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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远: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探索纪念于光远先生逝世四周年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中国社会科学网 杨思远 参加讨论

    于光远首先确定社会主义生产中c、v、m为价值量。“c、v、m所表示的不是实物量或使用价值量。在资本主义生产中,c、v、m所表示的是价值量。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所表示的,我认为也可以说是价值量,但是这里所说的价值不完全是原来意义的价值。”[43]为什么其是价值又不完全是本义上的价值呢?因为在社会主义经济范围内,还存在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两种经济。当两种所有制经济组织交换产品时,它们各自的劳动仍然要间接地、通过交换的方法,才能成为全社会的劳动,因而结晶在产品中的劳动,仍然是严格意义的价值。但在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内部,虽然劳动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可以直接计量、测定结晶在产品中的社会劳动,因而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就不再是严格意义的价值。但是,在实行经济核算制和按劳分配的前提下,各个企业在交换产品时仍然要以货币为媒介,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发放劳动报酬也不是直接分配消费品,而是以货币为中介,因而在形式上仍然是价值。“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从实质上说,处在不同交换关系中,产品里结晶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有的是严格意义上的价值,有的不是;但是,全部社会产品中结晶的社会必要劳动量都不是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尺度来衡量的,换句话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在形式上都表现为价值量。” [44]
    接着,于光远考察了作为社会主义资金的c和v。社会主义资金和资本不同,资本是资本家私有的、用来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社会主义资金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公共所有的、用来生产为满足社会需要的各种使用价值的价值。其中,在生产资料形态上的价值为c,通过劳动报酬形式提供给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形态上的价值为v。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公共所有,如果撇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某些残余,社会主义条件下全部生产资料的价值都是社会主义资金。至于消费资料则不同,并非所有消费资料的价值,都是社会主义资金。只有消费资料中为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并且将要转化为物质资料生产劳动者个人财产的并由他们消费的那一部分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并且由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劳动的劳动者直接消费的各种消费资料的价值,才是社会主义的资金。在阐述社会主义资金概念时,于光远对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分析阐述了一个重要观点:“在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时,则要首先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分析问题,首先分析整个社会的生产。因为社会主义的生产是统一的社会的生产,是公的生产。当然在考察社会主义经济时也要从个别企业的角度来进行,但是这种考察是从属于对整个社会生产的考察的。”[45]在区别资本与资金概念后,于光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从来不是商品,也从来不是社会主义资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类似资本主义条件下可变资本的可变的社会主义资金,不存在类似可变资本几种形态的可变的社会主义资金的几种形态。” [46]
    在再生产中,资本c、v的补偿和资金c、v的补偿是不一样的。资本的再生产首先要补偿已经消耗掉的价值,而资金的再生产只需要补偿已经消耗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使用价值。资本主义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着眼点是价值”,而社会主义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着眼点是使用价值”。在发生“价值革命”时,这个本质差别就显露出来了。“在社会主义生产中,新生产物的价值构成c+v+m的公式虽然也是两重的,那就是它既可以从新生产物价值是如何形成来看,也可以从补偿的观点来看,但是这里所说的补偿,不是直接的价值补偿,而是使用价值的补偿。价值补偿,在这里只是使用价值补偿的结果。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中,从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补偿的角度来看的新生产物价值构成公式中的c、v、m,同从价值形成的角度来看的新生产物价值构成公式中的c、v、m,它们不再完全是同一个东西,它们在数量上也是不相等的。” [47]
    在分别考察社会主义生产中的c、v、m时,于光远提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例如,他在考察c时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c的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而且也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制的再生产;c的扩大再生产,也就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础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共所有制的扩大和巩固。”[48]在谈到c的节约时,无论是从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耗费方面,还是从C的固定部分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方面,社会主义制度均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49]在考察v时,他强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劳动者所得报酬不再是再生产自己劳动力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给予劳动报酬同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价值的区别,是决不允许模糊的。”[50]在考察m时,他重点研究了v和m的不同划分方法及其意义。
    以c、v、m为基础,于光远对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各范畴及其相互关系作了广泛讨论。这包括新创造的价值或国民收入v+m,社会主义资金构成c:v,新创造价值中流归社会支配的比例m:v,社会主义再生产系列公式,社会主义生产中的c+v向成本k的转化,实行经济核算引起的价值补偿,社会生产费用c+v+m,m向利润p的转化,m/(c+v)、m/(C+v)、p/(C+v),按价格计算的c′、v′、m′,产品价格的构成W′=(c′+v′+m′),用价格计算的成本k′和利润p′,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的相互影响,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对利润在各部门间分配的影响,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比价对利润和职工生活的影响,工农业产品比价对工农业两部门成本、利润及工人、农民生活的影响,社会主义生产中决定价格的根据,按不变价格计算的W′、c′、v′、m′。在这系统性考察中,由于以代数形式表达,十分简洁,且可做定量分析。整个研究按《资本论》逻辑展开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体系,在同资本主义的对比中,把握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殊本质和概念规定。当然,这种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不能按照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展开论述,始终以资本主义为比较对象,限制了对社会主义经济内在矛盾体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系统揭示,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范畴的独特性只能在分散的比较中得到呈现,不能形成整体性。更重要的是,这种研究使得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在形式上和《资本论》没有多大区别,未能形成社会主义经济独有的范畴和范畴体系。这大概也是于老后来不断探索新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说肯定商品经济就是否定计划经济,这在于光远那里是不成立的。在20世纪50年代形成“宽派商品论”的同时,他就强调:“没有计划,不仅社会主义经济强大的发展是不可能的,而且不可能存在下去。”[51]这就是说,他并不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相对立来看待。但是,他在计划经济时代提出“宽派商品论”,在《探索》第一卷中只有一篇关于计划经济的文章,第二至第三卷中则一篇也没有;而到了改革开放后,尤其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他却坚持商品经济的有计划发展,提出制定商品经济发展计划,整个《探索》第六卷的主题就是讨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收入这个主题的文章有十五篇之多。计划经济时代主张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时代主张计划发展,颇具辩证精神。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包括两个方面,“市场经济就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我国有计划发展的主体”,[52]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3]同时,这种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是有计划的。于光远对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关于“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看法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有计划发展,是同一个事实的两种表达,而这个事实之所以存在,是要有一个前提的,即要有一个商品经济的计划。为了发展我国的商品经济,对传统的计划要进行重大改革,把原先非商品经济的计划改变为商品经济的计划。”[54]没有商品经济的计划,就不存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计划在性质上是一种“适应性计划”,而不是指令性计划。[55]
    如果说“宽派商品论”是于光远力图“沿着《资本论》的顺序展开”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体系的基础,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就是他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性出发考虑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体系的必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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