易成本,还有利于推进相关金融创新的展开,因此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性选择。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王国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方向选择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