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作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部署,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凸显政府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中的重要责任和担当,通过就业发展,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必须把握“四个”现实,按照“五化”要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优化。
当前就业工作需要把握的四个现实 过去一段时期以来,中国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以上。但是,未来一段时期的就业工作仍然必须面对以下四个现实。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不减。据相关部门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仍将保持在9亿人以上,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超过15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近千万,还有300万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是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劳动者素质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矛盾日益加剧,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更加困难。而且,劳动力市场上开始有“就业极化”迹象,即劳动力市场上对高技能劳动力和低技能劳动力的就业相对增加,同时对中等技能劳动力就业相对减少。因此,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把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列入2018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三是技术进步对就业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就业需求方面,智能化与体能化并存;第二,就业渠道方面,自雇佣与受雇佣同在;第三,就业性质方面,灵活性与脆弱性共存;第四,就业类别方面,专业化与跨界性融合。
四是就业服务供给不充分。主要表现一是服务内容简单,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一般性的招聘、就业推荐和技能培训等单一性服务层面,难以充分满足新时代劳动力供需双方的综合需求,贴近市场现实发展的服务供给不充分。二是服务方式粗放,基本上仍然是集中式的声势浩大的大型招聘会、服务月(或周)和春风行动等,有针对性的、精细化的、切合服务对象需求的服务供给不足。三是服务手段落后,不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仍然停留于传统的服务手段和方式,或者以为把网络端口链接进来就是进入了“互联网+”的公共就业服务时代,却不知“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需要的是一种全新的服务理念、模式和机制。四是服务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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